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串湖污水處理廠污泥轉運處置及綜合間運行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ZTY-2023032)
項目所在地區:吉林省,長春市
一、招標條件
本長春市串湖污水處理廠污泥轉運處置及綜合間運行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 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744.00萬元,招標人為長春城開水務有限責任公司。本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為長春市串湖污水處理廠提供全年出泥、運輸污泥及污泥處置服務,年污泥處理
量約為35000一40000噸(具體以實際發生量為準)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長春市串湖污水處理廠污泥轉運處置及綜合間運行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長春市串湖污水處理廠污泥轉運處置及綜合間運行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3.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 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相應的能力;
3.2投標人須具備環保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以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 行政批復(核準處理污泥規模大于50000噸/年)和《排污許可證》,具備轉運污泥的能力并 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具備提供污泥處置后的下游產業依法合規的去向報告(單位承諾 函);取得環保部門同意接收脫水污泥的行政批復,且該行政批復內容和提供具備脫水污泥 處理處置服務資質的相關行政批復文件的有效期必須包含整個合同有效期,污泥處置地點必 須與證書上標示的地點一致;
3.3財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經會計師事務所 審計的2022年度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2023年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 一份財務狀況良好承諾;
3.4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與本項目相類似的項目業績;
3.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信譽要求:
(l)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2)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未被“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內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
3.7其他要求: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 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 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這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5月08日09時00分到2023年05月12日16時00分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05月29日09時30分
六、開標時間
開標時間:2023年05月29日09時30分
七、其他
長春市串湖污水處理廠污泥轉運處置及綜合間運行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ZTY-2023032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市串湖污水處理廠污泥轉運處置及綜合間運行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招標,招標人為長春城開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長春市串湖污水處理廠污泥轉運處置及綜合間運行項目;
2.2項目概況:為長春市串湖污水處理廠提供全年出泥、運輸污泥及污泥處置服務,年污泥
處理量約為35000-40000噸(具體以實際發生量為準):
2.3招標范圍:長春市串湖污水處理廠污泥轉運處置及污泥綜合間運行:
2.4服務周期:合同簽訂之日開始,服務期為2年:
2.5質量標準:執行《長春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管理辦法》,滿足招標文件 中的用戶需求書。
2.6項目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