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簡介
大東湖核心區污水傳輸系統工程是同步新建的北湖污水處理廠配套工程,主要將沙湖、二郎廟、落步嘴及白玉山污水系統污水傳輸至污水處理廠進行集中處理。污水處理廠近期建設規模80萬噸/日,遠期建設規模150萬噸/日,相應的服務范圍為130.35平方公里和200.25平方公里。其中:本項目屬一期工程配套工程,設計規模80萬噸/天。
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1)污水深隧系統:二郎廟預處理站至新北湖污水廠總共約17.6km污水主隧工程,直徑D3000-D3400;落步咀預處理站至三環線支隧工程,直徑2-D1500,長度約1.7km。(2)地表完善系統:沙湖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網、二郎廟預處理站及配套管網、落步咀預處理站及配套管網、武東預處理站及配套管網。
污水主隧道和雨水隧道起于二郎廟污水廠,沿沙湖大道和沙湖港敷設,至禮和路附近向南延伸至歡樂大道,再沿歡樂大道敷設至三環線,轉至武鄂高速公路至武東明渠排口,再經嚴西湖和北湖公園內敷設至北湖污水廠。污水支隧道起于落步咀污水廠,經三環線東側綠化帶敷設至三環線青化立交入污水主隧道。
2、環境質量現狀
(1)環境空氣
工程所在區域2個現狀點監測結果中,硫化氫、氨其一次濃度分別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TJ36—79)的最高容許濃度0.01 mg/m3、0.2mg/m3要求,臭氣濃度值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l4554-93)的二級標準20(無量綱)限值,可見,本項目所在區域的環境空氣質量良好。
(2)地表水環境
擬建工程沿線的東湖港監測斷面pH值、高錳酸鹽指數、COD、BOD5、石油類、氨氮、懸浮物等7項指標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Ⅲ類標準要求。沙湖港監測斷面pH值、高錳酸鹽指數、COD、BOD5、石油類、氨氮、懸浮物等7項指標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Ⅴ類標準要求;武東明渠監測斷面高錳酸鹽指數、COD、氨氮、懸浮物等4項指標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Ⅴ類標準要求,超標倍數分別為;0.01倍、20倍、1.55倍、2.14倍,其超標原因為該區域部分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排放有關,其它三項滿足Ⅴ類標準要求。
(3)地下水環境
擬建在擬建工程K10+600右側150米武東村(Ⅰ)和K14+680右側40米柳家灣(Ⅱ)各設1個監測水井中pH、總硬度、高錳酸鹽指數、氨氮、As、Hg、Cu、Pb、Zn等9項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中Ⅲ類標準要求。
(4)聲環境
從監測結果顯示,所設7個監測點中:1#、2#、7#測點余家湖村、團結竹君苑、蘇家咀環境噪聲晝夜間監測結果均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2類晝間60 dB(A)、夜間50 dB(A)的標準要求。3#測點白馬馨區東區臨近歡樂大道輔道,滿足類晝間70 dB(A)、夜間55 dB(A)的標準要求,4#、5#、6#測點武東科技發展工業區、柳家灣、大型村環境噪聲晝夜間監測結果均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3類晝間65 dB(A)、夜間55 dB(A)的標準要求。
3、環境影響分析
(1)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
廢水:建設單位設置簡易臨時隔油沉淀池,將施工廢水(含泥漿水)統一收集處理后排入市政管網。深層隧道周邊的港渠為沙湖港、東湖港和武東明渠,嚴禁將油料等建材堆放在這些水體附近,并將堆場等設在暴雨徑流沖刷影響小的地方,并在其四周挖明溝、沉沙井、設擋墻等,防止被暴雨徑流進入水體,造成水體污染;對于生活污水,可依托沙湖污水處理廠、二郎廟污水處理廠和落步嘴污水處理廠現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議施工單位通過租用項目周邊單位或旅館作為辦公、生活用房,以便生活污水納入武漢市既有排水系統。在生活污水不具備納入既有排水系統的施工場地,評價要求修建生態廁所收集施工生活污水,定期運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其它不具備依托條件的施工場地,施工單位應將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經隔油、隔渣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96)三級標準后匯入的市政管網,達到一級二級排放分別排入Ⅲ類和Ⅳ、Ⅴ類水體。
地下水:
施工對地下水水質的影響,在鉆孔和地下連續墻施工中,廣泛使用泥漿護壁。泥漿成分中除膨潤土和水外,泥漿中不含重金屬、劇毒類、有機類污染物,且無毒添加劑含量低,泥漿使用時段較短,僅鉆孔過程中存在,一般對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
施工對地下水水位的影響,在正常情況下,豎井的開挖基本不會對地下水水位造成影響,進而不會產生地面沉降等環境水文地質問題。
廢氣:施工過程中造成大氣污染的主要產生源有:場址平整時的粉塵;各類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燃油尾氣:開挖、鉆孔過程揚塵;車輛過往揚塵;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裝卸揚塵;施工運輸車輛產生的機動車尾氣;施工過程可能遇到沼氣。
噪聲:距離施工現場50m以內的居民點都會受到影響。因此施工應注意應選取施工時間。在距離敏感點較近施工時,夜間嚴禁施工,必要時采取活動式隔聲屏障,降低局部方位的噪聲影響。
對本工程而言,距離施工現場50m以內的居民點僅有2個,即1#豎井團結竹君苑和4#豎井白馬馨區西區。
固體廢物:施工期產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環保部門處理。棄方及建筑廢物按《武漢市建筑垃圾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交武漢市余泥渣土排放場處理。廢機油、廢潤滑油、含油廢棉紗、使用剩下的有機溶劑廢物和廢涂料作為危險廢物處理,擬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將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影響。
施工期的影響主要表現在開挖填土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建設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施工揚塵對區域環境空氣的影響。雖然這些影響是暫時的,隨著施工結束而終止,但必須采取必要的、有效的措施以減緩其不利影響,將其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2)運營期環境影響分析
①廢氣:
廠址周圍現有敏感點的氨氣、硫化氫能滿足TJ36-79《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居住區最高允許濃度要求。
采用HJ2.2-2008中推薦的模式預測,從預測分析可知,項目污水提升泵站、預處理站無組織排放的氨氣、硫化氫可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廠界濃度。
經計算分析,本項目惡臭廢氣正常排放情況下,項目周邊的氨氣、硫化氫濃度無超標點,廠界無組織監控濃度能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廠界濃度要求。
通過對沙湖污水處理廠水果湖泵站和二郎廟污水處理廠新生路泵站類比監測,其通風口下風向50米處臭氣中氨氣、硫化氫達到TJ36-79《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最高允許濃度要求。11處自然通風豎井周圍敏感目標處氨氣、硫化氫濃度基本滿足標準要求。
②廢水:
設立地下水水質監測井,由于本工程是將污水送入地下深層隧道,有可能會對地下水水環境產生污染,因此,建議實時監控深層隧道排水系統,設立地下水水質監測井。當發生意外事故,及時采取應急響應預案,避免地下水受到污染。
對污水預處理構筑物、地塊管網基礎設施分區進行防滲處理。
③噪聲:
采用HJ2.4-2008中的模式預測,在采取了如重點噪聲源水泵應設消音、吸聲設施、機組安裝分離基礎及橡膠墊片等相應的隔聲降噪措施下,各廠界噪聲分別能夠達到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3類和4a類區排放限值。
④固體廢物:
包括柵渣和沉砂、污泥和生活垃圾,在合理、及時處理的前提下,不對外排放,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4、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產生的污染主要為粉塵、廢水、噪聲以及建筑垃圾。
施工粉塵可通過增濕保濕降低粉塵產生量,粉塵對環境的影響可控制在場地范圍內;
施工期廢水經隔油沉淀池后處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網,在暫時沒有市政管網的地段,評價要求修建生態廁所,收集施工生活污水,定期運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對施工設備采取吸聲、隔聲措施可控制施工期噪聲的影響;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可交于相關部門統一清運,將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
(2)運營期污染防治措施
見下表: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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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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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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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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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滲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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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地下水水質監測井。當發生意外事故,及時采取應急響應預案,避免地下水受到污染;污水預處理構筑物、地塊管網基礎設施分區進行防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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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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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和硫化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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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泵站和預處理站收集惡臭氣體進入生物濾池除臭裝置內進行處理,去除效率大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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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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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及機械產生的噪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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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噪聲設備都放置于地下室
風機安裝于隔振臺座上,隔振臺座下面安裝隔振器。對墻體及房頂鋪設吸聲結構,可選擇微穿孔板和多孔吸聲材料組合的吸聲結構。泵站采用位于水中的潛水泵設計,泵站對邊界及附近敏感點產生的噪聲值均在50dB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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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體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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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或殘渣、垃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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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流井、泵站格柵處產生的柵渣,沉沙池產生的污泥以及深層隧道淤積的污泥。定期清理,密閉運輸,由城管部門運送至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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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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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層隧道滲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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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污水處理廠日常的運行和維護,加強運行監控和應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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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產業政策符合性
(1)產業政策符合性
本項目為城市排水管網工程。經查實,本項目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40號令《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中鼓勵類“二十二、城市基礎設施”的第9條“城鎮供排水管網工程、供水水源及凈水廠”以及第20條“城市下水管線非開挖施工技術開發與應用”。同時,本項目不屬于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的《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所限制或禁止項目的范疇。因此,本項目是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的。
(2)規劃符合性
《武漢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第十二章 市政基礎設施規劃中四、污水 160.描述:建設以雨污分流體制為主的城鎮污水系統,加快主城區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和與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處理廠運行效率。都市發展區規劃33個污水系統,其中主城區規劃布局北湖等13座污水處理廠,至2020年,全市污水處理總規模達到540萬立方米/日,其中主城區污水處理規模達到355萬立方米/日,本工程是規劃的北湖污水處理廠的配套工程,符合上述規劃要求,從而符合《武漢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規劃。
6、公眾意見征集
公眾調查內容:根據項目特點和周圍環境特征,調查內容主要包括:被調查者的基本情況、被調查者對目前居住環境的態度、對項目建設所持態度、有何意見和建議、對項目建設產生的環境影響,如噪聲、大氣、水等的態度和意見、公眾認為的項目建成后的作用。公共參與聯系時間為10個工作日。
7、結論
大東湖核心區污水傳輸系統工程建設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符合城市規劃,符合武漢市環境保護規劃,符合改善本區域大氣環境和水環境的要求,本項目的建設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本項目投入運營后,改善工程服務范圍的水環境和原三座污水處理廠周圍空氣環境,將對武昌、洪山、青山地區的經濟、居住、城市景觀等方面產生巨大的正面效益,本項目施工期及運營期產生的污染,在采取適當的控制措施后,可保證達標排放或減少到環境允許的程度。
在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制定的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和實現本評價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和建議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出發,本項目的選址和建設是可行的。
8、建設項目單位及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武漢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2)聯系地點:武漢市洪山區團結大道1020號
(3)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王海亮027-88660032
9、承擔項目環評機構名稱及聯系方式
(1)承擔項目環評機構名稱:中交第二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
(2)聯系地點:湖北省武漢市武昌民主路555號
(3)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禹金彪 027-87317508;電子郵箱:jeyhb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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