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億!江蘇丹陽練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一期)EPC+O工程總承包招標
2024-04-15 16:28:08來源:鎮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關鍵詞:水環境綜合整治生態修復工程閱讀量:18373
導讀:江蘇丹陽練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一期)EPC+O工程總承包公開招標,合同估算價:23900萬元。
江蘇丹陽練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一期)EPC+O工程總承包公開招標,合同估算價:23900萬元,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生態修復工程、護岸及閘站建設工程、生態監測等相關配套工程。
丹陽練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一期)EPC+O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資格后審、評定分離)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丹陽練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已由丹陽市行政審批局以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丹審備【2023】56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丹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丹陽練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一期)EPC+O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本項目建設地點位于丹陽城區西北部,滬寧高速以南、京杭運河西側、312國道以東、北二環路以北區域。
2.1.2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生態修復工程、護岸及閘站建設工程、生態監測等相關配套工程。具體實施內容如下:
1、生態修復工程:其中恢復水域面積約1830畝,出入湖河道4條。
2、護岸及閘站建設工程:環湖生態護岸,附屬閘站等。
3、生態監測及研究工程:結合主體工程,于入(出)湖口設置水質在線自動監測站等。
相關技術指標需符合國家、省、市要求。
2.1.3合同估算價:23900萬元(其中勘察設計費1000萬元,建安工程費22550萬元,3年運維費350萬元)。
2.1.4工期要求:
設計工期:90日歷天;
施工工期:640日歷天;
運維期:1095日歷天;
2.1.5其他:質量要求:
(1)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和地方設計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要求,所有設計使用材料必須達到本項目設計任務書的要求。
(2)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3)運維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養護標準及要求。
2.2招標范圍:包括本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整體移交及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3年的運維期(除水利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的設施外)等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
A、設計范圍包括三大部分,分別為生態修復工程,護岸及閘站建設工程,經營配套工程等。
B、施工范圍包含設計范圍內的所有建設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臨時用電、水、場地平整等所有工程費用)(以經審查合格及建設單位要求的施工圖圖紙為準);工程施工、竣工驗收、保修等和本工程相關的全部項目工作,項目招標結束后如發包人不啟動項目或者不啟動項目中部分內容時,相關工程費用在結算時直接扣除(包括勘察設計費),承包人不得向發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補償。
C、運維范圍項目建設內容中除水利設施剩余部分。
D、質量目標:設計須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及建設單位要求,同時所有設計內容須通過相關部門及專家評審。設計單位在項目啟動后應與施工單位配合,保證工程施工質量合格。設計應嚴格按照建設單位的要求進行限額設計。
E、造價控制:勘察設計費以《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 2002年修訂版》(計價格〔2002〕10號)文件取費標準計算作為勘察設計基準價。勘察設計費=勘察設計基準價×80%×(1-中標下浮率)。
勘察設計基準價(S0)=設計費基準價(S1)+ 勘察費基準價(S2)。
設計費基準價(S1)按照《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7.3.3市政公用工程Ⅲ級復雜程度,專業調整系數為1.0,復雜系數為1.15,附加調整系數為1.0。設計費基準價(S)采用內插法計算,計費額為施工預算價(A),如計費額區間為B1≤A
勘察費基準價(S2)按照《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10.3河道治理建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Ⅱ級復雜程度,專業調整系數為0.8,復雜系數為1.0,附加調整系數為1.0。勘察費基準價(S)采用內插法計算,計費額為施工預算價(A),如計費額區間為B1≤A
施工圖預算編制按照丹陽市相關要求執行。建安工程費=審定后的施工圖預算×(1-中標下浮率)。
運維費根據每年績效考核結果經發包人確認后予以支付,若確認結果低于報價,以實際為準,若確認結果超過報價,以報價為準,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承擔。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詐騙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的資質及等級要求:企業應同時滿足下列設計、勘察、施工、運維所需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以下①和②滿足其一即可。
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工程設計環境工程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級和工程設計水利行業【河道整治】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勘察資質要求:
具有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甲級或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專業甲級。
(3)施工資質要求:以下①和②需同時滿足。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施工資質
②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或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一級。
(4)運維單位要求: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以下資格條件:
一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或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或具有高級工程師(環保類或工程類專業)職稱;
注:提供社保機構出具的近三個月(不含發布公告當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繳費證明,如提供建造師需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項目管理機構:
3.3.1設計負責人應當具有以下資格條件:
具有高級工程師(環保類或工程類專業)職稱;
注:提供社保機構出具的近三個月(不含發布公告當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繳費證明;
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設計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設計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2施工負責人應當具有以下資格條件:
一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注:提供社保機構出具的近三個月(不含發布公告當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繳費證明;
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施工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施工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施工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4投標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投標人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業績之一:
①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14000萬元的類似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的EPC總承包項目業績。(注:類似工程單項合同金額以工程總承包合同所載合同金額為準;業績有效期以交(竣)工驗收證明的落款日期為準。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上述證明材料均以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誠信庫信息為準。)
②設計業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承擔過單項合同總投資金額≥14000萬元的類似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的設計業績(含EPC項目或PPP項目的設計業績)。(注:類似工程單項合同投資額以合同或初設批復文件所載投資額為準;業績有效期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以上兩份材料缺一不可。上述證明材料均以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誠信庫信息為準。)
③施工業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14000萬元的類似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的施工項目業績(含EPC項目或PPP項目的施工業績)。(注:類似工程單項合同金額以合同所載合同金額為準;業績有效期以交(竣)工驗收證明的落款日期為準。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上述證明材料均以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誠信庫信息為準。)
3.5投標人不得出現如下行為:
3.5.1自2022年5月14日以來(近2年),投標人和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5.2自2024年2月14日以來(近3個月),投標人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6投標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形: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工程總承包招標的投標人不得是工程總承包項目的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單位、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監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單位或者與前述單位有利害關系的關聯單位;
(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5)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6)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在“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7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家數不超過4家,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4)必須指定聯合體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5)聯合體須以牽頭人的名義繳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6)聯合體投標的必須由牽頭人報名并下載招標文件。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4月10日00:00至2024年4月16日24:00 期間使用企業CA證書登錄,網上支付工具軟件使用費人民幣105.0元(含手續費5元)(售后不退),并網上下載招標文件,逾期不得下載。
5.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14日9時3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評標方法
本項目采用兩階段評標,開標、評標活動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先進行資格審查,再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進行方案設計文件評審。在方案設計文件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標人中,只有方案設計文件得分匯總排前9名的,才能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投標人得分相同時,得分相同的單位并列同時進入第二階段)。合格投標人數量大于等于9家,取前9名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如果合格投標人數量小于9家大于等于3家時,則全部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方案設計文件得分帶入第二階段。如果合格投標人數量小于3家時,則中止本次招標程序,重新招標。
第二階段:開啟所有投標文件的商務技術部分后,宣布進入第二階段評審入圍的投標人,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商務技術標進行評審。商務技術部分包括項目管理組織方案、工程總承包報價、項目管理機構、工程業績。
8.定標程序:
(一)定標方法:票決法。定標委員會成員根據定標標準對各中標候選人進行評價比較后記名票決,并確定得票數最多的為中標人;當得票數相同無法確定中標人時,應當對得票數相同的單位再次票決。
(二)定標程序:
(1)評標:評標委員會擇優推薦中標候選人名單。中標候選人為7名。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標人少于7名,全部推薦為中標候選人;少于3名時,評標委員會作出是否具備競爭性判斷,如具備競爭性,可繼續推薦中標候選人。
(2)公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依法進行評標結果公示,公示期3日。
(3)定標: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10日內,在丹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召開定標會。
(4)定標委員會的組建
定標委員會由招標人自主組建,定標委員會成員數量為7人,招標人單位人員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三)具體定標因素:由組建的定標委員會對中標候選人進行綜合比較,投票決定。比較的內容為:
(1)企業實力:企業在環保領域具備一定實力,具備環保相關資質,具備承接水生態修復工程的能力;具有水生態修復方面的相關專利等。
(2)企業信譽:包括近3年獲得各種榮譽、業績履約情況、建設單位履約評價,近3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各種處罰和不良行為記錄、建設單位對其的不良行為記錄、履約評價不合格記錄以及其他失信記錄)等方面。
(3)團隊管理水平:根據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設置項目管理機構,配置必要的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
(4)設計成果:設計成果與招標文件中設計任務書的契合程度。
(5)定標活動由招標人負責,招標人通過綜合考慮中標候選人的報價情況、履約能力、資信狀況和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技術咨詢建議,擇優確定中標人。
9.投標保證金繳納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人民幣50萬元。投標保證金允許多種形式提交,詳見招標文件正文附件。
10.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鎮江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上發布。
11.其他
11.1本工程電子招投標活動中投標和資格審查認定等以電子招標投標企業誠信庫中的信息、數據為準,投標人需將招投標所需的所有材料錄入至鎮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企業誠信庫后選擇編入投標文件;
11.2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造成項目招標失敗的,不得參加該項目重新招標的投標。
11.3投標人遞交無競爭力的投標文件(無競爭力投標是指不以中標為目的的投標,包括企業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投標報價畸高、投標文件故意漏項缺項、類似工程業績明顯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違反招標文件中已醒目標識的無效條款且事先未質疑等情形)將被公示1個月,在公示期間,其他國有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拒絕其投標。
11.4異議與投訴:本項目的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可以依法提出異議或投訴。異議或投訴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參照蘇建規字[2016]4號和蘇建規字[2017]1號文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通過“鎮江市有形建筑市場開放式應用信息平臺”網上提出。招標人或監管部門將依法受理和處理異議或投訴。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開標和評標結果提出投訴的,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和投訴均應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猜測式、懷疑式的異議和投訴將不被接受。
原標題:2.3億!江蘇丹陽練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一期)EPC+O工程總承包招標
2024-04-15 16:28:08來源:鎮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關鍵詞:水環境綜合整治生態修復工程閱讀量:18373
導讀:江蘇丹陽練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一期)EPC+O工程總承包公開招標,合同估算價:23900萬元。
江蘇丹陽練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一期)EPC+O工程總承包公開招標,合同估算價:23900萬元,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生態修復工程、護岸及閘站建設工程、生態監測等相關配套工程。
丹陽練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一期)EPC+O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資格后審、評定分離)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丹陽練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已由丹陽市行政審批局以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丹審備【2023】56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丹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丹陽練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一期)EPC+O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本項目建設地點位于丹陽城區西北部,滬寧高速以南、京杭運河西側、312國道以東、北二環路以北區域。
2.1.2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生態修復工程、護岸及閘站建設工程、生態監測等相關配套工程。具體實施內容如下:
1、生態修復工程:其中恢復水域面積約1830畝,出入湖河道4條。
2、護岸及閘站建設工程:環湖生態護岸,附屬閘站等。
3、生態監測及研究工程:結合主體工程,于入(出)湖口設置水質在線自動監測站等。
相關技術指標需符合國家、省、市要求。
2.1.3合同估算價:23900萬元(其中勘察設計費1000萬元,建安工程費22550萬元,3年運維費350萬元)。
2.1.4工期要求:
設計工期:90日歷天;
施工工期:640日歷天;
運維期:1095日歷天;
2.1.5其他:質量要求:
(1)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和地方設計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要求,所有設計使用材料必須達到本項目設計任務書的要求。
(2)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3)運維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養護標準及要求。
2.2招標范圍:包括本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整體移交及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3年的運維期(除水利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的設施外)等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
A、設計范圍包括三大部分,分別為生態修復工程,護岸及閘站建設工程,經營配套工程等。
B、施工范圍包含設計范圍內的所有建設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臨時用電、水、場地平整等所有工程費用)(以經審查合格及建設單位要求的施工圖圖紙為準);工程施工、竣工驗收、保修等和本工程相關的全部項目工作,項目招標結束后如發包人不啟動項目或者不啟動項目中部分內容時,相關工程費用在結算時直接扣除(包括勘察設計費),承包人不得向發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補償。
C、運維范圍項目建設內容中除水利設施剩余部分。
D、質量目標:設計須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及建設單位要求,同時所有設計內容須通過相關部門及專家評審。設計單位在項目啟動后應與施工單位配合,保證工程施工質量合格。設計應嚴格按照建設單位的要求進行限額設計。
E、造價控制:勘察設計費以《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 2002年修訂版》(計價格〔2002〕10號)文件取費標準計算作為勘察設計基準價。勘察設計費=勘察設計基準價×80%×(1-中標下浮率)。
勘察設計基準價(S0)=設計費基準價(S1)+ 勘察費基準價(S2)。
設計費基準價(S1)按照《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7.3.3市政公用工程Ⅲ級復雜程度,專業調整系數為1.0,復雜系數為1.15,附加調整系數為1.0。設計費基準價(S)采用內插法計算,計費額為施工預算價(A),如計費額區間為B1≤A
勘察費基準價(S2)按照《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10.3河道治理建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Ⅱ級復雜程度,專業調整系數為0.8,復雜系數為1.0,附加調整系數為1.0。勘察費基準價(S)采用內插法計算,計費額為施工預算價(A),如計費額區間為B1≤A
施工圖預算編制按照丹陽市相關要求執行。建安工程費=審定后的施工圖預算×(1-中標下浮率)。
運維費根據每年績效考核結果經發包人確認后予以支付,若確認結果低于報價,以實際為準,若確認結果超過報價,以報價為準,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承擔。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詐騙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的資質及等級要求:企業應同時滿足下列設計、勘察、施工、運維所需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以下①和②滿足其一即可。
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工程設計環境工程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級和工程設計水利行業【河道整治】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勘察資質要求:
具有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甲級或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專業甲級。
(3)施工資質要求:以下①和②需同時滿足。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施工資質
②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或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一級。
(4)運維單位要求: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以下資格條件:
一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或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或具有高級工程師(環保類或工程類專業)職稱;
注:提供社保機構出具的近三個月(不含發布公告當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繳費證明,如提供建造師需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項目管理機構:
3.3.1設計負責人應當具有以下資格條件:
具有高級工程師(環保類或工程類專業)職稱;
注:提供社保機構出具的近三個月(不含發布公告當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繳費證明;
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設計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設計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2施工負責人應當具有以下資格條件:
一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注:提供社保機構出具的近三個月(不含發布公告當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繳費證明;
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施工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施工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施工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4投標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投標人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業績之一:
①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14000萬元的類似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的EPC總承包項目業績。(注:類似工程單項合同金額以工程總承包合同所載合同金額為準;業績有效期以交(竣)工驗收證明的落款日期為準。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上述證明材料均以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誠信庫信息為準。)
②設計業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承擔過單項合同總投資金額≥14000萬元的類似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的設計業績(含EPC項目或PPP項目的設計業績)。(注:類似工程單項合同投資額以合同或初設批復文件所載投資額為準;業績有效期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以上兩份材料缺一不可。上述證明材料均以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誠信庫信息為準。)
③施工業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14000萬元的類似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的施工項目業績(含EPC項目或PPP項目的施工業績)。(注:類似工程單項合同金額以合同所載合同金額為準;業績有效期以交(竣)工驗收證明的落款日期為準。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上述證明材料均以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誠信庫信息為準。)
3.5投標人不得出現如下行為:
3.5.1自2022年5月14日以來(近2年),投標人和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5.2自2024年2月14日以來(近3個月),投標人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6投標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形: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工程總承包招標的投標人不得是工程總承包項目的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單位、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監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單位或者與前述單位有利害關系的關聯單位;
(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5)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6)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在“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7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家數不超過4家,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4)必須指定聯合體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5)聯合體須以牽頭人的名義繳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6)聯合體投標的必須由牽頭人報名并下載招標文件。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4月10日00:00至2024年4月16日24:00 期間使用企業CA證書登錄,網上支付工具軟件使用費人民幣105.0元(含手續費5元)(售后不退),并網上下載招標文件,逾期不得下載。
5.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14日9時3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評標方法
本項目采用兩階段評標,開標、評標活動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先進行資格審查,再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進行方案設計文件評審。在方案設計文件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標人中,只有方案設計文件得分匯總排前9名的,才能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投標人得分相同時,得分相同的單位并列同時進入第二階段)。合格投標人數量大于等于9家,取前9名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如果合格投標人數量小于9家大于等于3家時,則全部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方案設計文件得分帶入第二階段。如果合格投標人數量小于3家時,則中止本次招標程序,重新招標。
第二階段:開啟所有投標文件的商務技術部分后,宣布進入第二階段評審入圍的投標人,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商務技術標進行評審。商務技術部分包括項目管理組織方案、工程總承包報價、項目管理機構、工程業績。
8.定標程序:
(一)定標方法:票決法。定標委員會成員根據定標標準對各中標候選人進行評價比較后記名票決,并確定得票數最多的為中標人;當得票數相同無法確定中標人時,應當對得票數相同的單位再次票決。
(二)定標程序:
(1)評標:評標委員會擇優推薦中標候選人名單。中標候選人為7名。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標人少于7名,全部推薦為中標候選人;少于3名時,評標委員會作出是否具備競爭性判斷,如具備競爭性,可繼續推薦中標候選人。
(2)公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依法進行評標結果公示,公示期3日。
(3)定標: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10日內,在丹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召開定標會。
(4)定標委員會的組建
定標委員會由招標人自主組建,定標委員會成員數量為7人,招標人單位人員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三)具體定標因素:由組建的定標委員會對中標候選人進行綜合比較,投票決定。比較的內容為:
(1)企業實力:企業在環保領域具備一定實力,具備環保相關資質,具備承接水生態修復工程的能力;具有水生態修復方面的相關專利等。
(2)企業信譽:包括近3年獲得各種榮譽、業績履約情況、建設單位履約評價,近3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各種處罰和不良行為記錄、建設單位對其的不良行為記錄、履約評價不合格記錄以及其他失信記錄)等方面。
(3)團隊管理水平:根據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設置項目管理機構,配置必要的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
(4)設計成果:設計成果與招標文件中設計任務書的契合程度。
(5)定標活動由招標人負責,招標人通過綜合考慮中標候選人的報價情況、履約能力、資信狀況和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技術咨詢建議,擇優確定中標人。
9.投標保證金繳納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人民幣50萬元。投標保證金允許多種形式提交,詳見招標文件正文附件。
10.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鎮江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上發布。
11.其他
11.1本工程電子招投標活動中投標和資格審查認定等以電子招標投標企業誠信庫中的信息、數據為準,投標人需將招投標所需的所有材料錄入至鎮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企業誠信庫后選擇編入投標文件;
11.2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造成項目招標失敗的,不得參加該項目重新招標的投標。
11.3投標人遞交無競爭力的投標文件(無競爭力投標是指不以中標為目的的投標,包括企業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投標報價畸高、投標文件故意漏項缺項、類似工程業績明顯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違反招標文件中已醒目標識的無效條款且事先未質疑等情形)將被公示1個月,在公示期間,其他國有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拒絕其投標。
11.4異議與投訴:本項目的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可以依法提出異議或投訴。異議或投訴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參照蘇建規字[2016]4號和蘇建規字[2017]1號文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通過“鎮江市有形建筑市場開放式應用信息平臺”網上提出。招標人或監管部門將依法受理和處理異議或投訴。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開標和評標結果提出投訴的,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和投訴均應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猜測式、懷疑式的異議和投訴將不被接受。
原標題:2.3億!江蘇丹陽練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一期)EPC+O工程總承包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