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12月10日訊(草原云·正北方網記者 李永桃)記者從12月10日自治區政府新聞辦組織召開的《內蒙古自治區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獲悉,為進一步規范自治區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提升自治區城鎮排水與污水收集處理效能,內蒙古出臺《辦法》。該《辦法》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39條,強調了三個方面內容:一是統籌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規劃與建設。《辦法》明確要求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統籌安排管網、泵站、污水處理廠以及污泥處理處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調蓄和排放等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改造等。二是推動排水與污水處理協同增效減污降碳。《辦法》明確鼓勵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推動建立按效付費機制,著力提升污水收集處理效能。同時,鼓勵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依法將上游生產企業可生化性強的廢水作為下游污水處理廠的碳源補充。鼓勵在實現污泥無害化、穩定化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污泥資源化利用率,促進相關產業發展。鼓勵資源熱力電廠等配置污泥焚燒處置設施,提升污泥協同焚燒處置能力。規定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再生水納入本行政區域水資源統一配置,明確工業生產用水、城市雜用水、環境用水應當優先使用再生水的情形,促進再生水綜合利用。三是提升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養護管理水平。《辦法》明確了城鎮公共排水設施、自建排水設施及產權不明、跨區域或者難以確定維護責任的排水設施相關管理主體的維護責任。要求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定期開展新建排水管網質量檢測和既有排水管網現狀評估,將老舊破損、混錯漏接等問題管網更新改造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或者改造計劃等。
“從2023年開始,全區共投入30多億元用于內澇治理和排水設施建設,《辦法》的出臺和實施將進一步提高城鎮排水防澇能力和應急處置水平。”自治區住建廳有關負責人介紹。
據了解,截至2023年底,全區排水管道總長度2.55萬公里,全區108座城鎮污水處理廠實際處理能力達到346萬噸/日,污水處理率為99%,污水處理達標率為98%。108座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中,103座已實現污水再生利用,全區再生水利用率達到46.8%,高于全國平均水平17.8個百分點,位居全國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