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人: | 沛縣國家南水北調南四湖下級湖抬高蓄水位影響處理工程建設處 | |
工程名稱: | 南水北調東線一期南四湖下級湖抬高蓄水位影響處理工程(沛縣段)施工圖設計 | |
工程地點: | ||
項目批準機關: | ||
資金來源: | 中央投資,已落實 | |
招標代理機構: | 徐州市通源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
報名開始時間: | 2014/3/18 9:00:00 | |
報名結束時間: | 2014/3/18 17:00:00 | |
報名時間備注: | 每日12:00-14:00為午休時間,不接受報名 | |
報名地點: | 徐州市招投標交易中心服務大廳報名處(新城區鏡泊西路) | |
聯系人: | 蘇瑤 | |
聯系電話: | 0516-80802220 | |
公告發布日期: | 2014/3/6 16:48:00 | |
公告結束日期: | 2014/3/12 17:00:00 | |
公告詳細內容: | 徐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資格預審) 1.沛縣國家南水北調南四湖下級湖抬高蓄水位影響處理工程建設處建設的南水北調東線一期南四湖下級湖抬高蓄水位影響處理工程(沛縣段)施工圖設計已經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中央投資,已落實,F邀請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本工程的資格預審。 2. 徐州市通源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沛縣。 (2)工程規模:工程總投資為11261.29萬元。 南水北調東線一期工程規劃利用南四湖下級湖調蓄和輸水,規劃將南四湖下級湖蓄水位由現狀32.3m(1985國家高程基準,下同)抬高到32.8m,相應增加調蓄庫容3.06億m3,多年平均可增供水量4400萬m3。本次工程影響區主要涉及大屯鎮、沛城鎮、湖西農場、胡寨鎮、魏廟鎮、五段鎮等6個鎮(場)或單位,計38 個村(分場)。工程影響區主要為農村,土質肥沃,農業較為發達。 建設規模:對970畝湖(臺)田進行農業種植結構調整,修、改(重)建56.2km道路、66座橋645座涵洞、9座閘、65座泵站、15座渡槽。 (3)招標范圍:本次設計招標范圍為施工圖設計階段工作,以及設計文件審查期間、施工招標期間、施工期間、竣工驗收及后評價等各階段的服務工作,并提交相應的設計文件及有關技術資料。 (4)設計周期:中標單位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施工圖設計(含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 4.本次設計招標為一個標段。 5.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水利行業設計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或灌溉排澇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引調水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2)近三年有完成類似工程設計的經歷(投標申請人自2011年3月1日以來承接過類似工程的設計,以合同信息為準,時間以合同簽發的時間為準)。 (3)對項目負責人的資質、等級要求:8年以上水利工程設計經歷,水利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近三年具有類似工程設計業績且信譽良好。 (4)投標申請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必須到沛縣檢察院開具本單位無行賄受賄證明; 6、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1)投標申請人在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書截止時間前,必須攜帶銀行電匯回單(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至徐州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財務室開具收據,持有收據方可參與本工程資格預審。 (2)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 人民幣叁萬元 開戶行:中國銀行徐州新城區支行 賬戶號:553459071040 開戶名:徐州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服務部 (3)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申請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4)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5)資格預審不合格單位的投標保證金由徐州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財務室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 (6)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簽訂合同后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投標保證金利息計息日:自投標報名結束次日起,至中標公示結束之日止。 7、本公告發布時間為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12日。本工程不執行網上報名。 請投標申請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12日,每天上午9時00分至下午17時00分(節假日、午休除外)到 徐州市招投標交易中心商務處(新城區鏡泊西路) 購買資格預審文件。購買資格預審文件時需提供投標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8.請投標申請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4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徐州市招投標交易中心服務大廳報名處(新城區鏡泊西路) 報名,否則將被拒絕。 9.報名時需攜帶的資料如下: 投標人需提交以下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單位授權委托書或介紹信; (2)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投標申請人到沛縣檢察院開具的本單位無行賄受賄證明; (3)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證;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5)資質證書副本; (6)所報項目負責人職稱證書及項目負責人經歷證明; (7)聯合體協議書(如需); (8)未在徐州市承擔過工程的投標申請人(以中標通知書原件或合同原件為準)必須攜帶公司注冊地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在徐州市承擔過工程的投標申請人(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原件或合同原件證明)可以攜帶加蓋公司鮮章的注冊地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9)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證明; (10)類似工程設計業績證明材料; (11)根據本工程《資格預審文件》要求內容編制的《資格預審申請書》正本一套,副本一套(需加蓋單位公章)。 投標申請人所提供資料必須屬實,如有虛假,投標保證金將不退還并拒絕其參加投標活動。 10、資格預審辦法: 本工程資格預審辦法執行蘇建規字[2013]4號,邀請全部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11、評標辦法: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 12、其他: (1)本工程資格預審文件必須同招標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標公告要求為準。 (2)資格預審合格后無故不參加開標會議,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13、招標人地址:沛縣東風中路31號 聯系人:董 振 電話:0516-89622871 14、招標代理機構地址:徐州市新城區新安路徐州市水務局227室 聯系人:蘇 瑤 電話:0516-80802225 傳真:0516-80802230 徐州市通源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