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該工程總投資約5405.84萬元,資金來源由中標社會資本方投資建設,項目采用BOO運作方式。
項目設計200t/d 污泥處理廠1座,分兩期建設,一期為100t/d,二期為100t/d。采用“預干化+資源化利用和協同焚燒”的處理處置工藝,將含水率60-80%的濕污泥降到至40%,優先資源化利用,剩余全部送到垃圾焚燒廠進行協同焚燒。主要包括濕污泥接收及輸送系統、污泥干化系統、干泥輸送系統、廢氣處理系統。
中標供應商安徽皖能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注冊資本金5000萬元,位于國家級合肥蜀山經濟技術開發區,是安徽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為響應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落實安徽“雙碳”戰略,在大環保賽道持續發力,積極探索產業轉型而設立的國有全資二級子公司。主要經營范圍涵蓋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服務、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水污染治理、環境保護監測、新興能源技術研發、資源再生利用技術研發、餐廚垃圾處理及填埋場投資建設運營等服務。
利辛縣污泥協同處置特許經營權(BOO) 項目中標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BZLX2023CGQT003號
二、項目名稱:
利辛縣污泥協同處置特許經營權(BOO) 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皖能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蜀山新產業園區湖光路自主創業產業基地三期A座14樓
中標(成交)金額:人民幣259元/噸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名稱:利辛縣污泥協同處置特許經營權(BOO) 項目
服務范圍:響應采購文件要求
服務要求:響應采購文件要求
服務時間:響應采購文件要求
服務標準:響應采購文件要求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單杰(組長)、劉鳳芝、李秋云、李云嶺、劉標(采購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參照“計價格【2002】1980號”文、“發改辦價【2003】857號”文及“發改價格【2011】534號”文規定的收費標準計算。
代理服務費金額:234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采購方式、招標(談判、磋商、詢價)公告發布日期、開標日期、資格能力條件、業績、信譽、投標人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原因、未中標人的評審得分與排序
1.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2.公告發布期限:2023年1月18日
3.開標日期:2023年2月7日
4.資格能力條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5.業績: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6.信譽(榮譽獲獎):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7.項目負責人:詳見附件
8.投標人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原因:無
9.投標人評審得分與排序:詳見附件
(二)提出質疑的時間、地點、聯系電話,以及提出質疑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質疑的時間、地點、聯系電話
供應商認為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至2023年2月16日止),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集中采購機構(地點、聯系電話見本公告第九條)提出質疑。
2.提出質疑的條件
供應商認為本項目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等法律法規,依法提出質疑。提出質疑的供應商(質疑供應商)應當是參與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
(3)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
(4)事實依據;
(5)必要的法律依據;
(6)提出質疑的日期。
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所質疑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實依據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證明材料;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據。
(四)投訴受理部門
利辛縣財政局:聯系電話:0558-8807021。
(五)領取中標通知書
中標(成交)供應商通過亳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下載領取中標通知書。
九、詢問聯系方式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利辛縣城市管理局
地址:亳州市利辛縣醉月南路與淝河大道交叉路口往西約1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