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泰安出臺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轉自:大眾日報 2023-12-28 10:12:12
12月28日,泰安市政府召開政策例行吹風會,解讀《泰安市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泰安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孫磊,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民,市發展改革委二級調研員趙衛華、市城市管理綜合服務中心黨委委員、副書記韓翀出席,并回答記者提問。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部署要求,進一步規范泰安市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收費與補貼協同發力的財政保障機制,支持好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維護,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聯合制定出臺了《泰安市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辦法》起草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在前期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形成了《辦法(征求意見稿)》。按照要求,先后征求了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意見,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最后經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查,集體研究通過,于12月25日正式印發。
《辦法》共31條,主要內容包括概念表述、征收管理、使用管理等內容。概念表述部分明確了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并專項用于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征收管理部分明確了征收對象、計征方式、征收標準以及委托代征等內容。使用管理部分明確了污水處理費專項用于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以及污水處理費的代征手續費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下一步,市財政局將聯合市發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等部門切實抓好《辦法》貫徹落實,全面加強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推進美麗泰安建設作出貢獻。(大眾新聞客戶端記者 王洪濤 實習生 馬蔚 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