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高新區污水處理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已經初步編制完成,現就環評報告基本內容及結論進行公示。
一、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宿遷高新區污水處理廠
建設單位:宿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環評機構:宿遷市清源環境科學研究有限公司
二、主要環評內容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宿遷高新區污水處理廠項目位于宿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原宿豫經濟開發區)漓江路南延段和汪陸路交匯處西北側,用地范圍北至空地,西至規劃路,南至漓江路南延段,東至葉店六組池塘。宿遷高新區污水處理廠項目建設規模為日處理污水3萬噸,投資9625萬元。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及預防和減輕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水環境影響分析
施工廢水主要來自建筑材料的清洗水、設備水壓試驗水以及施工人員生活廢水。施工過程產生的砂石沖洗水、混凝土養護水、設備水壓試驗水以及設備車輛洗滌水等應導入事先設置的沉淀池,經沉淀后用于施工過程中使用,不得隨意排放。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污水的處理,尤其是廁所污水必須排入化糞池,嚴禁直接排入環境,定期由當地農民抽走農用。對各類車輛、設備使用的燃油、機油和潤滑油等應加強管理,所有廢棄油脂類均要集中處理。
(2)、大氣環境影響分析
施工期造成環境空氣污染的污染物主要是CO、NO2和TSP,機械施工作業工程量小,機械廢氣排放量小,污染物的影響范圍也很小,加上燃油機械為間斷工作方式,且施工現場開闊利于廢氣擴散,產生的CO、NO2對周圍敏感目標影響較輕。雖然現場區域TSP污染嚴重,但屬于短期行為,隨著施工的結束而消失,因此對環境的影響是有限的。
(3)、聲環境影響評價
項目施工機械噪聲在75~80dB之間,本項目施工主要為人工作業,施工機械使用量少,采取如下措施后影響較小:合理布局施工機械,使高噪聲設備遠離農戶;合理安排作業時間,禁止夜間作業;優選施工機械,限制陳舊的高噪聲設備進入場地施工作業,同時,加強施工機械的維護保養,避免由于設備性能差使噪聲增大現象發生;處理好與周邊環境的關系,構建一個和諧的施工環境。
(4)固體廢棄物影響評價
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時清運出場,送至當地政府認可垃圾處理場處理,不得長久堆放場內腐爛發酵,污染環境,影響公共衛生,更不允許向附近河道傾倒。施工期產生的一些金屬軋頭、木材及建筑材料的碎屑和廢棄的混凝土等應指派專人專車收集處理,不得隨意丟放。
2、營運期
(1)、水環境影響分析
污水處理廠污水出水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經宿遷市截污導流二期工程進新沂河,項目的實施將大大減小污水對當地水體的污染影響。
(2)、大氣環境影響分析
污水處理廠產生的大氣污染物主要是惡臭,是無組織廢氣,它是污水處理廠產生的二次污染物,主要分布在格柵間、沉砂池、生化池、儲泥池和污泥脫水機房等區域。為確保污水處理廠排放的臭氣在廠界處達標,廠區內應采取下列措施:對惡臭氣體加蓋收集經生物脫臭處理;提高綠化率,在廠區四周設置綠化隔離帶;在設計時考慮將最強臭氣源安置在項目地塊西側;強化管理,格柵截留的固體廢物必須立即轉移到容器中,送填埋場處置;經脫水后的污泥應做到日清日運,減少在場內滯留時間;本污水處理廠衛生防護距離設置為200m,項目周邊200m范圍內不得新建居住區、醫院及學校等環境敏感點,現有敏感目標在項目營運前搬遷結束。
(3)、噪聲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建成運行后主要噪聲源為鼓風機、泵、曝氣設備、污泥脫水設備等。鼓風機采用進口設備,設在室內;污水提升泵選用液下泵,并增加減震設施。另外,通過建筑隔聲及綠化隔離帶也可以減輕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采用上述方法可以確保廠界噪聲達標。
(4)、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對污水處理廠產生的剩余污泥進行濃縮、離心脫水處理,脫水至污泥含水率小于60%,經檢驗達到農用標準后送發電廠統一焚燒處理;對于污水處理廠的脫水污泥、柵渣、沉砂和生活垃圾,應做到及時清運處置。柵渣、沉砂和生活垃圾交宿豫區環衛部門處理;使用密閉的專用運輸車運輸污水處理廠的固廢,防止漏水、漏泥以及飄散對車輛所經路線的周圍環境造成影響。污泥運輸時間應嚴格控制,盡量避開交通繁忙時刻。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本項目屬于鼓勵類:第三十八大類、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中的“三廢”綜合利用及治理工程條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屬于《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蘇政辦發[2013]9號)鼓勵類第二十一項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中第十五條“三廢”綜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而項目符合地方產業政策。
本項目的選址、建設和運營能滿足所在區域總體規劃要求。
本項目正式運營后所產生的各類污染物經上述各項措施治理后,可確保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建設單位將采用新技術、新裝備,確保清潔生產水平處于國內先進水平,在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得以實施,正常情況下該項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對本地區環境帶來的影響較小,評價單位認為本建設項目基本可行。
三、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期限及其他公眾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索取本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索取日期為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及主要事項
宿遷高新區污水處理廠項目影響范圍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或關心本工程環境保護工作的其他公眾。
主要事項:①設計、施工和營運期主要環境影響問題;②公眾希望采取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③公眾對擬建工程的態度等。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發送電子郵件至sqhks@126.com(郵件主題請注“宿遷高新區污水處理廠”)。郵件中請寫明日期、您的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反饋。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