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公地悲劇:被工業污泥改變的漁村
今年6月,環保志愿者徐勇在蘇通科技園區保稅區B區北側蹲點偷拍的挖掘現場。 徐勇 攝
蘇通科技園區保稅區B區北側污泥清理后,黃褐色污泥仍依稀可見。 張貴志 攝
法治周末記者 張貴志
草叢、蘆葦間,隨著挖掘機的轟鳴聲,大片大片褐紅色的污泥被翻了出來。挖出的污泥,有的堆在一起、有的摻雜著藍綠色或黑色物質。
這是今年6月,環保志愿者徐勇在南通綜合保稅區B區北側蹲點偷拍的一組照片。
據其介紹,此地位于江蘇省南通市蘇通科技產業園區江海鎮江海村22組,開挖現場散發出刺鼻的氣味。
江蘇省環保廳官網對此公布:該區域堆存的污泥主要來自南通開發區、通州區等地區的工業污泥。主要由南通市開發區竹行鎮星火鋼絲繩廠、振通鋼絲繩廠等64家鋼絲繩企業及某些個人先后傾倒的鋼絲繩污泥、印染污泥形成,共計3.7萬余噸。
而這場由污泥污染問題引發的“公地悲劇”,現已被生態環境部掛牌督辦。
從江邊小漁村變成幾十家企業傾倒污泥地
污泥屬于固體廢物的一種,會對土壤、地下水和水資源造成嚴重的污染。此前,發生在江蘇常州、靖江等地的毒地案件,均屬固體廢物填埋造成的污染事件。
5月9日,針對近期發生的多起非法傾倒和轉移固體廢物案件,生態環境部啟動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即“清廢行動2018”專項行動。
根據部署,生態環境部派出150個督查小組分赴長江經濟帶11個省份,對1400多個固體廢物堆存點位進行現場核查督導。截至6月底,共向地方交辦1308個問題。
同時,生態環境部組建8個督查組,對江蘇省南京、無錫、南通、淮安、揚州、鎮江和泰州七市開展為期一周的現場督查工作。經摸排核實,發現187個固體廢物堆存點存在問題,生態環境部已分4批對14個突出問題實施掛牌督辦。
環保部門公布的掛牌督辦信息顯示,位于南通市蘇通科技產業園區江海鎮江海村22組的鋼絲繩污泥、印染污泥傾倒點,屬于上述被掛牌督辦的14個突出問題之一。
蘇通科技產業園是蘇州、南通兩市于2009年跨江聯動、合作開發的新型園區。園區規劃總面積為50平方公里,一期9.59平方公里已全面建成,二期40平方公里基礎設施正在建設中。
江海村,因臨江而得名,位于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的綜合保稅區B區。原先村中的村民多以養魚、養蟹為生,是典型的江邊小漁村。但隨著工業和城鎮化的推進,江海村很多魚塘、蟹塘被征收。一些被征收還未來得及利用的荒廢魚塘、蟹塘就成為了不法企業和不法分子偷倒污泥的最好去處。
“在蘇通科技產業園區周邊,有著200多家鋼絲繩企業和大量的印染企業,南通綜合保稅區B區附近的荒廢魚塘,啞然成為了南通地區最大的鋼絲繩、印染污泥、廢渣的集中偷埋點。”徐勇向記者介紹。
法治周末記者隨著徐勇一路前行,來到這片常年偷倒污泥的地方——南通綜合保稅區B區(江海村)。
這里已不是徐勇第一次來。“從這條小路走進去就到污泥的偷倒點了。”徐勇指著公路東邊的一條泥土路告訴記者,在偷倒點的入口處有個臨時建立的門崗,兩名穿保安制服的人攔住不讓外人進。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徐勇決定帶記者從田間繞行至現場。
七八月的太陽應是最烈的了,在田間的沙地里行走半個多小時,徐勇已是汗流浹背、滿臉通紅。越過一條溝壕,便到達污泥的偷倒點。
現場已不見照片中那狼藉一片的褐紅色和黑色污泥,偷倒點被挖成了一條長約2.5公里的河。
徐勇稱,挖出的污泥已被當地政府清運走了。
當地村民告訴記者,在今年5月,生態環境部對此地進行督查后,當地政府迅速展開了對該區域工業污泥的清理行動。
7月26日,江蘇省環保廳在官網公告稱:“經調查,該區域堆存的污泥主要來自南通開發區、通州區等地區的工業污泥。2007年到2012年之間,南通市開發區竹行鎮星火鋼絲繩廠、振通鋼絲繩廠等64家鋼絲繩企業及陳剛、韓守祥、馬加發等個人先后傾倒鋼絲繩污泥、印染污泥至涉案地塊,合計約3.7萬余噸。”
“蘇通科技產業園區于2018年5月19日啟動清運工作,6月10日全部清理完畢,共清運約34033噸污泥(經鑒定為一般固廢),其中22753.32噸送有資質單位處置(江蘇億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584.76噸,南通新源環保有限公司1445.1噸,南通綠能固廢處置有限公司723.46噸)、暫存閑置倉庫約11280噸。”上述公告信息顯示。
42.8畝污泥傾倒區未修復
5月19日,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作為民生優先領域。要全面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強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
2017年12月15日,蘇通科技產業園區建設環保局局長朱志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曾表示:“結合下一步區域開發再采取土壤修復。”
但記者在污泥清理后的現場隨處可見褐紅色、鐵銹色的泥土,新挖的河兩岸亦可見褐紅色、鐵銹色泥土鑲嵌其中,鐵銹色的水順著河岸一直滲到河底,連河床都泛著鐵銹色。
“6月,當地的環保部門回復我說,這里的污泥清理完畢后要進行生態修復的。但從現在的情況來看,他們顯然是沒有對此地進行生態修復。”徐勇從現場的河岸邊掰下一塊褐紅色泥土,一邊端詳著一邊對記者說。
徐勇向記者展示的一份檢測報告顯示:2017年7月21日,蘇通科技產業園區建設環保局委托檢測機構對上述污泥進行了檢測,污泥的占地面積約為42.8畝。
蘇通科技產業園區對外披露的信息證實,徐勇向記者提供的這份檢測報告屬實。
雖然當地政府早在去年已確認該區域污泥的情況,但直到2018年5月,生態環境部在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中,對該污泥傾倒點實施掛牌督辦后,當地政府才開始對此污泥點進行清理。
法治周末記者曾就上述固廢物處理、修復等問題采訪南通市環保局,該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關注該局的公眾號可了解相關信息,但記者并未在公眾號上查閱到對傾倒固廢物地點土壤的修復信息,江蘇省環保廳官網上亦未提及。 中國環境資源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和服務中心主任王燦發稱:“印染廢水里面有許多有毒物質或化學物質,印染污泥是否就是普通固廢物?鋼絲繩是否要進行電鍍還是要進行除銹?里面含不含重金屬,這個過程會不會污染河水、污染地下水、污染土壤?誰對其檢驗得出的結果不屬于危險廢物?這都是值得探討的。”
一位曾在鋼絲繩廠工作多年的當地居民告訴記者:“做鋼絲繩用的鋼絲都要經過磷化、回火、掛鉛等工序,也只有掛了鉛的鋼絲才有韌性。鋼絲繩廠里的污泥,主要含有的也是鉛。凡是有爐子的鋼絲繩廠,都有污泥產生。”
政府應提起公益訴訟
7月26日,江蘇省環保廳消息稱,2017年12月20日,南通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以“12·20污染環境案”,對位于江海村22組傾倒污泥的行為立案偵查。 經公安部門偵查:“2007年至2011年5月間,南通市開發區竹行鎮星火鋼絲繩廠、振通鋼絲繩廠等64家鋼絲繩企業以及陳剛、韓守祥等個人先后傾倒污泥至該地塊的行為在污染環境罪出臺之前(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確了“污染壞境罪”),無法追究上述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2011年至2012年間,馬加發伙同鄭懷伍,指使鄭懷紅、鄭守勇先后傾倒印染污泥至該地塊的行為已過違法犯罪的追訴時效,因此無法追究上述行為人法律責任。開發區環保局、通州區環保局對涉案企業環境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調查,因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已超過兩年追訴期,無法對涉案企業實施環保行政處罰,但對企業提出明確的整改要求。”偵查結果通報指出。
對此,王燦發認為:“從停止(環境)違法行為的那天算起,行政處罰確具有兩年的行政處罰期限限制。但是對于造成的污染,還是應該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污染的是公共土地,那就應該由當地政府來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此外,要求損害賠償的時效比較長,從當事人知道和應當知道起3年。如果一直不知道,20年都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根據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第十八批次“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顯示:蘇通科技產業園區內除了上述42.8畝污泥偷倒點外,另外還有4處偷倒點,其中一處偷倒點的面積約為30畝。經環保部門的調查,上述反映的情況屬實。
一位不愿具名的環保人士告訴記者:“像這么大面積和數量的污泥,處理費用絕不是一筆小費用。目前,清理工業污泥的費用都是由政府買單。”
法治周末記者曾就清運、處理污泥花費了多少費用、此項費用由誰承擔等問題采訪南通市兩級環保部門,但均被拒絕。
而徐勇向記者提供的上述污泥檢測報告標明:單42.8畝面積污泥的檢測費用就需150萬元,且不包含污泥的清運、處理和生態修復等費用。
處理寬松將難遏制違法行為
江海村的村民向法治周末記者反映,上述傾倒工業污泥的行為已持續多年,在當地已是公開的秘密,他們曾多次舉報,但沒能得到當地政府和環保部門的重視。
該村一村民還拿出了幾封寫給政府部門的舉報信,其中兩封信的落款日期分別為2013年、2014年,里面的舉報內容均反映:同村村民——倪氏兩兄弟從2010年至2013年偷倒污泥的行為。并稱多次舉報未果。
從事環境保護和公益訴訟研究多年的王燦發對此頗為痛心:“(南通)當地具有監督職責的有關部門,為什么沒有監督?為什么這么長時間沒有發現?如果是長期非法傾倒污泥,那應該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對此,南通經濟開發區紀委于7月8日,對小海街道黨工委書記(竹行街道黨工委原委員、副鎮長)沈波,中興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竹行街道黨工委原委員、辦事處副主任)樊人冬兩人給予誡勉談話。
兩人被處分的理由均因在竹行鎮前后分管環保工作期間,“對選擇江海村22組廢棄魚塘為傾倒污泥等固體廢物的傾倒點,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問題上,履行環境監管屬地責任不力”。
同日,南通經濟開發區紀委還對竹行污水處理服務中心經理袁峰,給予黨內警告處分。處分理由為:2007年4月至2011年5月間,其在竹行街道鋼絲繩污泥集中處理工作中,履責不力,導致產生嚴重不良影響。
需要說明的是,蘇通園區是2009年從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劃出,在劃出后的很長一段時間,蘇通園區的環保工作還歸南通開發區環保局管。直到2017年3月,才移交給蘇通園區建設環保局。
7月8日,蘇通科技園區紀工委公布:江海鎮區城市管理辦公室主任助理(副科職)肖冠軍、江海鎮城市管理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副科職)丁必軍作為江海鎮環境監管巡查整治工作的責任人,在履行環境違法問題監管中,思想不重視,請示報告不到位,致使未能及時依法處置相關環境違法問題,造成被群眾舉報和上級生態環境部門掛牌督查,給予誡勉談話。
王燦發認為:“從(南通綜合保稅區B區北側)整個案件的處理來看,處理的很寬松。如這樣處理的話,以后很難遏制這種亂倒污泥的行為。”
而在5月19日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的報告中指出,各級黨委和政府的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的第一責任人。
7月25日,生態環境部官網公布了7月上旬“清廢行動2018”核查“回頭看”的結果,對交辦的1308個問題整改情況逐一進行了現場核實。
經現場核查,1249個問題達到四項(即清理、溯源、處罰、問責)督辦要求,其中,111個部級掛牌督辦問題中,達到四項督辦要求的有101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