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3年時間,《南京市地下水資源保護管理辦法》于2013年6月14日市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南京市地下水資源情況如何?新規出臺后帶來了哪些變化?近日,市水利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了有關情況。
摸清全市地下水家底
水利普查表明:南京市地下水天然補給資源總量為每年7.27億噸,可開采資源量為每年3.79億噸。相對于每年有9065億噸過境的地表水資源,我市地下水資源蘊藏量偏少。
目前,全市供水以地表水為主,地下水只作為輔助水源加以開發利用。2002年以來,深層地下水年開采量穩定在1400萬噸左右,主要是六合、江寧、浦口、棲霞地區少部分工農業生產和服務業使用地下水,極少數居住在丘陵山區的居民取用地下水作為飲用水。
據了解,在《辦法》出臺前,我市對地下水管理還沒有法規進行規范,因而在部分地區也出現了一些問題。過量開采地下水引發地面沉降,例如仙鶴門、南京火車站地區就曾發生過地面塌陷,江寧湯山、浦口湯泉地區出現過水井泵房不均勻下沉并傾斜;此外還存在人工回灌補充措施缺乏、系統監測地下水開發利用手段缺乏、節能降耗中出現的水溫空調等新技術亟待加強管理等問題。
劃定地下水開發總量、水位和用水效率3條紅線
市水利局有關專家表示,新規最大亮點是明確了各部門職責,將地下水資源的管理納入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進行考核,明確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地下水資源保護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其下設的水資源管理中心負責地下水資源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環保等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助水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地下水資源保護管理工作。
其次是明確提出保護優先原則,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必須實行許可制度,對取用地下水作了明確的限制。地下水開采達到或超過年度開采總量的,地下水位明顯低于控制水位的,開采地下水引起地面沉降的,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自來水能滿足需求的,不得新建、改建或擴建地下取水工程。這樣的目的是用足地表水,儲備地下水。同時,還引進地表水管理模式劃分地下水功能區,確立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總量、水位控制和用水效率控制3條紅線。全市建立地下水資源動態監測站點和動態監測信息系統,組織實時監測并和相關部門實現信息共享。
目前,市水利局正在著手修編地下水資源保護規劃,并在全市范圍內對現有水源井進行摸底整治,有序規范地下水資源的各項開發利用活動,推進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落實,建設水生態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