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開展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三年行動以來,天津市上下以疾風厲勢掀起“問責風暴”。今年1—6月份,天津市共查處不作為不擔當問題1017起,處理1404人。近日,天津市委決定對倪祥玉等8名市管干部不作為不擔當問題進行嚴肅問責。天下泉城新聞客戶端記者注意到,在這起問責中,有4名天津市市管干部因對營商環境造成不良影響被免職。
天津市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委書記倪祥玉,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王盛落實“天津八條”不力,導致投資項目未在津順利落地,對天津市營商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2017年6月,某公司擬在天津市高新區投資擴建項目,意向投資金額約30億元。同年8月,該公司負責人當面向倪祥玉提出投資項目請求。倪祥玉主觀認為存在環保安全問題,未置可否。
同年9月,王盛聽取區投促局引進該項目情況匯報后,提議推薦給其他工業園區。該項目雖已得到高新區投促局認可,但倪祥玉、王盛在未深入調研、實地考察和進行檢測的情況下,主觀臆斷,認為該項目存在環保安全問題,對該公司的強烈投資愿望置之不理,致使項目引進工作停滯;在該項目引起有關方面關注后,倪祥玉才赴外省實地考察該項目,發現該公司是一家智能、潔凈的高科技企業,環保水平較高,發展潛力較強。
截至6月底,該投資項目落戶天津未取得實質進展。該二人官僚主義作風嚴重,思想上不重視、服務上不主動、行動上不積極,給天津市營商環境帶來不利影響,阻礙了經濟社會發展。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規定,免去倪祥玉高新區工委書記職務,免去王盛高新區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職務。
天津市國土房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志升不正確履職,導致某開發項目長期未開工建設,開發公司上門協調百余次無果。
2004年以來,該開發項目因政府工程、規劃調整而未開工建設。2011年3月,張志升在該局與開發公司簽訂補充合同補償該公司損失時,未認真履行政策審核把關職責,簽字確認違規條款,造成國家應收繳的1.23億元土地出讓金處于漏繳風險,開發公司正當利益未得到有效保障,直接影響開工建設。
2014年10月,張志升不顧客觀實際和建設工程規律,強行以合同形式限定開工準備期為2個月,導致該公司無法按時開工。2015年1月以來,該公司主動到市國土房管局,就調整開工日期等事宜溝通上百次,卻始終未能解決問題。直至2018年4月,天津市紀委監委將該問題作為不作為不擔當專項治理問題重點督辦后,天津市國土房管局數日內將此事辦結。
張志升作為主管領導,“衙門”作風嚴重、公仆意識淡薄,推脫責任、推諉拖沓,不作為亂作為,侵害了開發公司切身利益,影響了我市營商環境,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張志升黨內警告處分,免去其市國土房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職務。
天津市中小企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任鵬消極懈怠,導致3500萬元中央補助資金被收回。
2013年7月,國家工信部、財政部批準市中小企業局申報的《天津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建設項目總體建設方案》,分2次撥付中央補助資金3500萬元,確定建設期為2013年至2016年。
任鵬作為分管副局長、平臺建設主要負責人,組織落實不力,平臺建設推進緩慢。2017年2月,國家工信部對平臺項目績效評價為差,全額收回中央補助資金,對天津營商環境造成惡劣影響。同時,任鵬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問題。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任鵬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天津利和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時任黨委書記、董事長白文彬,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馬建政治站位不高、主體責任缺失,落實天津市委巡視整改意見不力。
2016年5月,十屆天津市委巡視反饋意見后,該集團黨委對反饋意見整改不重視,敷衍了事、消極應付,甚至邊改邊犯。直至2017年12月十一屆天津市委巡視進駐,絕大多數問題仍未得到整改。特別是對“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嚴格”等問題敷衍整改;對“集團資金監管制度不健全”等問題整改不到位;對“部分班子成員違反出國管理規定,違反任職回避規定”等問題拒不整改。
白文彬作為集團時任黨委書記、董事長(2017年7月退休),馬建作為黨委副書記、總經理(2017年8月主持全面工作),對集團黨委未能有效落實巡視整改意見,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同時,2人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白文彬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馬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利和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職務。
天津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兼天津出版總社社長肖占鵬不作為亂作為,巡視整改不力,因管理混亂導致估值百億余元社藏畫作失管失控等問題。
2016年5月,十屆天津市委巡視反饋意見后,該集團黨委組織整改被動應付、浮于表面,未按規定在一定范圍內通報反饋意見,未將整改落實方案下發所屬單位,也未按要求組織整改考核驗收,直至2018年4月十一屆市委巡視進駐,上次巡視反饋的問題仍未整改到位,在整改報告中提供虛假情況,欺騙組織,性質惡劣。
2016年12月,天津市財政局向出版傳媒集團明確“藏畫須登記入賬,作為賬外資產視同小金庫”要求后,肖占鵬仍在集團黨政班子聯席會上明確表示社藏畫作不予登記入賬,造成估值百億余元的社藏畫作失管失控,一些社藏畫作被隨意處置、贈送。同時,肖占鵬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肖占鵬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并按照相關程序擬撤銷其市政協第十四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天津市環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謝華生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導致分管部門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謝華生對黨風廉政建設不重視,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對黨員干部放棄監督、放任不管、聽之任之,其分管的環境評價處處長、環境工程評估中心主任2人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賂,涉嫌犯罪,被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謝華生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天津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