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海洋生態。加大紅樹林、珊瑚礁、海草床等濱海濕地、河口和海灣典型生態系統,以及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洄游通道等重要漁業水域的保護力度,實施增殖放流,建設人工魚礁。開展海洋生態補償及賠償等研究,實施海洋生態修復。認真執行圍填海管制計劃,嚴格圍填海管理和監督,重點海灣、海洋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及緩沖區、海洋特別保護區的重點保護區及預留區、重點河口區域、重要濱海濕地區域、重要砂質岸線及沙源保護海域、特殊保護海島及重要漁業海域禁止實施圍填海,生態脆弱敏感區、自凈能力差的海域嚴格限制圍填海。嚴肅查處違法圍填海行為,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將自然海岸線保護納入沿海地方政府政績考核。到2020年,全國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35%(不包括海島岸線)。(環境保護部、海洋局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林業局等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