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環保局網站近日公布了《2014年廣州市環境保護工作計劃》,其中透露,今年將新增5個空氣自動監測站,并實行區域環境質量排名。
污染減排任務是國家下達的硬指標,為此,廣州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制定2014年減排計劃并分解落實到各區(縣級市)政府和重點企業,確保到2014年底,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比2013年下降1%、2%、1%和1.5%,完成省下達的年度減排任務。并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前置審核制度,未取得總量指標來源的項目一律不予環評審批。對未完成減排任務的地區堅決實行區域限批。
此外,將強化環境質量綜合分析及評價考核,定期召開環境質量分析會,實行區域環境質量排名,建立環境質量通報和督辦機制。
廣州市環保局負責人表示,今年將進一步明確空氣污染防治“路線圖”。根據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省貫徹落實意見及實施方案有關要求,進一步優化《廣州市2012~2016年空氣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方案》、《廣州市空氣質量達標規劃》,從嚴調整工作目標和任務。完善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作。
與此同時,今年廣州還將完善環境質量自動監測體系,新增5個空氣自動監測站、1個水質自動監測站,加快推進廣州塔地面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子站建設。不斷創新環境質量信息發布形式。
水環境整治方面,今年將深入實施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制定實施《流溪河等16條河涌精細化監測方案》,逐步推開重要河流、廣佛跨界斷面等公眾關注河段的水質連續監測。
重大項目環保審批上,將健全重大項目全過程跟蹤服務機制,做好第三、五、七資源熱力電廠、興豐垃圾填埋場挖潛改造等市政基礎設施,超算中心分布式能源站等能源供應項目,軌道交通十一號線等的環評指導與審批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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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14年廣州市環境保護工作計劃
全市環保工作要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市委十屆五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新型城市化發展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堅持戰略謀劃、重點突破、目標管理并重,堅持保護生態與支持發展同步,以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為導向和指引,做好頂層設計、做優轉型升級、做實基層監管、做活全民參與,謀劃推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努力構建節約資源能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和消費模式,為建設美麗廣州作出新貢獻。
一、加強頂層設計,強化統一監督管理
1. 堅持統一領導綜合決策。健全市環保工作領導小組運行機制,完善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協調制度、督辦制度及信息報送制度,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重點、熱點、難點環保工作,推動城鄉環境保護一體化發展。
2. 堅持改革創新制度建設。認真實施《中共廣州市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組織開展環保領域生態文明建設頂層設計及配套制度研究,制定生態文明建設總體規劃綱要,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推進生態文明評估考核及責任追究機制建設。
3. 堅持嚴格目標責任考核。制定《廣州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辦法》,進一步細化考核內容、完善考核方式、健全考核機制,強化考核要求。年初下達《2014年廣州市環境保護目標任務書》,實施動態跟進督辦,采取約談和實地指導等方式推進各項工作落實。
4. 堅持環保規劃剛性約束。編制完成《廣州城市環境總體規劃(2012-2030年)》,提出城市發展在規模、布局、方式等方面的控制性和引導性要求,劃定生態控制線和環境功能區,推動“多規融合”。加快推進飲用水源保護區劃調整。開展“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中期評估。適時啟動“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前期工作。
5. 堅持總量減排倒逼機制。制定2014年減排計劃并分解落實到各區(縣級市)政府和重點企業,確保到2014年底,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比2013年下降1%、2%、1%和1.5%,完成省下達的年度減排任務。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前置審核制度,未取得總量指標來源的項目一律不予環評審批。對未完成減排任務的地區堅決實行區域限批。
6. 堅持統一監測評價體系。健全環境質量統一監測、統一發布機制。強化環境質量綜合分析及評價考核,定期召開環境質量分析會,實行區域環境質量排名,建立環境質量通報和督辦機制。完善環境質量自動監測體系,新增5個空氣自動監測站、1個水質自動監測站,加快推進廣州塔地面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子站建設。不斷創新環境質量信息發布形式。制定實施《流溪河等16條河涌精細化監測方案》,逐步推開重要河流、廣佛跨界斷面等公眾關注河段的水質連續監測。
二、深化綜合整治,不斷改善環境質量
7. 進一步明確空氣污染防治“路線圖”。根據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省貫徹落實意見及實施方案有關要求,進一步優化《廣州市2012-2016年空氣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方案》、《廣州市空氣質量達標規劃》,從嚴調整工作目標和任務。完善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作。
8. 狠抓清潔能源和火電企業提標改造。完成列入2014年十件民生實事的1000臺燃煤、燃重油鍋爐淘汰或改燃清潔能源任務。天河、越秀、海珠、荔灣等4個區基本建成無燃煤區。強化火電機組脫硫脫硝設施精細化管理,全市42臺燃煤發電及熱電聯供機組全面完成降氮、脫硝、除塵升級改造,年底前取消所有煙氣脫硫旁路系統。
9. 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強化機動車排氣污染定期檢查與維護;全面推廣使用國Ⅳ標準柴油,力爭年底前全面供應國Ⅴ標準車用汽油;全市黃標車限行范圍擴大到528平方公里,逐步增加黃標車電子警察抓拍執法點數量;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試點工作。
10. 深化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揚塵控制。選取典型區域推進“VOCs控制示范區”建設;各區(縣級市)建立2-3個治理示范工程;推進廣石化VOCs泄漏檢測與維修技術示范項目。多部門聯合控制揚塵污染,建立揚塵污染源信息共享平臺及揚塵污染控制聯動機制;探索揚塵排污收費管理制度,開展揚塵排污收費試點。
11. 深入實施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按照花城綠城水城有關建設要求和《廣州市實施〈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全面推進9個方面46項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河涌集雨范圍和納污范圍內的污染源情況,梳理完善“一涌一冊”,落實環境監管責任。以流溪河等流域為重點,全面排查城市飲用水源保護區,清理保護區內各類排污口,依法拆除一級保護區內與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完善主要河流河涌行政區域交接斷面水質實時監測、目標管理和考核制度。
12. 優化人居環境。深入推進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建設,加強噪聲、油煙等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污染防治。落實噪聲防治措施,及時查處各類噪聲擾民問題。加強餐飲業油煙綜合整治,深入推進餐飲業排污許可證管理。實施《廣州市土壤清潔行動計劃》,健全土壤環境保護工作機制。加大涉重金屬污染企業執法監管力度,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加強《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宣貫工作,健全農業污染源減排和治理機制,完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
三、堅持鐵腕執法,全力保障環境安全
13. 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向各區(縣級市)下達年度《環境監察任務書》,實行精細化監管。深入組織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及涉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危險廢物等有毒有害物質排污企業專項執法行動。制定環保、監察部門聯合掛牌督辦制度,對突出環境問題實行掛牌督辦。認真貫徹“兩高”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釋,全面梳理、規范重點企業適用污染物排放標準;強化環保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建立健全環保、公安、檢察等部門辦理涉嫌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的聯席會議制度、重大案件會商和督辦制度以及案件移送、聯合調查、信息共享等機制。強化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管理,進一步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加強環保后督查。
14. 加強輻射固廢管理。加強核技術利用項目及輸變電、通信和廣電類建設項目全過程輻射環境管理。強化危險廢物、嚴控廢物、進口廢物規范化監管,對納入重點監管名單的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年抽查率不低于30%;到2014年底前醫療廢物、污水處理污泥、覆銅板邊角料等實現信息化監管。
15. 強化環境風險防控。深入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建立環境風險隱患庫。深化環境風險分級分類動態管理。督促企業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做好環境應急預案編制、評估和演練,加強重點風險企業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完善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工作指引,明確職責分工,規范處置程序,健全環保、安監、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門間應急協調機制。
四、服務城市建設,優化經濟社會發展
16. 完善審批服務。健全重大項目全過程跟蹤服務機制,做好第三、五、七資源熱力電廠、興豐垃圾填埋場挖潛改造等市政基礎設施,超算中心分布式能源站等能源供應項目,軌道交通十一號線等重大交通設施的環評指導與審批服務。加快推進環保審批系統與市商事登記管理信息平臺的自動對接,制定完善與商事登記管理信息平臺運行相配套的工作程序、信息管理制度及監管制度。探索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登記表備案制度,改事前審批為事后監管。
17. 嚴格環保準入。充分發揮規劃環評在源頭控制、布局優化和產業轉型的指導優化作用,在重大發展平臺、主導產業等專項規劃編制過程中明確環評要求,重點推進從化溫泉控規修編、空港經濟區總體規劃、金融城二期等重要區域開發的規劃環評。實行差別化的環境準入政策,制訂我市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程序規定以及分級審批名錄,明確環評審批原則,加強環評單位管理。以環評審批為抓手,嚴格限制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項目、不符合產業政策項目等建設。探索建設項目施工期環境監理機制。
18. 發展環保產業。研究出臺我市扶持環保產業發展的系列政策文件。創辦環保技術展覽,搭建技術交流平臺。積極培育本地環保龍頭企業,力爭建立3~5個以企業為主體的工程中心、技術研發中心,大力扶持企業上市。以打造國內領先的環保產業園為目標,編制實施南沙新區環保產業規劃。推進排污權交易試點,研究出臺我市排污權交易管理辦法。探索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五、發動全民參與,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19. 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完善環境新聞宣傳管理制度,加強環保輿情監測,定期報告輿情動態,規范輿情回應工作。健全完善環境保護社會監督機制,建立與“兩代表一委員”之間的常態溝通機制,著力培育健康、積極的環保非政府組織。營造“環保為榮”社會氛圍,發動社會力量評選環境保護優秀范例。
20. 規范推進信息公開。定期主動發布環境質量信息。逐步推進重點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加大公眾參與力度。實行環評文件全本公開。試行開展重大環評審批、重大環境違法案件審議過程公開。
21. 加強區域聯防聯治。進一步加強區域、流域環境質量監測、預報預警、資源共享等方面的協調合作,逐步完善廣佛同城化、廣佛肇一體化、珠三角區域及廣清、廣河等污染聯防聯治機制。
六、夯實能力基礎,加強保障體系建設
22. 推進環保立法。加快《廣州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規定》、《廣州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定》等2部地方性法規的修訂,力爭完成《廣州市光污染防治規定》政府規章制定工作,完成我市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前期工作。
23. 落實能力保障。加快推進廣州市環境監測與預警中心建設及廣州市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二期續建立項。發布生態環境感知監控工程的總體規劃和頂層設計文檔,推進以環境信息資源數據庫和環境感知監控管理平臺為主體的信息化項目建設。進一步加強區(縣級市)環境監察、環境監測標準化建設。
24. 重視科研支撐。加強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加大環保科技財政資金投入力度,大力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開展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成因分析研究,提高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針對性。充分利用財政資金支持清潔生產、循環經濟、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開發及示范應用,撬動社會資金共同防治污染。
25. 強化隊伍建設。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繼續深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抓好整改落實、建章立制工作。推進環保部門工作流程再造和職能優化調整,進一步提高環保隊伍綜合素質、服務質量和工作水平。鞏固提升公共服務廉潔化成果,建設廉潔環保。進一步加大對基層環保工作的指導、服務力度,加強基層環保機構建設和執法力量,推動環保監管網格化、精細化、全覆蓋。
廣州市環保局公布《2014年廣州市環境保護工作計劃》 進一步優化《廣州市2012~2016年空氣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方案》、《廣州市空氣質量達標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