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眉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川發改社會[2013]280號、眉市發改社[2013]412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眉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眉發改[2013]比選備字30號。
2.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主:洪雅縣中醫醫院
2.2 建設地點:洪雅縣瓦屋山大道旁
2.3 項目規模:業務用房建設項目總建筑面積30838.36平方米,建設內容主要包括門診大樓、住院大樓、后勤保障綜合樓、太平間等業務用房及垃圾房、污水處理、道路、綠化等附屬設施建設。地下停車場及輔助用房建設項目總建筑面積10448平方米,建設內容主要包括輔助用房和地下停車場的建筑工程、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
2.4 計劃工期:108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13年12月
2.5 項目總投資:10500.89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中央財政資金、地方配套及自籌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10500.89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甲級。
3.2 申請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3個(0至3個)房屋建筑類分類項目業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3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10%(0至100)。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4.比選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并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已在川報網免費注冊),請自發出比選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0月29日10時00分(申請截止時間。從發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選文件規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川報網下載比選文件。
4.2 比選服務費200.00元。
5.代理申請書的遞交
5.1 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地點為洪雅縣中醫醫院。
5.2 代理申請書應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6.評審和隨機選擇
6.1 比選人于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定組建評審委員會按第三章“評審辦法和標準”進行評審,經評審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檔)以上的申請人(3個以上),通過川報網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2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和有關監督部門現場監督下進行。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川報網(www.sczbbx.com)上發布。
8.聯系方式
比 選 人:洪雅縣中醫醫院
地 址:洪雅縣洪川鎮西橫街72號
郵 編:620360
聯 系 人:張立
電 話:028-37403478
傳 真:028-37403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