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議題覆蓋和關鍵績效指標(KPI)的披露存在不足
目前,由于缺乏具體的強制性和詳細指導,企業在ESG信息方面主要依靠自己的判斷進行披露。這導致企業的披露內容與《指引》中提出的八大議題(包括20個子議題)之間存在不一致,并且在提供定量數據方面也有所不足。
2. 缺乏高效ESG管理體系
為了有效地管理和監督ESG方面的進展、影響、風險和機遇,企業需要一個全面的體系。這個體系應當包括治理結構、內部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支持信息披露的數字化或信息化工具。這樣的體系不僅能夠幫助企業高效地進行信息披露,還能促進企業與各利益相關方之間的溝通與合作。如果企業缺乏堅實的基礎能力和制度,將難以應對未來更加嚴格的披露要求,可能會陷入僅僅為了合規而處于被動狀態的困境。
3. ESG披露的角色與局限
一些企業將環境、社會和治理(ESG)信息披露看作是一種達到合規要求、建立品牌形象和提升公共關系的方法。ESG議題通常只涉及到合規風險控制或投資者關系管理,而與企業的業務轉型和增長策略之間的聯系并不緊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