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新世紀》封面報道“‘污水白處理了’”,以北京污泥亂倒為典型,揭出中國各大城市近80%的污水處理廠污泥未處理即直傾環境的事實。
兩周過去了,亂排污泥的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北排),污泥排放的主管單位北京市水務局,環境監管單位北京市環保局,均保持沉默,未對媒體作出任何回應。
北排下屬污水處理廠的偷排亂倒行為,也并未收斂。僅僅是在財新記者曝光的倒泥點停止傾倒,在更隱蔽的地方,這種違法行為仍在繼續——
2013年7月31日,財新記者通過暗訪,發現北京高碑店等污水處理廠的大量污泥,傾卸在緊鄰北京大興區的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義和莊鄉大興莊林場的數百畝耕地、林地上。
盡管是午飯時間,高溫酷暑之下,從12點20分至13點的40分鐘里,就有五輛大型污泥自卸車開入該處卸泥。
多位村民指出,該處作為卸泥點已有一個多月。在這一個多月里,從北京開來的污泥車24小時不停歇,“一天有好幾十輛車來村里林場,高峰時幾分鐘就有一輛車開來。車輛大多數為北京牌照,少量為河北牌照。”
兩周以來,財新記者獲得了北排亂排污泥的更多證據。京郊的通州、大興兩區近期已分別低調查處兩起污泥污染環境案例,兩案的污泥均來自北排下屬的污水處理廠。
財新記者還掌握了北排近年屢次偷倒污泥的更充分證據。現有事實證明,北排下屬的多家污水處理廠,偷排亂棄污泥,確實存在多年。
中國的多項法律法規已指出,未經無害化處置的污泥不得隨意傾倒于環境。作為直接歸屬于北京市水務部門的官辦污水處理廠,為何多年來公然違法、抗法?為何敢于置環境危害于不顧?
財新記者調查發現,一個根本的事實是,近年建成的大量污水處理廠每時每刻都在產生污泥,但污泥處置投資嚴重不到位,正規處理途徑極為有限。“疏”泥之路難通,北京的大多數污泥勢必尋求違法的亂倒出口。在環保部門“堵”策并不嚴格的現狀下,亂局乃成。
一個包括污水廠違法外包、處置公司違法承接、土地承包者違法接收的灰色利益鏈最終出現。近年,這樣的灰色鏈條游離在環境監管之外,已演變為京城和與北京相鄰的河北省部分地區的環境毒瘤。
業內識者指出,與北京類似的污泥傾倒亂象正在全國多數城市出現,在中國高調倡導實現生態文明的大背景下,污泥亂傾導致的“污水白處理”悖論沒有任何理由繼續,必須立即作出改變。
北排倒泥新證據
太陽正烈。7月31日12點50分左右,一輛車牌為冀FF2091的紅色大型自卸車滿載20余噸污泥,緩緩駛入了與北京一河之隔的河北省大興莊林場。
這個總面積千余畝的林場所在的大興莊,曾于2005年作為河北省文明生態示范村的典型被《河北日報》報道。一個多月前,這里成了北京城區污泥的最新傾倒點。
冀FF2091緩慢但嫻熟地開到傾倒地邊緣。司機下車,用扳手打開后斗擋板。不久,滿載污泥的后斗慢慢上升,向后傾斜,松軟黝黑惡臭的污泥簌簌落落地倒了下來。十多分鐘后,冀FF2091尚未倒完泥,車牌為京AF3171的污泥車又開了進來。
財新記者在現場目測,林場內已被傾倒污泥的土地有200余畝,大部分污泥已被翻耕入土。污泥附近,是一片長有半人高玉米的土地,再稍遠一點,是幾叢散落的桃樹。
40分鐘之內,五輛污泥車接連而至。那條連通林場和附近公路的鄉間土路,已明顯受損,普通小車難以行駛。
多位村民從土地承包人處打探到的消息是,污泥主要來自高碑店污水處理廠。知情線人則向財新記者證實,這些污泥主要來自高碑店污水處理廠,也有部分來自酒仙橋、清河等污水處理廠。
接近北排的知情人士透露,在本刊推出報道后,北排的污泥外包處置商被通知,對媒體發現的地點立刻停止傾倒,對未發現的地點則要盡快深翻,新倒的污泥一律要盡快翻,“爭取做到來一車,攤一車,深翻一車。”
大興莊林場的及時翻耕作法,明顯有別于此前的地點。
在這處新的污泥點外,財新記者從北京市通州、大興兩區環保部門相關負責人處證實,近期兩區分別處理一起污泥傾倒案例,且均與北排有關。
7月28日下午,財新記者在通州區胡家村、棗林村實地發現,毗鄰的兩村中,傾倒地點共四處,面積100余畝,基本都是農田,有些旁邊就是玉米田和花生地,且離村民生活區較近。污泥惡臭延綿數里,滋生大量蚊蠅。
通州區環保局環境監察負責人隨后向財新記者坦承,經調查,兩村共有100多畝耕地于2013年被倒污泥,引發了群眾矛盾。區環保局早在一月以前就介入處理,勒令污泥處置者清理污泥。
據該負責人介紹,“區長已經發話,通州區一滴污泥都不要”,并要求各鄉鎮嚴防死守。
7月31日,財新記者在大興區西黑垡村東南約1000米的一處荒地上發現,該處有約300余畝面積被石灰污泥堆存占用,旁邊一個巨型的砂石坑內也被部分占用。
石灰污泥經陽光暴曬后呈灰白色,臭味和蒼蠅已得到明顯控制。但由于石灰堿性很大,被倒過的地方幾乎寸草不生。知情人士稱,此處用石灰處理過的污泥,來自北京市區小紅門污水處理廠。
大興區環保部門一位部門負責人表示,此處石灰污泥確實為小紅門污水處理廠傾倒,該局已責令傾倒者清理污泥。
該部門負責人表示,近幾年大興區環保部門一直在嚴查污泥傾倒事件,“決不讓污泥再倒在大興”。
財新記者目前尚不清楚,兩區的污泥將被運到何處,又將如何處理。大興區環保局有關負責人稱,石灰污泥聽說是要運到房山區填坑。
兩大謊言
2011年4月28日,北京官方網站千龍網刊出《污泥處理不會二次污染》的新聞稿。北排一位負責人稱:“北京目前日產污泥約2400噸(全年約87.6萬噸——編者注),均通過規范化方式得到了處理,不會造成二次污染。”北京市各主要媒體也對此表態進行報道。
這位負責人稱,大興龐各莊污泥無害化處置場可日處置污泥300噸,清河污泥熱干化廠日熱干化污泥400噸,金隅集團所屬水泥廠采用焚燒的方式每天能處理污泥500噸,小紅門石灰干化項目每天能消耗污泥500噸,另外還有一些零星的小項目。
這不僅與熟知內情的專家所了解情形不符,更與財新記者近幾個月的調查結果不符。
迄今,財新記者在京郊和河北省部分地區,已發現北排下設污水處理廠在2013年使用的至少八處違規傾泥點,所涉耕地、林地、廢棄地,面積加起來已達數千畝之多。
近日,財新記者獲得一份簽于2010年1月1日的《污泥臨時處置合同》。該合同的甲方是北排污泥處置分公司,乙方是北京市通州區永樂店鎮德仁務中街村委會。該合同約定,甲方每天至少提供給乙方200噸污泥,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污泥臨時處置費及運輸費。
該合同是在一起污泥訴訟案件中,由北排方面向法庭出具的。但這是一筆骯臟的交易。
合同有效期限為2010年全年。進行簡單計算可知,德仁務中街村委會在2010年至少要負責處置7.3萬噸污泥,約相當于全北京污泥產量的8.3%、十二分之一。
德仁務中街村委會可從北排方面獲得兩項報酬,一為每噸污泥30元的運輸費,二為污泥處置費用,每噸為20元。照此計算,當年該村委會從北排方面可獲得365萬元收入。
該合同是在北排方面正式向社會招標污泥外運的背景下產生的。據招標公告,這些污泥主要為污泥泥餅(含水率不超過85%)。北排內部工程技術人員論文顯示,內部將含水率約80%的污泥統稱為泥餅。該合同背后的官司也顯示,所涉污泥為未經無害化處置的濕污泥。
在合同中,北排方面要求乙方用“混合翻耕及攤薄晾曬”等方式處置污泥,混合翻耕“每畝地污泥施用量不得高于20噸”。
這或許意味著,在365萬元污泥交易的背后,可能有多達3650畝土地被施用污泥。
類似的骯臟合同并不是個案。2009年至2012年的四年中,北排方面一直公開對外招標污泥外包業務,每年所涉污泥量達60萬噸至82萬噸之多。按招標合同,相當于北京污泥總量80%以上的污泥,均需外運至離污水處理廠“平均70公里”遠的地方處置。
早在2006年,原國家環保總局就明確解釋,城市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屬于工業固體廢物。國家對工業固體廢物的產生、運輸、處置均作出了要求。但北排的上述招標行為,并未對污泥處置方是否有專業能力作出具體要求。
財新記者注意到,在這些招標公告中,北排僅對污泥處置投標方的注冊資金等作了要求。按照相關法規,污泥需要經過無害化處置滿足相關要求才能進入土地,但上述合同中的德仁務中街村委會顯然沒有合規的污泥處置能力。
除此之外,北排還存在跨省運輸固體廢物的違法行為。中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轉移固體廢物出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貯存、處置的,應當向固體廢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且需要得到“接受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未經批準的,不得轉移”。而北京市環保局相關人員向財新記者表示,該局并不清楚北排污泥向環境排放的相關情況。
接近北排的知情人士稱,北排對每噸污泥的經費預算只有100元左右,這筆錢根本不可能進行污泥無害化處置,最終就只能外包污泥處置。“但這點錢,不可能找到正規的處置公司。最終,就是京郊一些有鄉村關系的人,主要是能搞定土地的一些‘能人’,成為了污泥處置者。”
土地惡果
北排和污泥傾倒者的另一派說詞,是污泥可以作為肥料,對土地有好處。這是另一個謊言。
“這泥絕對是一種肥料,對土地的質量絕對沒有影響。它對土地絕對有好處,沒壞處。”時隔近三年,牛昶還對當地村委會工作人員當時的話印象深刻。彼時,該人員要給他送免費的“有機肥料”。
2010年10月,牛昶在南堤寺東村租下110多畝村集體耕地,用于種植園林綠化用的草皮。牛昶萬萬沒想到,這所謂的“有機肥料”,會導致他最終損失近30萬元。(事件詳見“京城兩起污泥案均未追究北排責任”)
牛昶將北排及負責運輸處置污泥的德仁務中街村委會告上法庭。但最終,經過法院一審、二審,牛昶敗訴。
北排聲稱,這些施了泥的土地“只能種玉米”,牛昶的損失是“自行種草”導致。然而,盡管是種玉米,施泥之地也出現過顆粒無收的情況。
2011年3月,與牛昶同在南堤寺東村租地的劉女士,在70畝地上種植了水果玉米。后來發現,該塊土地上已在數月前(與牛昶地塊倒泥事件同時)被傾倒了污泥,平均厚度至少20厘米。倒泥者,同樣是與北排簽有合同的德仁務中街村委會。
“把地租給我的人跟我說,種東西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她在被說服后,進行播種管理。2011年“五一”期間,她發現所有長出的苗都沒有成活。她當即要求退還土地,卻被告知不能拿回租金。當年,她損失達8萬元。
類似的案例不勝枚舉。
通州區漷縣鎮東魯村的張先生于2010年承租70畝地,用于種植綠化草坪。該土地因2010年底被傾倒了一次污泥,導致2011年、2012年、2013年連續三年草皮種植受影響。
“草倒是長出來了,但草皮始終卷不起來,根本賣不出去,賣不出去就都是垃圾了。”張先生說,他每年損失20多萬元。
北京國育誠草坪種植中心負責人梁樹國對于通州區草坪種植情況較為了解。他說,僅他了解到的,在該區的永樂店鎮、于家務鄉、漷縣鎮和采育鎮,種植草坪者受污泥影響的就有三四百畝。“其中,絕大部分都是把用于種草坪的地退了,或者是改種玉米了。”梁樹國說。
“我們這里沒有人愿意用污泥倒過的地種小麥,種蔬菜瓜果,因為種也種不好。包括種草皮也不容易成活。”梁樹國說。
他認為,導致這樣的原因之一,是草坪根莖深度只有3-5厘米、小麥只有10-15厘米,而玉米則是大根莖,達60-70厘米。“根莖深度越淺,與污泥接觸距離越近,就越不易成活。”
在上述合同中,北排方面還要求一畝地中污泥施用量不得高于20噸。此規定大有玄機。
接近北排的一位知情人士稱:“一畝20噸,是經內部技術人員研究論證后的結果。只要不超過這個量,土地與污泥混合翻耕后,檢測土壤的各項重金屬、有機物等污染物,按照中國現有的耕地標準,基本是剛好不超過土壤污染限值。就是說,只要不超量施用,雖然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升高,地上作物污染物值升高,但一般都不超限制值。”
上述說法,與財新記者向相關專家進行的求證,可以互相印證。
但這表面上沒污染的土地,除了造成“只能種玉米”的后果,在2010年的北京“污泥第一案”中,還曾被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查出COD(化學需氧量)、BOD(生化需氧量)、氨氮、糞大腸菌群數等嚴重超標,并且檢出乙類傳染病病原體志賀氏菌。
該評估認為,污泥傾倒對涉案地區造成重大環境污染。
污泥疏堵策
近年的污泥亂傾,對于北京郊區環保部門來說,早成頭疼之事。
一位北京郊區環保局監察部門負責人告訴財新記者,前些年污泥傾倒問題比現在“猖狂許多”,“(拉污泥的)大車開到沒人的地方,在路邊就把泥隨意倒掉了”。
“后來我們想了一個辦法,依靠各個鎮里的城管(人員)來管。(城管人員)把倒污泥的車給扣住,然后讓他們清走,不清走不放車。因為我們環保部門沒有執法權,所以只能這樣。現在,污泥傾倒也確實越來越隱蔽,而且當地老百姓也不懂,唯利是圖,收了他們的錢,倒在地里,大概一車80元至100元吧。”該負責人說。
在采訪中,通州區、大興區等郊區環保局有關負責人均表示,查處污泥亂倒一大難點是工作被動,不知道下一車違法的污泥會傾倒在哪里。
他們認為,根絕污泥傾倒亂象,主戰線應在水務部門的“疏”策,而不是環保部門的“堵”策。
北京市環保局一位工作人員近日與財新記者聯系時稱,在污染末端,該北京市環保局管的污泥問題,環保部門會管,“但我們就幾十號執法人員,到處捉迷藏式的管污泥外運,實在管不過來。根據北京的相關法規,北京市水務局負責污泥的出路,必須在源頭上要求他們解決好合規出路,才能不讓環保部門被動。”環保部門的說法并不完全是推諉。《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污泥收集、運輸、處理和處置的技術標準體系和運營監管體系,規范污泥的處理處置及綜合利用。
顯然,北京市水務局有職責在源頭上根絕污泥傾倒亂象。事實上,北排還是北京市水務局下轄的國有企業。
發稿前,北京市水務局宣傳部門向財新記者稱,暫時還沒有與污泥相關的信息對外發布。
多位污水專家認同北京環保部門“根治污泥亂象,在疏不在堵”的說法。各級政府該認識到,處理幾個外包公司的負責人,警告幾個官員,不可能解決“污水白處理”困局。真正的解決之道,在于政府自身給污泥處置足夠的經費,正規處置污泥。
地方政府在污泥問題上,扮演著相互矛盾的兩種角色。一種是高尚的游戲規則制定者,義正辭嚴地出臺規章,規定污水處理廠建設的同時要建污泥處置設施,污泥不得直排環境,否則嚴處。另一種角色是吝嗇的投資者,在撥付污水處理廠污泥設施建設經費、具體的污泥處置經費時,卻又“重水輕泥”。
在發稿前,財新記者從多個渠道獲得的消息稱,本刊相關報道發出后,對北排震動較大,數名專家近期接到北排有關邀請,商討污泥合規處置技術事宜。并且,北排計劃向政府申請解決污泥處置經費不足問題。
這是一種頂層設計。果真成功,善莫大焉。
但在當下,更為緊要的是,相關各方需敢于直面污泥傾倒亂象,打破沉默,公開處置亂傾污泥事件,并且依法問責相關責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