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房山區政府同意,現邀請合格投資人(下稱“投資人”)參加房山區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運營項目(下稱“本項目”)的公開招標。
1. 項目概況
根據《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要求,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決定分批實施小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打捆”招商項目,由社會投資人采用“建設—運營—移交”(BOT)模式負責部分小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運營。
房山區為完善鎮鄉基礎設施,推進和諧村鎮建設,以及提高村鎮污水處理能力,落實水資源“三條紅線”管理,申請成為第二批試點區縣。。
房山區采用“5+2打捆招商”的模式,其中“5”包括周口店鎮、河北鎮、十渡鎮、長陽鎮和青龍湖鎮5個鎮污水處理廠,規模共計35300立方米/日;其中“2”包括琉璃河鎮污水處理廠、韓村河鎮污水處理廠,規模共計9000立方米/日。
2. 特許經營內容
由選定的投資人為本項目在房山成立專門的項目公司,區政府授權區水務局與項目公司簽訂《特許經營協議》,授予項目公司本項目的特許經營權;并分別就每個污水處理廠與項目公司簽訂《污水處理服務協議》或《委托運營協議》,對項目實施日常監管,向項目公司提供污水并支付污水處理服務費。
項目公司負責投資、建設及運營周口店鎮、河北鎮、十渡鎮、長陽鎮和青龍湖鎮5個鎮污水處理廠;同時,項目公司需負責琉璃河鎮、韓村河鎮2個鎮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管理。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項目公司將7座污水處理廠無償完好移交給區水務局或其指定機構。
3. 投資人的要求
(1) 投資人可以是獨立法人實體,也可以是由法人實體組成的聯合體。聯合體內的成員數量不得超過兩(2)名。
(2) 投資人(聯合體的牽頭人)或其控股企業具有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甲級資質證書(生活污水處理類別)。
(3) 投資人在過去五年中,具有2萬立方米/日以上規模污水處理廠的投資、建設或運營的良好項目業績及經驗(上述三種經驗中至少須具備兩種)。
(4) 投資人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貳億伍千萬元(¥250,000,000元);投標聯合體每一成員凈資產乘以其在項目公司所占股份比例之和應滿足上述要求。
(5) 投資人應符合法律法規各項要求。
4. 招標文件的發售
本項目招標文件的發售對象為所有有意向的投資人,時間為2013年9月24日-2013年9月28日(9:00-17:00),地點為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33號通泰大廈C座901(北京大岳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售價為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15,000元)。
5. 遞交投標文件的方法和途徑
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6. 投標截止時間
2013年10月25日上午10點。
7. 聯系方式
招標咨詢機構:北京大岳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崔紅永
聯系電話: 010-88086760
聯系傳真: 010-88087674
單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33號通泰大廈C座901
郵編: 10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