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竹排沖水系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子項目補水工程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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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
一公眾反饋意見方式
在項目公示之日起10日內,公眾可以通過電子郵件及郵寄獲取報告簡本,或直接登陸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網站(http://www.gxdot.gov.cn)下載并查閱該項目環評簡本并將意見如下聯系方式反饋,項目建設單位及評價單位將根據公眾意見對公示的內容及涉及的方面進行采納與否說明。
(一)建設單位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南寧建寧水務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南寧市星光大道17號
聯系人:林工
電話:0771-8521078
(二)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名稱:廣西交通科學研究院
聯系地址:南寧市高新二路6號
聯系電話: 0771-2311598
傳 真: 0771-2311598
聯系人:鄭雙金
二 征求公眾意見內容
本公示征詢意見內容為,公眾對“南湖-竹排沖水系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子項目補水工程”施工期和營運期環境影響預測評價結論的意見。
南湖-竹排沖水系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子項目補水工程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簡本)
1.1 工程概況
擬建南湖-竹排沖水系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子項目補水工程是將瑯東污水廠出水經深床濾池工藝深度處理后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后排放(近期出水直接排入竹排沖,待管線具備實施條件后將再生水輸送至茅橋湖東湖作為補水,另行立項實施)。其中:污水廠提升泵站均設在瑯東污水處理廠廠址內,新建賢賓湖水質凈化廠選址位于賢賓湖西北岸河道用地范圍內。
其中:瑯東污水廠一三期合建出水提升泵房一座,規模為25萬m3/d;瑯東污水廠二期出水提升泵房一座,規模為10萬m3/d;新建賢賓湖水質凈化廠一座,規模為35萬m3/d。廠址占地1.51萬平方米,建、構筑物占地5800平方米,建筑面積7587平方米,本期工程實施后全廠綠地率約為36%。項目主要建筑物包括:提升泵站、深床濾池、高效沉淀池、反沖洗清水池及廢水池、除磷加藥間和紫外消毒車間等。
項目拆遷建筑物480m2,建設總投資25491.44萬元,計劃施工期為2013年8月開始土建施工及設備安裝,工期6個月;計劃2014年2月—2014年3月進行調試及試運行。
1.2 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結
1.2.1 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1)項目評價區內大氣污染源主要是竹排沖南岸瑯東污水處理廠運營廢氣,以及現狀萬達廣場施工揚塵及周邊城市道路汽車尾氣排放等。
(2)本項目廠址上風向的廠址東側監測點位和下風向的廠址西側竹江景苑及中鼎溫馨家園3個敏感點PM10日均濃度值、NO2和SO2日均及小時濃度值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中二級標準,達標率均為100%。
(3)項目廠址西側竹江景苑臭氣監測點監測值均低于標準限值,說明監測期間敏感點受瑯東污水處理廠的臭味影響較小。
1.2.2 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1)擬建項目上游段竹排沖(茶花園北路至茅橋湖段)流域主要污染源調查可知,現狀主要污染源是小部分未經任何處理的生活污水直接外排,該河段內現狀分布有排污口、排污溝19個(含6個雨污合流口),該區域未發現有工業污染源存在。
(2)現狀監測的3個竹排沖水質監測斷面說明,竹排沖現狀水質pH值、石油、高錳酸鹽指數3項指標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的V類標準要求,SS滿足《地表水資源質量標準》V類標準,其余6項指標COD、BOD5、DO、氨氮、TN、TP均超V類標準。出現超標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竹排沖上游沙江河、那考河整治工程尚未實施,長期受周邊生活污染源和水塘作為養鴨、養魚等養殖場地的影響,導致水質受污染較嚴重;且瑯東污水廠處理后的出水僅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的一級B標,也是竹排沖流域不能達到V類標準的主要原因。
(3)根據《2012年11月南寧市環境質量信息》,11月份南寧市境內邕江監測的6個斷面中Ⅲ類水質達標率為100%,所有斷面均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標準。
1.2.3 聲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1)項目評價區內聲環境污染源主要為周邊城市道路交通噪聲、萬達廣場現場施工噪聲、瑯東污水處理廠營運噪聲和居民生活噪聲等。
(2)項目選取有代表性的6個點位進行現狀監測,監測結果可見,水質凈化廠廠址處夜間出現超《聲環境質量標準》2類標準的情況,超標原因是受現狀萬達廣場施工噪聲及作為萬達廣場施工營地的廠址處社會生活噪聲。二期污水廠提升泵站廠址處和一三期污水廠提升泵站廠址處夜間均出現超《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標準的情況,超標原因是受污水廠運營噪聲的影響。其他敏感點聲環境均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2類標準要求。
1.2.4 生態現狀調查與評價
(1)項目區域主要地表植被以城市綠化植被和竹排沖兩岸景觀帶植被為主;野生動物多為適生于人類活動影響的各種常見兩棲類、爬行類、鳥類及昆蟲等,其中與人類活動密切的嚙齒類動物在該區域內最為常見;水生植物按生活型氛圍沉水水生植被、浮水水生植被和挺水水生植被三個類型,浮游植物主要為藻類,野生魚種類較少,魚類區系以鯉科占優勢。
(2)項目廠址用地現狀為萬達商業廣場施工人員臨時搭建的樣板簡易房,廠址內已鋪設成水泥地面,無植被存在。同時,萬達廣場施工導致開挖土方堆置于竹排沖北岸綠化帶,侵占和破壞部分賢賓湖公園綠地。
(3)經現場調查,評價區內陸生植被、水生植物及野生動物均為區域常見物種,無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植物和珍稀保護水生物種。根據現場調查和對當地部門的咨詢,評價范圍沒有文物保護單位和古樹名木。
(4)區域景觀環境主要為人造環境,選址用地處現狀為萬達廣場施工營地,無景觀環境可言;廠址西側為高檔高層住宅小區,南側為竹排沖及竹排沖沿岸綠化景觀帶,東南側為賢賓湖公園,受萬達廣場施工影響,現狀竹排沖景觀綠化帶和賢賓湖公園景觀環境受其影響較大,有一定的破壞。從景觀生態學角度而言,竹排沖流域下游正在開發,上游流域尚待開發,上游景觀顯得較為零亂、生態調節功能不強的半自然半人工干擾的生境類型,具備發揮潛力,提升開發的可能性極大。
1.2.5 地下水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1)項目區域地下水主要為賦存于第四系松散沉積物中賦存的孔隙潛水,區域地下水分為兩層,分別為上層滯水、孔隙潛水。評價區區域已鋪設完備的市政給水管網,評價區未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不存在涉及地下水的環境敏感區。
(2)根據《南寧市2011年環境狀況公報》,2011年南寧市地下水質良好級占62.5%;較差級占37.5%。地下水總污染指數為3.51,較上年下降0.65,總體污染程度有所減輕。
1.3 環境影響預測結論
1.3.1 社會環境影響 分析
(1)項目需要永久占地1.51hm2,需要拆除建筑面積為480 m2,不涉及安置問題。建筑物拆遷將對周邊環境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應做好征地拆遷工作。
(2)項目區域附近同期開工建設項目較多,施工中存在一定互相干擾情況,同時對臨近的竹江景苑小區居民出入安全有一定影響,應做好相關施工組織工作。
(3)項目建設與《南寧“中國水城”建設規劃》、《南寧市城市水系整治控制規劃》等相關規劃是一致的。同時,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4)擬建項目是《南湖-竹排沖水系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的子項目,與《南湖-竹排沖水系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其他子項目是相符的,是統一協調,相互銜接的。
(5)本項目建設用地未壓覆礦產資源,建設項目用地及其影響范圍內亦無任何礦權設置,對礦產資源及礦權無任何不利影響。
(6)根據分析,項目廠址的選址滿足竹排沖防洪要求。
1.3.2 地表水環境影響 分析
1.3.2.1 施工期影響
(1)施工營地生活污水經設置的三級化糞池處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不會對竹排沖水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2)施工廢水主要是場地平整、土方開挖、基礎灌注施工及廠區道路施工、保養等環節排放少量廢水,主要污染物為泥沙、懸浮物等;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維修保養也會產生少量含油廢水,主要污染物為油污。
(3)施工期對地表水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場地平整、地基開挖、管道開挖等過程中產生的水土流失,使地表水懸浮物增加,從而產生短期的局部的輕微影響。
1.3.2.2 運營期影響
(1)廠區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反沖洗上清液返回濾池處理,污泥濃縮液輸送至瑯東污水廠脫水機房進行脫水處理,不會對周邊地表水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2)項目實施后,將瑯東污水廠的出水水質提升到一級A標,可有效削減污染物的排放,并對現狀竹排沖流域水質具有一定的改善作用。
(3)通過預測可知,近期出水完全排入竹排沖后,竹排沖水環境水質指標為:CODcr≈34.8~35.4 mg/L、氨氮≈4.495~4.592 mg/L、TN≈6.936~7.164 mg/L、TP≈0.993~1.003 mg/L。
(4)茅橋湖中、遠期預測結果可知,中期茅橋湖水質主要指標仍然不能達到V類水質要求;遠期COD、TP可以滿足IV類水質標準要求,但氨氮、TN仍不能達到IV類水質標準要求。
1.3.3 大氣環境影響分析
1.3.3.1 施工期影響
(1)在無任何防塵措施的情況下,施工現場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嚴重,污染范圍約在150m范圍內。
(2)在有金屬板圍擋的情況下,在距施工場界83m范圍外可滿足空氣二級標準;項目沿線敏感點都在83m范圍內,施工期間將受到施工揚塵的一定影響。竹江景苑住宅小區都在83m范圍內,同時周邊萬達商業廣場的大面積施工,將使該小區揚塵污染較顯著。
(4)項目廠址現狀構筑物拆遷將對周邊環境及較近敏感點產生一定揚塵污染。
1.3.3.2 運營期影響
(1)通過估算模式計算可知,惡臭中H2S濃度的最大地面濃度在下風向18m處,最大濃度值為0.00117 mg/m3,占標率僅為1.95%;NH3濃度的最大地面濃度在下風向18m處,最大濃度值為0.01559mg/m3,占標率僅為1.0393%。且在廠界范圍內濃度均小于TJ36-79《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中規定的標準限值,不會對周邊的敏感點產生大的影響。
(2)通過預測,擬建水質凈化廠惡臭(H2S、NH3)廠界濃度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二級標準要求,無超標現象。
(3)通過預測,擬建水質凈化廠產生的惡臭(H2S、NH3)對周邊敏感點影響較小,敏感點處的惡臭(H2S、NH3)均能滿足《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相應標準要求,無超標現象。
(4)經估算,廠區內惡臭污染源高效沉淀池的衛生防護距離為50 m,所需設定的衛生防護距離內不涉及長期居住的人群,不涉及拆遷。
1.3.4 聲環境影響 分析
1.3.4.1 施工期影響
(1)單臺機械單獨施工晝間最大在距聲源100m以外可符合《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標準限值;夜間大多數機械在350m以外可符合標準限值。
(2)多臺機械同時施工時,晝間最大在距聲源150m以外可符合標準限值;夜間大多數機械在400m以外可符合標準限值。
(3)擬建工程評價范圍內分布著4個聲環境敏感目標,晝間、夜間施工將對附近居民生活和休息造成干擾,特別是夜間噪聲影響更甚。
(4)項目涉及拆除廠址現狀建筑物,拆除噪聲對較近敏感點聲環境產生一定不利影響。
1.3.4.2 運營期影響
通過噪聲預測可知,晝間,該項目的東西南北四個方向的廠界及敏感點噪聲都未出現超標的情況,其中西面廠界噪聲較大。夜間,四面廠界均出現超標現象,其中西面場界超標最大,超標2.3分貝;廠區辦公室夜間也有1.7分貝的超標。聲其他廠區外敏感點聲環境都能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2類標準要求。
1.3.5 地下水環境影響 分析
1.3.5.1 施工期影響
(1)施工營地生活污水經設置的三級化糞池處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不會對地下水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2)項目廠址現狀已經平整,主要的挖填方是水處理工藝設施的施工建設,且不會挖至地下水位線以下,不會改變地下水徑流方向,對地下水的調節功能無影響。
(3)項目水處理工藝設施及輸水管道的施工不會改變原地下水的局部徑流方向,不會造成地下水系統的失衡,對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
1.3.5.2 運營期影響
(1)項目廠區徑流雨水和不可滲漏地面一般對地下水水質影響較小。
(2)營運期水處理工藝設施均設有土工布防滲層,輸水管道均有相關防滲設計,因此水處理工藝設施及輸水管道設計在做好防滲措施的情況下污水不會對地下水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1.3.6 生態影響 分析
1.3.6.1 施工期影響
(1)區域植被種類均為城市綠化常見種,無自治區及國家保護的野生植物,項目建設對區域內的植被及生態系統的改變是有限的。
(2)項目建設區域受影響的野生動物主要為適生于人類活動干擾的常見物種,無國家及自治區保護物種存在,施工對陸生動物的影響較小。
(3)項目施工過程中若施工廢水隨意排放進入竹排沖,將對竹排沖水質產生影響,并進一步影響到竹排沖水生生態環境。同時,由于施工過程中地表裸露,雨水沖刷泥沙等懸浮物隨著地勢進入水體,會導致部分河段懸浮物增加,破壞水下浮游生物的生存環境。
(4)根據分析,項目取棄土場、臨時堆土場等設置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從環保角度來分析亦符合環保要求。
1.3.6.2 運營期影響
工程實施后,將實現上游茅橋湖以及竹排沖在沙江河與那考河匯流點以下流域的常年有效補水,并為水生生物提供了更好的生存環境。
1.3.7 固體廢物環境影響 分析
1.3.7.1 施工期影響
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量數量雖然少,但生活垃圾中一般含有較多有機物,易引起細菌、蚊子的大量繁殖,若不能集中收集與處理,也易導致營地內傳染病發病率的上升和易于傳播,并對周邊景觀環境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
1.3.7.2 運營期影響
反沖洗濃縮液經獨立管道輸送至瑯東污水處理廠脫水機房同污水廠污泥一同處理。生活垃圾經廠區環衛人員集中收集后由南寧市環衛部門上門接收。妥當處置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不大。
1.3.8 景觀環境影響 分析
1.3.8.1 施工期影響
(1)水質凈化廠施工期由于土方回填、車輛運輸進出、污泥撒落地面對城市景觀產生短期的影響。
(2)廠址施工范圍內現有人工綠化植被的破壞、建筑材料的堆放和開挖導致的地表裸露等均對區域景觀產生不良影響;特別是對竹排沖兩岸的景觀綠化帶和賢賓湖公園的景觀環境。
1.3.8.2 運營期影響
水質凈化廠位于竹排沖北岸,距萬達廣場、竹江景苑小區和竹排沖賢賓湖公園較近,位于可視范圍內,對周圍城市環境產生不協調的影響。
1.3.9 風險評價
擬建水質凈化廠運營后可能帶來的風險主要有火災、危險物品爆炸、中毒和疾病等,以及污水處理系統發生事故時的溢流情況等。將會對廠區員工、周邊居民和環境帶來較大不利影響。
1.3.10 建設項目正效益分析
擬建補水工程是一項保護環境、塑造文明衛生城市形象的綜合性公用事業工程,項目的建設在間接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上相當顯著,項目的建設是十分必要的,其環境正面效益明顯。
1.3.11 建設項目的環境合理性分析
(1)根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術政策》、《“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規定,項目建設是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
(2)根據項目廠址合理性分析可知,項目擬推薦廠址的選址及污水提升泵站的選址具有較好的技術經濟性和可實施性,從環境合理性的角度來看是可行的。
(3)根據項目總平面布置環境合理性分析可知,擬建水質凈化廠的總平面布局基本是合理的。鑒于廠區內的噪聲源分布、及區域環境景觀的協調性等相關不利影響,評價建議盡量將鼓風機、水泵等噪聲源設備安置在深床濾池車間地下的東側,遠離居民區;同時對整個水處理設施構筑物設計成加蓋車間封閉運行,盡可能減少對周邊居民的視覺景觀影響;并通過降低高度和綠化掩飾,建筑物風格和色彩需與周圍環境、建筑相協調,保證不破壞整個萬達廣場和周邊環境的布局和感觀。
(4)根據類比無錫蘆村污水處理廠四期工程深床濾池處理技術可知,擬建工程采用深床濾池工藝對瑯東污水廠二級處理出水進行深度處理,其出水主要指標COD、BOD5、SS、TP、TN 和NH4+-N均能達到《城鎮污水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 標準要求,深床濾池處理技術是可行的。
1.4環境保護措施結論
1.4.1 社會環境保護措施
(1)根據規劃要求做好項目用地的嚴格控制,禁止在項目用地紅線外擴大占地。
(2)對于公眾反對意見最大的選址問題,項目業主應充分重視公眾的意見,在下一步工作中,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嚴格遵循規劃局意見和相關政策,并與相關群眾、單位充分溝通與協商,爭取廣大公眾對本項目的理解和支持,避免因項目建設選址與公眾及相關單位產生紛歧,造成社會的不利影響。
(3)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對施工車輛出入可能影響交通的路口設置警示標志牌并設專人在現場負責施工車輛的通行調配。
(4)建筑的拆除過程應做好灑水降塵措施。
(5)加強對文物古跡的保護意識,如發現有未探測到的文物,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時通知當地文物保護部門,待文物發掘和清理完畢后才能恢復施工。
(6)附近有同期開工建設的項目,施工中必然存在一定相互干擾的情況,應做好施工車輛的通行調配和施工組織工作。
1.4.2 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
1.4.2.1 施工期
(1)施工場地廠址靠近竹排沖一側的雨水匯水處多設置臨時截、排水及二級沉淀池,雨水經沉淀后處理后盡量回用于生產、降塵灑水;若排放評價建議在沉淀出水口利用土工布過濾,以降低SS含量。
(2)優化施工方案,避開在雨季進行土石方開挖,對施工產生的廢渣及時清運,裸露土地應及時采取覆土和綠化的工程措施。
(3)施工機械加強維護,保持良好工況,減少跑、冒、滴油的現象;施工車輛維修,更換機油等應到專業維修站進行,禁止在施工區內進行上述作業,避免廢機油無序排放對環境造成污染。
(4)加強施工人員文明施工和環保意識教育,妥善處理生活垃圾,搞好清潔衛生工作,嚴禁生活垃圾亂丟亂棄污染水體;施工活動嚴格在施工紅線內進行,不得隨意擴大施工范圍,禁止在竹排沖兩岸綠化景觀帶及賢賓湖公園范圍內隨意取棄土、隨意亂采亂挖。
1.4.2.2 運營期
(1)評價要求項目建設部門應積極與相關部門聯系,確保竹排沖流域,特別是上游沙江河、那考河兩岸污水管網、截污工程的建設時序,加快污水輸送,方可徹底解決水污染問題。
(2)確保竹排沖、茅橋湖上游來水和補水滿足相應水質目標要求。
(3) 鑒于遠期茅橋湖氨氮、TN不能達到IV類水質目標要求,環評建議在擬建水質凈化廠下階段水處理工藝詳細設計中應為遠期更為嚴格的排放標準預留下反硝化濾池功能(投加碳源)的擴展空間。
1.4.3 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
(1)本項目施工營地應設置化糞池對施工期生活污水進行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生產廢水經隔油池、沉淀池處理后方可排放或回用。同時,化糞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應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做好防滲措施。
(2)營運期水處理工藝設施的挖深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對埋地設施和管道做好相應的防滲措施。
1.4.4 生態保護措施
1.4.4.1 施工期
(1)項目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是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環節,建議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參照第七章水土保持方案進行實施。
(2)加強施工期的組織管理,避開暴雨期進行挖、填方施工,以免造成水土流失對南側竹排沖水環境造成影響。
(3)工程占地范圍、施工期臨時用地等,開工前場地清理時,應將表層耕作土收集堆放,并作水土流失防護,以備綠化恢復使用;施工結束及時進行清理、土地整治種灌草或植樹綠化恢復植被。
(4)項目施工活動應嚴格按照施工紅線進行,禁止在竹排沖兩岸綠化景觀帶及賢賓湖公園范圍內隨意取棄土、隨意亂采亂挖,不得隨意擴大施工范圍。
1.4.4.2 運營期
(1)項目綠化應注意樹種的多樣性、本土化,以及樹種的功能性。
(2)在基礎工程完成后,將對施工區進行植被恢復、綠化建設,在美化環境的同時,提高現有項目綠化水平,保存物種和植被資源等。
1.4.5 大氣環境保護措施
1.4.5.1 施工期
(1)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城市揚塵污染技術規范/HJT393-2007》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防護。
(2)市區內所有建設工地施工現場入口要做到混凝土硬化、配備高壓水槍清洗輪胎及車身的洗車平臺,從源頭上解決建筑渣土運輸車輛輪胎及車身帶泥上路引發揚塵污染問題。
(3)施工單位配備一定數量的灑水臺班,工程開挖時,對作業面適當噴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濕度,以減少揚塵量。
(4)對距廠址較近的竹江景苑、中鼎溫馨花園等敏感點中午12:00~14:30和夜間22:00~06:00禁止施工;對附近被拆除的簡易工棚,做好灑水降塵工作,必要時在被拆除建筑外圍設置防護網;增加灑水次數,減少揚塵污染。
1.4.5.2 運營期
(1)高效沉淀池的濃縮液直接通過獨立的管道送回瑯東污水廠二期脫水機房進行脫水處理,污泥餅隨同污水廠的污泥一起外運處置,避免了污泥運輸車輛出入對周邊環境可能帶來的臭味污染。
(2)評價建議項目西側、東側、北側廠界應設置綠化隔離帶,加大綠化建設,盡量遮掩廠界與居民區和萬達商業廣場的可視范圍。
(3)將水處理工藝(進水井、格柵、深床化濾池、反沖洗系統、高效沉淀池和消毒渠等工序)均采用加蓋封閉處理,反沖洗濃縮液應及時輸送。
(4)廠區應合理布局,廠前區與污水處理區間設置綠化帶,并在廠區邊界設置6~8 m的綠化防護隔離帶。
1.4.6 聲環境環境保護措施
1.4.6.1 施工期
(1)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南寧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2008)及相關規范要求進行噪聲防護。
(2)項目施工區域過敏感點附近和施工運輸便道過敏感點附近設置警示標志和限速標志,嚴禁超速行駛影響居民安全和生活。
(3)離敏感點較近的區域進行施工時,固定的施工機械減振、隔聲板進行降噪。
(4)敏感點施工噪聲減緩措施:
中午12:00~14:30和夜間22:00~06:00禁止施工;整治紅線邊緣設置2.5m高的金屬擋板;臨近該敏感點的施工區不應布置鋼筋切割機、焊機、電鋸等高噪聲設備;應采用封閉作業的方式。
1.4.6.2 運營期
(1)對廠區主要高噪聲設備如污水提升泵、污泥泵、鼓風機采、水泵等采取隔聲降噪措施,如鼓風機房采用半地下式,雙層墻及雙層玻璃窗隔聲,鼓風機進出口安裝消聲器,進出風管及加壓泵進出水管均采用可曲撓橡膠接頭與設備連接,以阻隔聲橋;污泥泵、污水泵房采用半地下式,雙層墻及雙層玻璃窗隔聲。水處理設施均采取封閉式建筑等。
(2)采用低噪聲設備,降低噪聲源強;定期對所有機械、電器設備進行檢修維護,防止設備不正常工作帶來污染的增強或產生新的噪聲源。
(3)在生產區和廠前區之間及廠四周建綠化隔離帶。
1.4.7 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措施
1.4.7.1 施工期
(1)施工棄土
評價要求臨時推土場、堆料場及施工營地等臨時用地不得設置在竹排沖綠化景觀帶和賢賓湖公園范圍內。
(2)生活垃圾
施工期施工人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并入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系統,交由環衛部門運至南寧市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填埋。
1.4.7.2 運營期
(1)廠區生活垃圾經廠區環衛人員集中收集后由南寧市環衛部門上門接收。廠區垃圾收集點的建設應避免靠近居民區處,同時做好防風、防雨、防滲漏等措施。垃圾堆放點應做好防滲措施,每天定時收集,并按要求及時清運。
(2)反沖洗污泥濃縮液經獨立管道輸送至瑯東污水處理廠脫水機房同污水廠污泥一同處理。
1.4.8 景觀環境保護措施
1.4.8.1 施工期
(1)做好設計,盡可能集中力量分單元進行施工,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設進度,減少施工面景觀影響;
(2)建筑物的拆遷應集中進行,拆遷過程中應設置圍擋,拆遷產生的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對拆遷后的土地按設計及時進行建設或平整綠化;
(3)每一施工單元建設完成后馬上按設計進行固化或者覆土恢復植被,使施工對景觀的影響消失。
1.4.8.2 運營期
(1)項目廠界在景觀上與可能產生不協調的周邊建筑之間種植防護林帶。
(2)廠區綠化應注意樹種的多樣性、本土化,以及樹種的功能性。考慮景觀及環保功能,合理選擇植物品種,增加植物層次,優化植物結構,做到喬、灌、花、草合理配置。
(3)評價建議廠區綠化景觀布置應考慮建筑物風格和色彩,保證與周圍環境、建筑相協調,并通過降低高度和綠化掩飾,不破壞萬達廣場和周邊環境的布局和感觀。
1.5 環保投資
本項目總投資約25491.4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84.8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的0.725%。
1.6 公眾參與結論
(1)全部被調查者中, 58.0%的調查者認為現狀環境正常、較好;而70.4%被調查者認為運營期臭氣影響最大,21.7%的公眾則認為是噪聲影響,針對運營期應采取的環保措施,52.8%的公眾認為應封閉水處理構筑物,33.6%的公眾則認為應被設備噪聲進行降噪,同時也有27.9%的公眾不表態或反對項目選址。
(2)全部被調查者中,81.7%的被調查者反對項目建設,認為選址距竹江景苑小區較近,對居民生活帶來不利影響,且廠址周邊區域為較完善的商業、居住綜合中心,項目廠址選擇在萬達商業城和賢賓湖公園附近,項目建設與區域商業、居住中心的綜合景觀不協調,降低了該片區的品質,因此對項目選址持反對意見。
(3)針對第一次公眾參與調查中有81.7%的公眾反對項目建設,對項目選址持較強的反對意見。在項目環評報告書編制基本完成后,環評組于2013年3月再次去現場爭對上次公眾參與調查持反對意見的公眾和廣西第一勞教所單位進行了回訪。回訪結果顯示:相關公眾及單位一致堅持與第一次公參調查的反對意見,不愿意再進行回訪調查表的填寫。而涉及反對意見最大的廣西第一勞教所(竹江景苑小區)填寫的回訪單位團體調查表表示,在采取相關環境保護措施后,仍然不同意項目的建設,認為該廠址選址用地原規劃為綠化用地,現在改為水質凈化廠選址用地,我單位職工和竹江景苑小區住戶對該項目選址意見很大,考慮到我所的具體情況,為確保我所的發展和穩定不宜在該選址實施該工程,希望該項目另行選址建設。
(4)對于公眾反對意見最大的選址問題,項目業主充分重視公眾的意見,但鑒于現狀區域無其它滿足項目用地條件的選址,業主表示將在下一步工作中,與相關單位和居民進行溝通與協商,爭取廣大公眾對本項目的理解和支持,避免因項目建設選址的紛歧而影響工程的進展。對于項目選址,業主表示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嚴格遵循規劃局意見和相關政策,并與相關群眾、單位充分溝通、協調,并妥善解決相關項目廠址的選址問題。
1.7 綜合結論
擬建南湖-竹排沖水系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子項目補水工程具有良好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項目的建成將實現茅橋湖、竹排沖在沙江河與那考河匯合點以下流域的常年有效補水,改善該流域的水質情況,緩解部分城市水污染狀況,并進一步提高瑯東污水廠的出水水質,有效削減污染物的排放。同時項目的建設屬于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措施,符合國家在“十二五”期間提出污水再生利用的目標要求。但項目的建設不可避免地對周圍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必須采取有效的環保治理及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其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
擬建項目方案設計及選址已通過南寧市規劃管理局評審,并獲得相關批復,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設計的進水水質適當,采用的污水處理工藝先進、運行可靠、環境效益突出、社會效益顯著,有利于南寧市社會經濟的發展,具有一定的間接經濟效益和潛在的經濟價值,只要遵守本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認真執行“三同時”建設的情況下,從環保角度出發,從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綜合考慮,本項目的建設是環境可行的。
1.8 建議
(1)運營期對下風向近廠區的居民產生局部的超標影響,需嚴格執行50m的衛生防護距離,在衛生防護距離內不宜規劃新建居民住宅區、醫院、學校、敬老院等環境敏感點。
(2)鑒于遠期更為嚴格的排放標準,茅橋湖氨氮、TN不能達到IV類水質目標要求,環評建議在擬建水質凈化廠下階段水處理工藝詳細設計中應為遠期更為嚴格的排放標準預留下反硝化濾池功能(投加碳源)的擴展空間。
(3)加強瑯東污水處理廠的水處理治理穩定性,嚴格控制瑯東污水廠處理出水滿足水質凈化廠的進水要求。
(4)搞好廠區和廠界外的綠化,減輕臭氣、景觀及周邊居民、萬達商業城的視覺不利影響。
(5)盡量調整廠區內各車間風機、水泵等噪聲源的布局,遠離竹江景苑小區。
廣西交通科學研究院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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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竹排沖水系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子項目補水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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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來源 : 南寧市發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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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發改環資[2012]73號
2012年9月26日,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了南湖-竹排沖水系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子項目補水工程項目建議書,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一)埌東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及三期工程合建出水提升泵房一座;(二)埌東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出水提升泵房一座;(三)新建茅橋湖水水質凈化廠一座。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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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竹排沖水系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子項目補水工程 |
建設性質 |
新建 |
所屬省市 |
廣西省 |
地級市(區) |
南寧市 |
污水處理措施 |
水質凈化廠 |
擬采工藝 |
暫未確定 |
預算投資 |
25491.44萬元 |
計劃開工時間 |
10、11月份施工招標 |
資金來源 |
暫未確定 |
資金落實 |
暫未確定 |
項目地址 |
賢賓湖西北岸河道用地范圍內 |
發布時間 |
2013年7月24日 |
項目進展 |
2013年7月24日項目進展情況備注:環評審批階段(設計單位已確定)。 |
項目簡介 |
一、項目概況:項目是將瑯東污水廠出水經深床濾池工藝深度處理后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后排放(近期出水直接排入竹排沖,待管線具備實施條件后將再生水輸送至茅橋湖東湖作為補水,另行立項實施)。其中:污水廠提升泵站均設在瑯東污水處理廠廠址內,新建賢賓湖水質凈化廠選址位于賢賓湖西北岸河道用地范圍內。
二、項目規模及內容:項目主要建筑物包括:提升泵站、深床濾池、高效沉淀池、反沖洗清水池及廢水池、除磷加藥間和紫外消毒車間等。項目拆遷建筑物480m2。
1)瑯東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及三期工程合建出水提升泵房一座,規模為25萬m3/d,配套輸水管線管徑D=1800mm至新建賢賓湖西北岸河道綜合整治用地內,配套輸水管線工程650m。
2)瑯東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出水提升泵房一座,規模為10萬m3/d,配套輸水管線管徑D=1200mm至新建賢賓湖西北岸河道綜合整治用地內,配套輸水管線工程250m。
3)新建賢賓湖水質凈化廠一座,占地1.33公頃,規模35萬m3/d。廠址占地1.51萬平方米,水質凈化廠建、構筑物占地5800平方米,建筑面積6295平方米,工程實施后全廠綠地率約為36%。
4)水質凈化廠內預留配套總出水提升泵房占地,擬將再生水輸送至茅橋湖東湖,設計規模為15萬m3/d。此部分待管線具備實施條件后另行立項實施,近期出水直接排入竹排沖。水處理工藝設施的挖深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對埋地設施和管道做好相應的防滲措施。
三、項目投資:項目總投資25491.4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84.8萬元。
四、工期要求:計劃施工期為2013年8月開始土建施工及設備安裝,工期6個月;計劃2014年2月—2014年3月進行調試及試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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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單位聯系信息 |
單位名稱:南寧建寧水務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戴先生、林工
電話:0771-8521078
地址:南寧市星光大道17號
郵編:530000 |
環評單位聯系信息 |
單位名稱:廣西交通科學研究院
聯系人:鄭雙金
電話:0771-2311598
地址:南寧市高新二路6號
郵編:530000 |
一、項目名稱:南湖-竹排沖水系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子項目補水工程設計招標
二、招標編號: FS(1)2013002G
三、建設單位:南寧建寧水務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四、建設地點:廣西南寧市
五、建設規模:1)瑯東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及三期工程合建出水提升泵房一座,規模為25萬m3/d,配套輸水管線管徑D=1800至新建賢賓湖西北岸河道綜合整治用地內,配套輸水管線工程650m;
2) 瑯東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出水提升泵房一座,規模為10萬m3/d,配套輸水管線管徑D=1200至新建賢賓湖西北岸河道綜合整治用地內,配套輸水管線工程250m;
3)新建賢賓湖水質凈化廠一座,規模為35萬m3/d;
六、資金來源:建設單位自籌
七、招標范圍: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含概、預算)及相關服務
八、投標人必須具備的資質及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甲級資質。
3、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聯合體投標。
4、投標人在參加本項招標活動的最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違法記錄。
九、信息發布及報名時間:2013年1月29日至2月4日(雙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十、報名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南寧市緯武路165號)3樓306室
十一、報名資料(必須憑下述材料報名):
1 、原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開具的介紹信、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
2 、以下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一套,同時必須提供原件核查:被授權人二代身份證;企業資質證書副本、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十二、截標、開標時間和地點
截標、開標時間:2013年3月7日北京時間9:00時
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一樓開標廳
十三、其他
1 、招標代理機構: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聯系人: 陳 工 聯系電話: 0771-2829969 傳真: 0771-2810302
2 、網上查詢: http:// 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國采購與招標網、 http://www.guangxibid.com.cn 廣西招標網
招標代理機構: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2013年 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