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水污染控制機制與政策示范研究”課題以我國水環境保護戰略目標為導向,針對當前農村水污染控制管理體制機制和政策相關問題,從體制架構、機制運行與政策保障等方面對農村水污染管理進行了研究,初步構建了農村水污染管控機制與政策框架,建立了農村水污染控制管理支撐技術體系。
針對當前農村水污染控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從體制架構、機制運行與政策保障等方面對農村水污染管理進行了研究,初步構建了農村水污染管控機制與政策框架。
(1)農村水污染控制體制架構
以“統分相宜、上協下強、提升效能”為核心思路,以縣級以上機構協同配合機制構建和縣級以下機構建設與職能培植為重點,建立以農村水污染控制管理綜合協調機構為統領,以環保、農業、水利、林業、建設、國土部門等為骨架,以鄉鎮為支撐,自治組織、機構為補充的農村水污染控制管理體制架構。整合明晰了環保、農業、水利、建設、國土等相關部門職能,擬定了鄉鎮組織在農村水污染控制中的職能,提出了非政府組織、新聞媒體在農村水污染控制中的參與監督功能。
(2)創新農村水污染控制運行機制
從決策與協調、執行與落實、監督與參與等3個層次進一步完善了農村水污染控制管理運行機制。在決策與協調中提出了決策咨詢制、重大事項決策集中制、多部門聯席會議制、協調小組制等機制,在執行與落實中提出了工作目標責任制、分級負責制、上下聯動制、河長制等機制,在監督與參與中提出了日常運行巡查制、績效考評制、行政問責制、通報舉報制、公眾參與等機制。在這些機制中重點完善了績效考評及行政問責機制,績效考評機制從考評對象、考評內容、考評方式、組織實施和考評指標等5個方面對農村水污染控制的績效考評進行了規范。其中,考評內容就控制管理能力建設、運行機制建立、工作履行、公眾參與和實際控制效果等5個方面設計了56項可選指標。將農村水環境管理過程中不履行、不正確履行農村水環境管理職能的行政人員作為問責對象,從行政決策與行政立法、行政許可、監督檢查等方面細化了農村水環境管理中的問責事項,提出了一套針對農村水環境管理具體情況的問責程序,為農村水污染控制責任追究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有益參考。
(3)完善農村水污染控制的政策與制度
農村水環境管理分區分類管理方略 針對全國農村水環境管理一刀切的管理方式,提出了分區分類管理方略。在全國劃分6個農村水環境管理區,并制定分區管理方案:東北控制區---秸稈、畜禽糞便收集綜合利用和處理的產業機構扶持政策,“三品”基地建設和有機肥生產施用的補貼政策;西北控制區---制定節水灌溉方略,推行低投入,長效性的農村生活污水分散處理技術模式,結合生態移民工程實施農村“以獎促治”政策;黃淮海控制區---強化飲用水水源地農村環境綜合管理,實施農藥化肥綜合控制激勵及績效考核政策,針對養殖場實施網格化嚴格的環境監管措施;長江中下游控制區---實施嚴格的環境準入政策,推動專業化環保服務機構建設,實行農田水網地區農村環境集中連片整治,加快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東南控制區---實施坡耕地農藥化肥治理,建設山地型河流農業面源緩沖設施,實施試點地區排污收費制度,實施規模化養殖場(小區)總量減排政策,開展整鄉推進、整縣推進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青藏高原控制區---實施“以地定畜”的源頭管控政策,針對游牧區的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環境技術政策,實施針對旅游景區周邊農村地區的“以獎促治”政策。
補貼引導為主的農業清潔生產激勵政策 提出了農業廢棄物循環利用激勵政策,明確了中央及地方政府為補貼主體的職責、相關企業及農戶為補貼對象的責任,提出了補貼的4類標準及標準的補貼方案。建立了種植業清潔生產補貼方案,明確了中央及地方政府為補貼主體的職責、參與并采納農業生產技術的相關企業及農戶為補貼對象,確定了補貼應遵循的原則、構建了多層累進式種植業清潔生產補貼方案,確定了實施農業清潔生產不同損益條件下,農戶、政府及保險公司等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提出了畜禽清潔養殖圈設建設環節清潔生產的補貼關鍵環節、補貼方法及標準。
農村生活水污染控制的制度及政策組合主要包括5個方面:科技入戶制度;農村生活廢水及垃圾處理生態補償及投融資機制;宣傳教育制度,公眾參與制度;構建監督運行機制及績效考核機制;推進分區分類治理,規劃先行制度。
(節選自“農村水污染控制機制與政策示范研究”課題成果簡介)
【分享】農村水污染控制機制與政策框架 2014-01-02 環保產業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