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決策部署,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提升廢舊設備和消費品等資源循環利用水平,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全面加強廢棄物回收管理
(一)加強工業廢棄物精細管理。強化工業固體廢棄物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管理,推進綜合利用上下游產業信息,全面推廣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電子轉移聯單制度。在環境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鼓勵危險廢棄物“點對點”定向利用。(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二)完善農業廢棄物收集體系。重點支持畜禽糞污收集、貯存、處理、利用,規模養殖場需配套建設糞污處理設施。建成一批省級標準化農作物秸稈收儲中心,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三)強化廢舊農機農資回收循環利用。持續優化廢舊農用物資回收處理體系,依托全省統一搭建的面向農戶、回收拆解企業和農機管理部門的農機報廢回收數字化管理系統加強工作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市)出臺政策推動企業上門取機、免費拖機、代辦服務,實現全市農機報廢回收站點全覆蓋。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電子臺賬閉環管理試點,到2027年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達到93%以上,廢舊農膜回收率穩定在92%以上。(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供銷總社按職責分工辦理。下同)
(四)加強社會源廢棄物分類回收。加快完善覆蓋縣、鄉、村的廢舊家電、電子產品、建筑垃圾、園林綠化垃圾及農村廢舊物資回收網絡。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促進生活垃圾收集和再生資源回收“兩網融合”。建立“換新+回收”“互聯網+回收”等服務新模式,鼓勵發展社區移動回收、定時定點回收、代收代儲和“以車代庫”等便民回收模式,實現再生資源回收增量。推動有條件的生產、銷售企業開展廢舊產品逆向物流回收。強化二手交易安全監管,完善個人信息和商品商標權保護落實機制。(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綜合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
(五)推進廢棄物回收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統籌全市再生資源集中分揀中心布局,推動再生資源集中分揀中心、回收網點等納入地方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規劃。加快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運和處置體系綜合提升。到2027年,各區、縣(市)和濱海新區至少建成1處以上土地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的固定分揀中心,全市新增300個再生資源回收站點,新建和改造升級農村標準化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和農村資源化分揀中心。(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綜合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
二、提高廢棄物資源化和再利用水平
(六)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培育一批規模化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主體,推進秸稈科學還田與高效離田利用。創新秸稈生物基質、生物燃料、養殖飼料等高值利用新技術,推廣秸稈換肥(物)、“秸稈+”農業農村有機廢棄物協同治理等新模式。組織實施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專項行動,到2027年全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穩定在96%以上。(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七)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推進園區、企業用水系統集成優化,實現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級利用。推動再生水等非常規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加快柯橋區國家級典型地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城市建設。到2027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4%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3%以上。(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水利局、市綜合執法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八)加強廢金屬資源高效利用。提升鋼鐵生產廢鋼利用率,鼓勵廢銅、廢鋁等有色金屬行業再生、冶煉與加工一體化發展,到2027年鋼鐵行業廢鋼再生使用比例達到50%。(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九)促進廢舊裝備再制造。鼓勵回收拆解企業與下游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建立緊密的利益共享機制。支持再制造企業與生產企業建立“點對點”合作模式,對具備條件的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機床工具等設備實施再制造,推動回用件高效流通。鼓勵產學研合作,搭建再制造檢測驗證平臺,培育再制造產品鑒定評估機構。(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十)加強易腐垃圾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推動易腐垃圾肥料施用技術規范應用,提高易腐垃圾安全利用水平。探索與農作物秸稈等農林廢棄物協同處置模式,促進易腐垃圾能源化。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共建共享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設施,加強生活垃圾焚燒廠日常監管。(責任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
(十一)推廣資源循環型生產模式。推進全市化工和紡織園區集聚,利用數據化管理手段,縮短紡織行業原材料從生產到加工的路徑,提高中間產品利用效率,促進化工行業和紡織業循環生產,打造具有紹興特色的循環低碳產業園區。協同“綠色低碳工廠”“綠色低碳園區”“無廢工廠”“無廢集團”“無廢工業園區”建設。到2027年,培育“無廢工廠”250家、“無廢集團”5家、“無廢工業園區”10個。加強農牧對接,穩定生態消納地面積,總結推廣“稻蝦輪作”“秸稈種菇”等一批生態循環模式和新型農作制度。(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
三、加強重點廢棄物循環利用水平
(十二)推進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管理。先行探索將缺失動力電池的報廢新能源汽車認定為車輛缺失,回收拆解企業不得出具回收證明,提高規范化回收水平。鼓勵動力電池生產企業、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和銷售網點等主動提供回收服務。培育一批廢舊動力電池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業,加大對梯次和再生利用關鍵技術的研發與應用力度。推動動力電池梯次利用產品自愿性認證,鼓勵檢測認證機構為梯次利用產品認證提供技術支持。到2027年,全市動力電池回收處置量約3萬噸。(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十三)促進退役光伏設備循環利用。引導光伏設備生產制造企業以輕量化、易拆解、易運輸、易回收為目標,推動建設綠色設計企業。推進發電企業完善退役光伏設備報廢管理制度,提升報廢資產處置效率。鼓勵風電、光伏設備制造企業主動提供回收服務。支持發展退役新能源設備拆除、運輸、回收、拆解、利用“一站式”服務模式。支持具備條件的地方建設退役新能源設備循環利用產業集聚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
(十四)加強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循環利用。落實《浙江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發展規劃》,提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能力,優化拆解企業布局。加快培育專業化服務器回收處理企業,明確數據中心、回收企業、拆解企業和第三方機構責任范圍,疏通數據中心到拆解企業的回收鏈條。(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
(十五)推進廢舊新型基礎設施循環利用。探索推進廢舊充電樁逆向物流網絡體系建設,推廣整機回收方式和二次開發技術。鼓勵通信運營商自建回收體系,加強對廢舊基站設備的有效回收、利用。支持建設通信基站廢舊設備資源整合中心,完善拆解、整合、檢測流程。前瞻性布局廢舊儲能蓄電池回收利用網絡,探索儲能設施資源化利用路徑。(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
(十六)提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力?茖W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培育一批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標桿企業,實現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修垃圾分類處理。深化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制度。拓寬建筑垃圾綜合利用渠道,健全完善與產生量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循環利用機制。落實政府性資金建設項目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最低使用比例。到2027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2%以上。(責任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市建設局)
(十七)加強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循環利用。結合實際制定低價值再生資源目錄,發布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指南,推進廢紙、廢玻璃、廢舊紡織品等低值可回收物循環利用。推廣外賣塑料“零廢棄”模式,在高校、商圈、寫字樓等探索低值可回收物循環利用模式,支持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開展外賣塑料“零廢棄”試點。(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
(十八)加強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園區內、企業間和產業間物料閉路循環,促進化工產業、紡織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加快推進紹興市化工和紡織園區集聚,利用數據化管理手段,縮短紡織行業原材料從生產到加工的路徑,提高中間產品利用效率,促進化工行業和紡織業循環生產。扶持發展循環經濟項目,全市具備條件的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將支持綠色循環發展列入先進制造業強市建設“4151”計劃專項政策,當年新列入市級“循環經濟850工程建設計劃”示范項目并驗收通過的,按實際設備投資額的8%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到2027年,打造形成一批具有紹興特色的循環低碳產業園區。(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
四、培育壯大資源循環利用產業
(十九)打造一批資源循環利用載體。積極爭創國家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重點城市建設,推進國家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典型城市和典型企業創建工作,到2027年全市再生資源利用行業總產值突破3億元。(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商務局)
(二十)培育發展報廢汽車循環利用產業。支持報廢汽車循環利用產業發展。開展報廢汽車“五大總成”等零部件再制造,打造全國領先的示范性報廢汽車拆解再制造基地。開展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發揮試點企業示范作用,帶動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業發展。推進航空發動機、專用發動機、工程機械等領域高端裝備再制造試點企業建設,培育2—3家技術水平高、資源整合能力強、產業規模優勢突出的高端裝備再制造領軍企業,打造若干家技術先進、管理創新的再制造示范企業,建設綠色工廠。培育高端裝備再制造產業基地。(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經信局)
(二十一)培育發展紡織品循環利用產業。支持擴大廢舊紡織品再生利用規模,加強紡織工業循環利用廢舊紡織品,推動廢舊紡織品再生產品在建筑材料、汽車內外飾、農業、環境治理等領域的應用,鼓勵將不能再生利用的廢舊紡織品規范開展燃料化利用。推動廢舊紡織品再生利用產品高值化發展,支持廢舊紡織品利用企業研發生產高附加值產品,到2027年,初步建立廢舊紡織品循環利用體系。(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
(二十二)培育行業骨干企業。鼓勵再生資源回收企業、處置利用企業通過控股、參股、吸收、合并等方式,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支持各地培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骨干企業,支持采取收購、加盟、租賃等方式,對社會回收站點和個體經營者進行規范整合。推進越城區循環化、柯橋區再生新材料、上虞區廢舊鋰電池回收利用等試點工作。(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供銷總社)
(二十三)加強行業監管。優化“無廢城市在線”綜合應用,進一步推動生態環境與公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衛生健康等門數據共享、互聯互通,構建固體廢棄物協同治理數智化管理體系。嚴格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管理,組織開展回收拆解行為定期檢查評估。對廢舊動力電池、報廢機動車、廢棄電器電子等重點領域“作坊式”回收拆解開展聯合專項檢查,嚴格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
五、強化政策保障
(二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市發改委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健全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市級部門協同工作機制,細化目標任務,組織協調各類規劃銜接、項目要素保障、財稅金融政策等。市級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抓好重點任務落實,明確各項工作路線圖和時間表。各區、縣(市)要實施相應的落實舉措,健全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十五)完善資金支持政策。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省發展與改革專項(綠色低碳循環領域)等相關資金,加強對廢棄物循環利用重點項目的支持;積極爭取中央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專項、省商貿和開放發展專項,加快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及拆解龍頭企業培育。積極爭取中央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專項資金。優化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全產業鏈稅費減免政策,加快實行資源回收企業“反向開票”政策。積極落實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減稅政策,確保應退盡退。鼓勵運用信貸、債券、保險等工具,加大對廢棄物循環利用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府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稅務局、人行紹興分行、金融監管總局紹興監管分局)
(二十六)完善用地保障機制。將垃圾分類收集、中轉貯存及再生資源回收設施建設納入公共基礎設施用地范圍,優先保障用地需求,符合劃撥條件的采用劃撥方式供地,需有償使用的應低于同類地段同類性質的供地價格。對于達不到相關公共基礎設施配建要求的地方,應創造條件保障合理空間需求,推動項目妥善選址落位。(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商務局)
(二十七)完善科技創新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廢棄物循環利用技術參與浙江省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立項,每年遴選廢棄物循環利用領域的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爭取政府采購支持創新的有關政策。支持廢棄物循環利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鼓勵并支持有關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等單位開展科學研究與技術合作。(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二十八)完善廢棄物循環利用標準體系。參與制修訂回收站點、分揀中心、交易平臺等國家標準,支持參與制定報廢機動車回用件拆卸、溯源等系列標準。完善梯次利用和再生材料質量標準,加快研制再生銅、再生纖維制品、再生塑料等國家標準和“浙江制造”標準,探索在家電、汽車、電子產品標準中增加再生塑料、再生金屬的使用要求。研究制定風電和光伏設備綠色設計、綜合利用、零部件回收利用等標準規范。推進建筑垃圾、蓄電池回收處理等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綜合執法局、市商務局、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市供銷總社)
(二十九)完善再生材料推廣應用機制。推動實施國家統一的再生材料綠色產品認證制度,對符合條件的再生材料和產品納入政府綠色采購范圍。推進廢舊紡織品、廢舊動力電池等再生產品碳足跡核算、碳標識認證。引導汽車、電器電子產品等生產企業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鼓勵將再生材料應用情況納入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范圍。探索建立廢棄物循環利用碳減排評價機制,推動各區、縣(市)和相關行業優化循環經濟降碳政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十)抓好宣傳引導。利用全國生態日、全國低碳日、全國節能宣傳周等重要宣傳契機,廣泛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輿論引導和宣傳教育,營造全民參與的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建設格局。鼓勵開展各種形式的廢棄物循環利用文化創意活動,及時總結一批典型案例,加強社會推廣。
附件
紹興市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2024年重點任務清單
序號 |
重點領域 |
任務舉措 |
牽頭單位 |
1 |
回收管理 |
全面推廣一般工業固廢電子轉移聯單制度;在環境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鼓勵危險廢棄物“點對點”定向利用。 |
市生態環境局 |
2 |
建成8個省級標準化農作物秸稈收儲中心。 |
市農業農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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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托全省統一搭建的面向農戶、回收拆解企業和農機管理部門的農機報廢回收數字化管理系統加強農機管理。 |
市農業農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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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成全市再生資源集中分揀中心布局,分解下達區、縣(市)具體建設任務,全年新增分揀中心3個。 |
市商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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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建和改造升級農村標準化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農村資源化分揀中心。 |
市農業農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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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循環利用 |
啟動柯橋區370噸/日、嵊州市60噸/日、新昌縣30噸日易腐垃圾處置設施建設,完成全市23座生活垃圾中轉站提升改造。 |
市綜合執法局 |
7 |
落實新能源汽車報廢政策,探索將缺失電池的報廢新能源汽車認定為車輛缺失,不予報廢。 |
市商務局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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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推進發電企業完善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報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回收循環利用體系。 |
市發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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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落實《浙江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發展規劃》,優化拆解企業布局。 |
市生態環境局 市商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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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推動2家高校開展外賣塑料“零廢棄”模式推廣。 |
市發改委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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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推廣應用符合國際標準的再生塑料使用信息化追溯系統。 |
市發改委 市生態環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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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促進化工—紡織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全市具備條件的循環經濟項目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 |
市經信局 市發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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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產業發展 |
積極爭創國家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典型城市和典型企業。 |
市經信局 市商務局 |
14 |
支持報廢汽車循環利用產業發展,爭創全國領先的示范性報廢汽車拆解再制造基地。 |
市商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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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針對廢舊動力電池、報廢機動車、廢棄電器電子等重點領域“作坊式”回收拆解,加快組織開展聯合專項檢查。 |
市生態環境局 市商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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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政策保障 |
統籌省發改專項綠色低碳循環領域等相關資金;統籌中央現代商貿流通體系、省商貿和開放發展專項,加快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及拆解龍頭企業培育;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和超長期特別國債。 |
市財政局 市發改委 市商務局 |
17 |
推動《關于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有關事項的公告》落地實施。 |
市稅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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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類收集、中轉貯存及再生資源回收設施建設納入公共基礎設施用地范圍,優先確保用地需求,價格低于同類地段同類性質的其他用地。 |
市自然資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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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推進廢舊紡織品、再生塑料等循環利用相關標準制定。 |
市發改委 市市場監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