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6億!7大聯合體通過蘇州市吳江區農村污水項目資審
時間:2022-09-14 15:33
來源:中國水網
作者:徐冰冰整理
9月14日,中國水網從E20環境平臺標訊采集系統E標通獲悉,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項目資格預審結果公告發布。
經評審小組評審,以下社會資本方通過資格預審,可以參加本項目下階段的政府采購活動(排名不分先后)。
1、中鐵十局集團有限公司
2、聯合體牽頭方:國投信開水環境投資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2:中蓉投建實業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3:悉地(蘇州)勘察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3、聯合體牽頭方:上海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2: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3:蘇州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4、聯合體牽頭方:北京恩菲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2:中土大地國際建筑設計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3: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5、聯合體牽頭方: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2:蘇州祥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3:水發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6、聯合體牽頭方:上海宏信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2:中車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3:江蘇中車城市發展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4:湖南中車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7、聯合體牽頭方:長江生態環保集團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2:上海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3:中國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4:中國安能集團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5:中持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JSSW2022-WJ-G-001
2.項目名稱: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項目
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4.總投資: 160998.45萬元
5.采購需求:
本項目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運作,具體運作方式為BOT(建設-運營-移交)+ROT(改建-運營-移交)+OM(委托運營)的方式,其中對于207個自然村的新建設施將采用BOT模式;對于451個自然村的整改設施采用ROT模式;對于612個村的已建設施采用OM的模式。
5.1本次甄選的社會資本方,在中標之后,按照法律的規定與蘇州市吳江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共同出資組建項目公司。項目實施機構通過PPP相關合同授予項目公司在合作期內負責本項目的設計、投資、融資、建設、運營和維護工作。
在項目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之后,項目公司將項目相關的資產及權益無償移交政府或政府指定機構。
5.2建設項目情況
5.2.1項目建設地點區位:本項目具體建設地點位于蘇州市吳江區范圍內。
5.2.2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
本項目主要工程量統計如下:共需鋪設DN200~DN400 HDPE 纏繞管670km,De110~De450 PE 直壁管171km,DN300~DN400 球墨鑄鐵管5km,新建558座一體化提升泵站,新建170套設計處理規模10~50 t/d的獨立處理設施(配套62座人工濕地),新建500套設計處理規模小于5t/d 的分散處理設施。
本項目擬建設農污監管運營平臺,對新建的558 座污水提升泵站和170 座污水處理設施進行遠程監控,了解站點設備的運行狀況并對故障進行及時處理;另對現狀82座泵站及757 座獨立處理設施進行改造,整體更換配套電控柜。進而實現站點無人值守、有故障才配人、故障出人即到、遠程現場結合。整套農污監管運營平臺具有數據采集、生產過程監視、控制、報警、安全操作、生產數據管理等功能。
在項目的運營維護期,項目公司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行業標準以及本項目設計文件及PPP 項目合同的要求,對納入本PPP 項目范圍內的服務戶數所對應的所有污水設施、設備(包括本次新建、改建以及已建的)進行運營維護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出水水質達標排放,具體運營內容包括:
5.2.2.1污水設施、設備的日常運營維護、小中修。項目公司將對納入本項目范圍內的服務戶數所對應的所有污水設施、設備進行日常運營維護,包括本次新建、改建及已建的化糞池、污水管網、獨立處理設施、提升泵站、人工濕地等(但隔油池和院墻內接戶管不在項目公司運營范圍內)。對于設施、設備運營過程中產生的污泥,項目公司應進行清淤并運送至政府方指定的地點進行處理,產生的相關清淤、運輸及處置費用均由項目公司承擔。
5.2.2.2監控平臺的運營維護。項目公司需建立污水處理設施在線監控及運行維護平臺,確保平臺正常高效運營。
5.2.2.3大修及重置。項目公司應按照污水處理設備、管網及其它設備的生命周期,在項目合作期內合理安排設備大修與重置,以保證污水處理設施的持續運轉。
5.2.2.4恢復性大修。在項目合作期截止前六個月,項目公司應在其維修保養職責范圍內就項目設施進行恢復性大修。通過最后恢復性大修,項目公司應確保范圍內的設備設施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符合設計性能要求。恢復性大修費用由項目公司承擔。
6.項目投資預算
項目投資總投資額為160998.45萬元(估算,最終金額以竣工決算審計核定額為準),其中工程費用127778.17 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4583.75萬元,預備費14236.19萬元,建設期利息4000.34萬元,鋪底流動資金400.00萬元。
7.項目模式
本項目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擬采用BOT(建設-運營-移交)+ROT(改建-運營-移交)+OM(委托運營)的方式進行運作。其中對于207個自然村的新建設施將采用BOT模式;對于451個自然村的整改設施采用ROT模式;對于612個村的已建設施采用OM的模式。
8.實施機構通過規范的政府采購程序,選定中標社會資本,并由指定的代表機構與中標社會資本共同出資,聯合設立項目PPP模式SPV公司(以下簡稱時為項目公司),具體負責承擔與完成項目的設計、投融資、建設、運營、維管和移交。
由政府方指定代表機構和中標社會資本聯合出資設立的項目公司注冊資本中,設定政府方出資10%,社會資本方出資90%。
9.項目PPP模式操作實施的合作范圍、合作期限和項目回報機制如下:
(1)合作范圍
包含吳江區范圍內207個自然村的污水處理設施的新建及運營維護、451個自然村污水處理設施的整改提升及運營維護,以及對612個自然村已建的污水設施進行運營維護。
(2)合作期限
本項目合作期限設定約為26.5年,其中建設期限定約為1.5年,運營期固定為25年。
(3)項目回報機制
本項目中政府方基于項目公司的運營情況并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向項目公司付費,故本項目總體采用“政府付費”的回報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