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發2013-2015年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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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更新時間:20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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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規劃(2013-2015年)》經省政府同意近日由省廳印發實施。《規劃》提出我省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總體目標:到2015年,完成位于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周邊、重要河流和湖庫周邊、重點旅游風景名勝區周邊、主要城鎮周邊、重要生態功能區和水源涵養區等不少于500個建制村(約占全省建制村總數的20%)的環境綜合整治,建成20個省級以上生態鄉鎮和100個國家級生態村,大部分農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養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得到加強,嚴重危害群眾健康的農村突出環境問題基本得到治理,農村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狀況和管理狀況得到明顯改善,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和農民群眾環境意識明顯提升,農村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明顯進展,生態文明有較大提高。《規劃》明確我省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主要任務:一是大力推進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工程,保障飲用水環境安全;二是加快農村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村環境基本公共服務水平;三是加大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提高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率;四是積極發展有機農業,防治農業面源污染;五是嚴格村鎮企業環境監管,控制污染源排放;六是積極開展生態創建,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七是加強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提高環境監管水平;八是開展多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增強廣大農村的環保意識。《規劃》的順利實施,將進一步促進我省城鄉一體化、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及農村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
(生態監測室 符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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