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省部際聯席會議第五次會議的要求,我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修編完成了《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2013年修編)》(以下簡稱《總體方案修編》),近日已獲得國務院同意,我委將印發實施。
《總體方案修編》針對當前太湖治理面臨的總氮消減難度大、面源污染日益突出、結構性污染嚴重等新情況和新問題,明確下一階段太湖治理的思路和重點領域,提出了飲用水安全保障、產業結構調整、工業點源污染治理、城鄉污水和垃圾處理、面源污染治理、生態修復、水利工程建設、節水減排、監測預警、科技攻關、資源化利用、項目運行監管及淀山湖綜合治理13類任務,以及政策、法規、科技、市場和監管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總體方案修編》的實施,將深化太湖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鞏固治理成果,提升治理水平,為全國湖泊水環境治理提供有益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