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了《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會議從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情況、當前存在的主要水污染問題、立法和污染治理建議幾方面討論了當前我國水污染治理所面對的主要形勢。
主要觀點
1.水環境質量仍然較差,農業與生活污染漸成頭號污染源
截至2014年,我國地表水國控斷面中劣V類水質斷面比例仍有9.2%,距離“十二五”規劃目標中基本消滅劣V類水仍有較大距離。此外,24.6%的重點湖泊水質為富營養狀態,近海海域污染狀況不容樂觀,我國水生態環境整體仍然較為脆弱。
經過十年來的大力投入,我國污水處理取得了較大成果,農業源和生活源已經成為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農業和生活污水排放合計約占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的85.7%、氨氮排放量的89.6%,治理迫在眉睫。
2.工業污染結構特征明顯,企業入園與園區污水處理將是下一步重點
工業水污染歷來是我國治理的重點,造紙、農副食品加工、化工、紡織業四個行業占據工業污染物排放量的一半以上,此外,約80%的化工、石化企業建立在江河沿岸,具備較高的環境隱患,這些行業預期將是未來水污染治理的重點領域。
天津爆炸事件讓人們對化工與危化企業的安全隱患重視程度提升到了新的高度,爆炸之后的水、大氣、土壤污染也被媒體持續關注。我們預計天津港爆炸事件帶來的積極影響將持續發酵,各地政府將進一步重視污染企業的治理,工業企業入園速度將進一步加快。
隨著“水十條”精神與細則的逐步推進,工業園區治理標準預期將逐漸嚴格起來。預期到2017年底,我國主要的工業聚集區將全部建成集中式的污水處理設施,并同時完成全國的排污許可核發工作,工業企業排污將被進一步依法監管,企業入園將是唯一出路,這將極大利好工業園區的污水治理企業迅速發展。
3.水污染監測力度急需提升,水質在線監測有望迎來快速發展期
監測能力不足已成為制約我國水污染治理力度提升的重要桎梏之一,目前我國僅有約6萬名環保執法人員,環保執法密度為63.2人/萬平方公里,資基層環保執法力度與執法能力遠遠跟不上執法需求。加上我國目前水污染治理法規尚不健全、多部門職責交叉問題突出、企業在線監控裝置篡改狀況時有發生,我國整體的水污染監測力度較弱,需要迅速提升。
地表水、地下水、近海與湖泊是我國水質監測三大領域,考慮到我國環保執法能力短期內難以得到較大提升,第三方環境監測預計將成為水污染監測的有力武器,水質在線監測由于真實性強、數據時效性與精確性強等特點,將率先受益于水污染治理行業的大發展。
我們預計水質監測行業整體市場規模接近200億,且行業每年的運營收入規模超過50億。未來三年,隨著水利部、國土資源部對地下水在線監測網絡的投資推進與污染源監測的要求提升,預計未來三年水質監測行業整體投資將超過5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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