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廠不應成為“污染源”
來源: 中國經濟網

執法人員提醒,污水處理廠原本是提高水環境質量的治污單位,是典型的環保企業,也是城鄉水污染治理的最后一道防線。但本案中涉及的污水處理廠不僅沒能治污,反而因排放超標廢水成了“污染源”,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這起案件暴露出涉案污水處理單位在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上的不足及環境法律意識的淡薄,也給其他污水處理單位敲響了警鐘。
在實際運行中,污水處理廠應當每日檢查廢水處理設施,時刻關注設施運行狀態和處理水量,按規定記錄廢水處理設施運維臺賬,發現問題的,及時啟動應急措施。每日對排入和排出的工業污水進行監測,在發現進水或出水超標時,工作人員應當采取將超標污水導入調蓄設施等初步應急措施,保證超標污水不外排,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時匯報。同時,要加強對一線操作人員業務能力培訓,以便在第一時間開展污染物溯源排查,妥善保存手工監測記錄等證據,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有效避免擴大環境污染。
廢水穩定達標排放是污水處理單位最基本的環保要求之一。如何守住這條底線?
一要加快提標改造進度。目前,因污水處理設備老化而導致的廢水超標問題在涉水企業中屢見不鮮,只有加大資金投入力度,下大力氣改造,才能為廢水穩定達標排放提供根本保障。
二要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時刻關注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狀態,定期檢查污水處理設施的處理能力及處理水量,發現監測數據異常后立即停止污水外排,并及時向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
三要完善應急處置設施,并做到定期維護,確保污水處理設施或監測數據異常時廢水能夠有效截留、貯存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