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四污水處理廠及沿郴江河配套管網建設工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第二次網上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的有關規定,對本項目進行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項目名稱及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郴州市第四污水處理廠及沿郴江河配套管網建設工程項目
(2)項目地址:湖南省郴州市長沖鋪村6組、郴江下游河灘。
(3)項目性質:新建項目
(4)項目內容:項目近期工程占地面積為50119m2,建(構)筑物占地面積為12876m2,建設內容包括預處理、A2O池等構筑物,鼓風機房及變配電間、污泥處理系統。計劃采用A2O處理工藝,達到二級處理工藝,處理后的尾水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中一級B標準后排放至郴江。污泥經濃縮、消化、脫水后運至郴州市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置。污水處理廠近期規模為6.0×104m3/d,遠期按照24.0×104m3/d控制。沿郴江敷設配套管網約3.5km。主要為規劃城區外1900公頃的區域19萬人口服務(遠期)。
2、項目對環境造成的環境影響及擬采取的治理措施
項目在施工期對施工現場及其周圍的大氣環境、聲環境有短暫的、局部的影響,經采取合理防治措施后,可避免或減少對周圍的不利影響,而且隨施工結束這些影響也將隨之消失。項目建成營運后產生的污染物主要是處理后的尾水、臭氣及污泥等。
(1)大氣環境影響:
污泥脫水過程產生的惡臭氣體主要來自富含水分條件下微生物的需氧/厭氧發酵作用,以氨和H2S為主,主要產生于污泥濃縮池及脫水車間,經類比計算本項目臭氣濃度不大,經預測臭氣濃度均可達標,廢氣對環境影響較小。
(2)水環境影響:
項目處理后的廢水達到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中一級B標準后排放至同心河,污泥脫水后的濾液全部排入廠區內污水管網,回到污水處理廠進水井與進廠污水一并進行處理,達到達標排放,廢水對環境影響很小。
(3)聲環境影響: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來自污泥提升泵、進料泵、水泵、攪拌機、空氣壓縮機、污泥脫水設備以及傳動機械工作時發出的噪聲,還有運輸車輛等的噪聲。本工程設備盡量選用高效節能低噪設備,并采取隔聲、減震等噪聲防治措施,經建筑阻隔和自然衰減后,對廠界外聲環境影響不明顯。
(4)固體廢物影響:
本工程污泥經深度脫水處理后,含水率低,形成的泥餅全部由密閉的泥車外運至郴州市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置,對外環境影響較小。
3、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1)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郴州市總體規劃。
(2)本項目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做到達標排放。
(3)本項目的運營后基本不改變地區環境質量現狀。
(4)建設單位只要在建設中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合理采納和落實本環評報告中所提出的環保措施,同時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使項目建成后對環境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來看,本項目的選址和建設是可行的。
4、征求公眾意見范圍、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包括受本建設項目影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主要征求公眾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5、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①來電、來信反饋意見;②可以在本公告發布后,以信函、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提出關于該項目的環評簡本及對環評工作的意見和看法。
6.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郴州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
通信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人民西路14號
聯系 人:雷先生
電 話:18975554448
7.承擔環境影響評價的單位和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河南藍森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鄭州市農科路38號金成國際廣場3號樓1805
聯 系 人:徐工
電 話:0371-65826709
電子郵箱:1449670006@qq.com
8、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從本公示發布之日起征求意見,為期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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