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根據《陜西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省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對商洛市開展了第三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5年1月21日向商洛市委、市政府反饋了督察情況。督察組組長黨雙忍通報督察報告,商洛市委書記趙璟作表態發言,督察反饋會由商洛市委副書記、市長王青峰主持。督察組副組長高巍及督察組有關人員,商洛市有關領導同志,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相關的黨委、政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各區縣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負責同志通過視頻會議的形式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商洛市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全面領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歷次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決當好秦嶺生態衛士,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一是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持續強化。商洛市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重大政治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一體謀劃、一體推進。嚴格執行“第一議題”制度,頒布實施《商洛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堅持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巡察、審計、督查等工作范圍。
二是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水平不斷提升。商洛市建立秦嶺保護快查快處綠色通道和“查事先查人、查人深查事”機制。落實分區管控,嚴格秦嶺區域產業準入。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69.56%。狠抓礦業“五化”轉型,大中型礦山占比提升至52.7%,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4126.5畝,尾礦庫閉庫治理銷號67座。榮獲國家森林城市榮譽,成為首批國家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市。
三是污染防治攻堅戰扎實有效推進。商洛市連續7年進入全國空氣質量達標城市行列。全市11條主要河流25個監測斷面和8個城市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16個“萬人千噸”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全部建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53.7%,位列全省第三。
商洛市高度重視邊督邊改工作,嚴肅查處生態環境問題,督察組轉辦的61件群眾環境信訪問題已辦結或階段性辦結并向社會公開,共責令整改64家,立案處罰8家,罰款10.2萬元,約談19人,責任追究2人。
督察指出,商洛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雖然取得積極成效,但與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與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態環境的期盼仍有差距,在水環境治理、大氣污染防治、生態修復和固體廢物監管等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
一是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還有差距
思想認識不夠全面深入。個別領導、市級部門和縣(區)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領會還不夠深刻,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理念樹立還不夠牢固。有的對秦嶺生態保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及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保護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有的盲目樂觀,認為商洛環境質量好,對綠色低碳轉型探索不足,有的對本區域本行業生態環境問題缺乏清醒認識,片面強調客觀因素,攻堅克難的意識不強,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決心不大。貫徹落實《陜西省推動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若干措施》還不夠精準,部分市級部門制定公開具體事項清單、實施專題報告等規定不到位。
推動綠色轉型發展不夠有力。部分縣(區)、部門在產業轉型升級、發揮生態優勢上辦法不多,在調整產業結構、建設綠色工廠、光伏項目等方面還存在不足。商洛市礦產開采和初級冶煉加工為主的企業65戶,產值占全市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44.4%,“礦產獨大”的工業產業結構仍然突出;全市累計僅有5戶工業企業創建為省級綠色工廠、1戶創建為國家級綠色工廠。
個別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夠徹底。商洛市個別縣(區)、部門整改標準不高,舉一反三不到位、問題整改不徹底。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一些規模以下養殖戶選址離居民較近,惡臭氣味擾民,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抽查發現,部分畜禽養殖戶糞污處置設施不完善。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全市污水處理廠不同程度存在超標溢流排放”問題。商洛市整改方案要求中心城區和六縣城區制定排水專項規劃,截至督察時,商洛市主城區排水專項規劃正在修編,山陽縣、洛南縣、丹鳳縣、柞水縣專項規劃仍在審核審查階段。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10家頁巖磚瓦爐窯企業部分存在手續不全”問題。商洛市整改方案要求2022年6月底前6家企業完善相關審批手續,截至督察時仍有4家未獲得審批手續。
二是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存在不足
雨污混流問題仍然突出。商洛市城區排水管網由商洛市、商州區、商洛高新區分級建設管理維護,但相關部門責任落實不到位,改造工作進展緩慢,雨污混流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商洛市2020年、2022年對城區排水管網進行排查,發現雨污管網錯接混接12處,雨污合流點40處,結構性缺陷15處,功能性缺陷221處,20條市政道路長約13.4公里污水管網存在破損、沉降、滲漏等問題。截至督察時,僅改造雨污管網錯接混接1處,維修排水管道310米,其余問題均未整改。個別縣也存在類似問題,山陽縣城區有2.6公里雨污管網合流。
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不規范。商洛市相關部門落實責任不力,部分市、縣(區)污水處理廠和鎮村污水處理站運行管理問題較多。商洛市城區2個污水處理廠2022年以來進水化學需氧量長期偏低,且應于2023年底建成的三期擴容項目直到2024年10月才通水調試。鎮安縣云蓋寺鎮污水處理廠長期超負荷運行,商州區夜村污水處理廠、柞水縣鳳凰鎮污水處理站長期低負荷運行,洛南縣3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站運行不正常。
污水直排溢流依然存在。商洛市及個別縣相關部門監管不到位,還存在生活污水未經收集處理直排溢流問題。商洛市城區及周邊地區有8處生活污水直排點位,化學需氧量、總磷、氨氮均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商洛市商丹園區工業污水處理廠2024年7月至9月共6次約2.3萬噸污水溢流直排。山陽縣牛耳川移民搬遷安置點旁邊河道內有3處生活污水溢流點,化學需氧量、總磷、氨氮均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Ⅱ類標準。丹鳳縣城區內劉家河、西河兩岸存在多處污水直排現象,兩條河流水體呈微灰色。
三是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仍有薄弱環節。
揚塵污染管控不夠嚴格。商洛市揚塵監管部門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揚塵污染治理不力。抽查商洛市13家建筑工地,“六個百分百”均落實不到位,存在車輛沖洗平臺故障、車輛沖洗不規范、圍擋不嚴、路面未硬化、裸露渣土未覆蓋等問題。抽查9家拌和站,均存在運輸車輛沖洗平臺損壞、廠區積塵嚴重、部分堆料棚無圍擋等問題。督察期間,發現27處占地200平方米以上易產生揚塵的物料露天堆放。丹鳳縣、鎮安縣部分渣土車未采取抑塵措施,存在拋灑現象。
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不到位。相關部門對汽車維修、加油站、餐飲服務和貨車運輸等涉揮發性有機物行業監管不嚴,部分污染防治工作推進緩慢。抽查23家汽車服務企業,分別存在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設施內無活性炭,活性炭及吸附棉更換不及時,無運維臺賬記錄等問題。抽查8家加油站,均存在三次油氣回收系統運行不規范的問題。商洛市還有206家產生油煙的餐飲單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有的油煙凈化設施運行維護不到位、凈化器與煙道連接不規范。
企業監督管理力度不夠。商洛市一些企業污染防治主體責任缺失,相關部門監管不到位。商洛市商州區秦漢香農產品開發有限公司一臺2蒸噸燃煤鍋爐未配套建設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煙氣直排。中鐵七局集團西十高鐵3標段4號和5號拌和站生物質鍋爐無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山陽奧科粉體有限公司破碎生產線未密閉。山陽縣鴻瑞新型節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露天堆放棄渣約3.4萬立方米,約20噸污泥未按要求密閉式堆放。個別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存在管理水平不高,檢測操作不規范、結果異常等問題。
四是其他生態環境問題比較突出
礦產企業違法行為頻發。商洛市礦產企業較多,但相關部門監管不到位,部分企業無證開采、粗放開采、違法占地。商南縣寶瀾礦業有限公司2022年以來2次因超范圍開采被有關部門處罰后,仍開采礦石約1萬噸、剝離廢渣約22萬噸。商南金潤礦產開發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2022年1月到期后仍繼續開采,累計開采礦石約18萬噸、剝離廢料約72萬噸。山陽縣天灃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2020年8月到期后未辦理延期手續,無證開采礦石約4200立方米。陜西天佑礦業有限責任公司5個平臺坡面未按照要求開采,作業區大面積裸露。中電建路橋集團洛南石磊新材料有限公司礦山排渣場違法占地77.9畝,堆存礦渣約60萬立方米。
礦山生態修復質量不高。一些礦產企業“重開發輕保護”“重生產輕治理”,生態修復責任落實不到位,相關部門監管缺失。山陽縣東秦建材廠6000立方米廢渣將臨時堆土場長約118米擋墻全部掩埋,部分廢渣侵占河道。陜西四通礦業有限公司2023年生態恢復治理僅完成年度任務的12.2%,且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修建擋墻、排水溝。陜西華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撞子溝礦區西溝3處臨時堆渣場擋土墻建設不到位。陜西偉利廣礦業有限公司將礦粉廢渣堆放至廠區道路內側加固護坡,護坡下方未修建擋墻,礦粉漫流進入附近河道。商洛綠巨源建材有限公司、鎮安生輝礦業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也存在水土保持措施、生態恢復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固體廢物監管存在盲區。商洛市相關部門未嚴格落實監督管理責任,個別生活垃圾填埋場運行管理不規范,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進展緩慢,危險廢物監管仍有盲區。柞水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庫容已滿,平臺堆放的生活垃圾未及時轉運。商洛市共有16個建筑垃圾污染防治重點項目,截至督察時仍有12個未建成。抽查12家廢品回收站,發現均存在場地內堆放廢機油瓶、廢潤滑劑瓶、廢油漆桶等問題。抽查34家汽修企業,不同程度存在危險廢物暫存間設置不規范,廢機油收集桶、廢潤滑油桶亂堆亂放問題。
督察要求,商洛市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歷次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始終牢記“國之大者”,堅決當好秦嶺生態衛士。要始終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關鍵點和著力點,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屬地責任。要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為契機,扎實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加快補齊城市水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推進礦山水土保持與生態修復。對督察組移交的責任追究問題,要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分析,逐案深入核查,逐一厘清責任單位和個人,及時啟動問責追責機制,嚴肅責任追究。
督察強調,商洛市委、市政府要結合督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報告簽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報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商洛市委、市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