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污水資源化處理工程環境影響評價第一次公眾參與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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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1、項目名稱: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北區污水資源化處理工程 2、項目概要:本項目由新疆高德節水環保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地點為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北區阜新街63號。本項目源水為河東污水處理廠經過處理后排水,處理工藝為曝氣生物濾池+微砂沉淀池,設計廠址占地面積30.9畝,工程規模為改造1萬m3/d,擴建9萬m3/d,達到10萬m3/d再生水規模。項目出水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18921-2002)指標,部分指標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IV類標準,主要用于城市綠化、景觀河道補水等用途。通過本項目的實施,充分開發和利用位于高新區北區內河東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資源,對其進行深度處理并達到再生回用的要求,可以滿足部分綠化及景觀用水等的需要,節約利用了水資源,具有顯著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 二、 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準備階段,第二階段為正式工作階段,第三階段為報告書編制階段。 主要工作內容:在對項目建設場地周圍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基礎上,對項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一)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主要包括受建設項目影響的公民、單位等利益相關方。 (二)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對該項目是否贊同; 2、項目所在區域現有主要環境問題; 3、公眾對于該項目對周圍環境影響的意見; 4、公眾對于該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以在公眾參與信息公布后,以信函、電子郵件或者按照有關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提交書面意見。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和建議向工程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管理辦法》(環發2006[28]號)要求,向公眾公告以上信息,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可以將您的意見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發表對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五、項目建設單位及其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新疆高德節水環保有限公司 聯 系 人:葉海龍 聯系電話:13319800363 通訊地址: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北區阜新街63號 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及其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中國科學院新疆生態與地理研究所 郵政編碼:830011 聯 系 人:侯海生 聯系電話:0991-7885475 E—mail:328326203@qq.com 通訊地址:烏魯木齊市北京南路818號 發布單位:新疆高德節水環保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