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落實污泥轉移聯單制
我省對污泥資源化利用全程監管
11月6日從湖北省住建廳獲悉,湖北年內將全面落實污泥轉移聯單制度。轉移過程須嚴格執行一車一聯單,禁止污泥運輸單位、污泥處理處置單位接收無轉移聯單的污泥,污泥運輸應采取密封措施,防止沿途拋灑、隨意傾倒。
污泥是污水處理后的產物,含有細菌、微生物和重金屬等復雜成分,如無妥善處置將會造成二次污染。截至去年底,全省市、縣(含三峽庫區鄉鎮)建成運行污水處理廠142座,去年共產生脫水污泥90萬噸。按計劃,污泥將逐步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到2020年底前,全省縣城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要達到90%以上。
為嚴格規范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的轉移、處理,我省實施污泥轉移聯單制度,聯單一式四聯,污泥產生單位、運輸單位、接收單位和所在地環保主管部門各留存一份,聯單上的污泥重量、流向等信息須與臺賬一致。目前,污泥處理的主要手段有填埋、焚燒等,我省一些地方已積極探索污泥資源化。如襄陽引進國新天匯能源有限公司,從污泥中提取生物質燃氣和有機碳土,變廢為寶。
省住建廳表示,將加強對污泥產生、運輸、處置情況的現場檢查,加強環境監測,對污泥資源化利用的全過程進行監管,杜絕產生二次污染。同時,將嚴肅查處非法傾倒、堆放、丟棄和轉移污泥的行為。(彭一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