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簽發第2號總河長令 壓實河長職責消除黑臭水體
來源:金羊網 作者:張聞
羊城晚報訊 記者張聞報道:4月22日,佛山市委書記、市總河長魯毅,市長、市副總河長朱偉聯合簽署《關于進一步壓實河長職責全面消除黑臭水體的命令》【佛山市總河長令(第2號)】(以下簡稱《命令》),明確提出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全面消除黑臭水體專項行動。
《命令》要求,佛山市要持續推進8條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其中,鄱陽環村涌、英雄河、圍拳涌、大棉涌繼續鞏固長治久清成效,三圣河、五勝涌、深村(田心)涌、石洛涌要通過市級長治久清驗收;全力加快推進205條城鄉黑臭水體整治,其中,已通過驗收的143條要鞏固整治成效,其余62條要在今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
同時,佛山市要扎實開展30條農村黑臭水體整治,到今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加快治理排查出來的農村房前屋后河、塘、溝、渠和群眾反映強烈的195條農村黑臭水體。
在管理機制上,《命令》要求各區、鎮(街道)總河長是黑臭水體整治的第一責任人,要對整治方案親自把關、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環節親自協調、整治情況親自過問、重要問題親自督辦。各級各部門要樹立“一盤棋”思想,建立起齊抓共管的黑臭水體整治機制。
在驗收上,佛山市環委辦要建立和完善黑臭水體水質監測和驗收機制,每月公布全市水環境質量狀況和黑臭水體完成整治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市河長辦要加強河長履職情況的考核引導、暗訪檢查、督察督辦等,壓實各級河長責任;及時、有效處理涉水投訴,提高群眾滿意度。佛山將黑臭水體治理納入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考核和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考核,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河長、責任單位和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