萬州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正式上調了———城市居民每立方米由0.50元上調為1.00元,非居民每立方米由0.90元調整為1.30元。調整后的城市污水處理費仍由區自來水公司在居民、非居民繳納自來水費時代為收取,新的征收標準從3月1日起實施(4月份抄表水量起執行)。
據了解,此次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是根據市物價局2009年發出的《關于調整我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和主城區自來水價格的通知》精神,今年1月經區政府同意決定調整的。
污水處理費自1999年開始征收以來,重慶市對其征收標準共進行了兩次調整。
2006年,全市第一次上調污水處理費(城市污水處理費居民用水由0.40元/立方米調為0.5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由0.80元/立方米調為0.90元/立方米,要求自2006年8月1日起執行),適逢當年萬州剛調整了居民生活用電、用氣價格,因此萬州城市居民污水處理費由0.40元/立方米調為0.50元/立方米推遲到2009年11月起才執行,較重慶主城區和其他區縣推遲了3年。
2009年12月15日,重慶市對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進行了第二次調整:市物價局下發《關于調整我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和主城自來水價格的通知》,區縣城市居民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由每立方米0.50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00元(分兩步到位,2010年為每立方米0.80元,2011年為每立方米1.00元),非居民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由現行每立方米0.90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30元(同樣分兩步到位,2010年為每立方米1.10元,2011年為每立方米1.30元)。
而重慶第二次調整城市污水處理費適逢萬州剛執行第一次調整標準,不便立即實施第二次調整。萬州第二次調整城市居民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因此推遲至今年,萬州也因此成為全市各區縣中最后一個執行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新標準的區縣。
重慶萬州城市居民污水處理費3月上調
時間:2013-03-29 來源:三峽傳媒網-三峽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