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生態文明,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并作出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的重要戰略部署。對此,基層環保部門充滿著期待。
期待之一,生態紅線是實線而不是虛線。當前,我國生態安全形勢十分嚴峻,生態系統仍不穩定,生態功能呈退化趨勢。其中,最突出的表現就是生物多樣性下降勢頭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因此,我國劃定并嚴守生態紅線已成為當務之急。
作為基層環保工作者,我們希望早日劃出明確的生態紅線,明晰生態紅線的概念、豐富生態紅線的內涵、制定并完善生態紅線的劃定技術,使生態紅線從一條眾人關注的政策紅線,真正能夠落地,并有明確的地理坐標,成為一條可操作的實線。生態紅線要成為限制開發利用的高壓線,維護生態平衡的安全線,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底線。總之,生態紅線應是不可逾越的雷池。
期待之二,盡快出臺與生態紅線相適應的環境標準。政策出臺,貴在執行。生態紅線劃定后,如果要順利執行,就必須有配套的環境標準和環境政策,否則政策再好也是空談。
而我國區域面積較大,地大物博,物種呈多樣性,東部、西部不同,山區、平原不同,因此,劃定生態紅線相對應的環境保護標準也應不盡相同。因此,建議國家在生態紅線劃定后,在不同地區,要有針對性地制訂并執行不同的生態環境保護標準。
期待之三,嚴守生態紅線,要靠政策,更要靠法律。當前,我國推行生態紅線最大的阻力是保護與發展的矛盾、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矛盾。換言之,是地方政府對發展不顧一切的渴望,對GDP增長的沖動和短視行為。各級政府如果不提高對生態紅線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漠視或無視生態紅線,那么生態紅線的劃定和落地都將是空談。
生態紅線劃定后,急需配套的政策之一,就是建立生態補償機制,這是生態紅線劃定和推行的重要抓手。
針對生態紅線劃定存在的潛在矛盾,我們希望,要進一步提高各級政府的環境保護意識,局部利益要服從全局利益,要制訂切實的措施保障生態紅線。此外,要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增強全民環境意識、生態意識,營造愛護生態環境的良好風氣。
我國是一個法治國家,建議國家在現有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研究制定生態紅線的保護機制,盡快將生態紅線寫入我國的法律法規之中。生態紅線劃定后,對自然保護區等國家已經有相關制度或條例的,仍要嚴格遵守。對新劃定但還缺乏法律法規保障的紅線區,要盡快制定與生態紅線相適應的法律法規。
期待之四,明確生態紅線監管單位,加強管理。建立和完善國土生態安全監測與監察體系,并明確相應的監督管理單位。從國家已公布的“三定”方案來看,此項職能屬于各級政府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實際工作中要防止“九龍治水”現象出現。
建議生態紅線劃定后,要嚴格限制試圖調整生態紅線的行為,以維護生態控制線的權威性與生命力。確需調整時,生態控制線必須遵循生態優先、總量不減、占補平衡、生態功能相當的原則。
期待之五,建立生態紅線保護考核評價體系。考核評價體系中要體現生態政績觀,并將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體現生態文明建設狀況的指標納入評價體系之中。同時,要配套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那些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無視生態紅線造成嚴重后果的人,追究其責任,而且是終身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