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環境保護部公布了最新納入國家重點支持江河湖泊動態名錄的15個湖泊名單。與以往不同,這些湖泊是通過競爭方式被遴選出來的。改革現有資金撥付方式,以較少投入確保水生態安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聯手推進的這項制度創新,在遴選過程中獲得了各方支持和贊譽。
為爭取國家資金重點支持,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都推薦了當地條件最好的一個湖泊。通過前期考核,排名前20的湖泊進入現場評審。經現場陳述、專家提問打分的競爭環節,山西汾河水庫、遼寧大伙房水源保護區、黑龍江興凱湖等排名前15的湖泊脫穎而出。
2011年,水質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試點正式啟動,2011年—2013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40億元,支持54個湖泊啟動保護工作。試點工作啟動以來取得了顯著成效。特別是2011年首批試點的8個湖泊,“一湖一策”機制基本形成;湖區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湖泊水環境壓力得到減輕;湖泊水質穩中改善;湖泊生態逐步修復。
為進一步調動地方工作積極性,強化中央資金的有效引導,充分發揮投資政策效益,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在支持方式上進一步創新,整合資金,引入競爭機制。將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和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整合為“江河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專項”,通過組織各省競爭,選取一批江河湖泊予以重點支持。同時,兩部聯合印發《江河湖泊生態環境保護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規范流程,加強管理。
本次湖泊競爭,將績效目標,方案成熟度,投資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項目前期完成情況,區域與水系統籌,體制機制保障等作為考量的關鍵因素,突出引導地方按照“水系統籌、集中連片;保護優先、防治并舉;綜合施策、持續發展”的原則開展保護工作。
競爭引起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調動了地方投入的積極性。地方對湖泊的投入比例基本超過了總投資的50%,省、市、縣各級財政安排預算資金予以支持,并進一步創新投入方式,廣泛引導社會資金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