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會市城市污水處理廠三期(4萬噸/日)特許經營(EPC+BOT)項目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由四會市發改局批準建設(四發改基[2013]44號)。采用EPC+BOT模式實施,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采用打包公開招標的形式選擇項目法人。
二、工程概況
1、 建設單位:四會市水務局
2、 工程名稱:四會市城市污水處理廠三期(4萬噸/日)特許經營(EPC+BOT)項目
3、 工程性質:新建工程
4、 工程地點:四會東城新江上元塘,即現四會市城市污水處理廠內。
5、 工程規模: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能力為4萬噸/日,工程總投資6899.55萬元。
6、 資金來源:中標人自籌資金并自行負責對債務的償還
7、 實施模式:以EPC+BOT模式實施
8、招標內容:四會市城市污水處理廠三期采用勘察設計—建設—運營—移交(EPC+BOT)的特許經營方式進行建設和管理,采用打包公開招標的形式選擇項目法人,由該項目法人組建的項目公司在特許經營期限內負責項目的前期準備、投融資、勘察、設計、建設、采購、驗收、運營和維護,在特許經營期滿后將項目無償地移交給廣東省四會市水務局。
9、建設工期: 300 日歷天
10、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11、招標分類:EPC+BOT招標
12、工程分類:市政公用工程
三、報名條件
1、單位資質要求: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
2 )具有國家環保部頒發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乙級或以上運營資質證書(生活污水類,含乙臨/甲臨);
3 )具有建設部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證書;
4 )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環境工程水污染防治設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排水工程設計乙級或以上資質證書;
5 )具有建設部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或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或以上工程勘察資質證書;
6 )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生生產許可證》;
7 )投標申請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市政工程專業壹級的注冊建造師;
8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時,必須滿足和遵守下列要求:
①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并簽定聯合體協議。②聯合體投標人由不超過五個獨立法人組成,其成員在本項目中只能參加一次投標;③必須具有已簽訂的“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協議書應明確:聯合體各方的地位(主辦方或成員方);聯合體的授權代表;在本招標項目全過程中對各方的約束和保護;聯合體各方計劃承擔本項目的投資比例、責任和義務的說明;④聯合體的主辦方必須承擔本招標項目40%以上的投資;⑤未經招標人同意,不允許聯合體成員的變動、相互關系的改變;6聯合體成員應提交相關的資質文件,資質證書如遇換證或年檢,需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接收憑證或證明。9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
10 )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11)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2、投標申請人(或聯合體中負責工程施工的成員)必須是已辦理肇慶市年度或季度企業IC卡的企業。
四、報名資料及注意事項:
1、投標申請函、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需雙面復印)、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如有委托)、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需雙面復印)、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項目負責人建造師注冊證書復印件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復印件、項目負責人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需雙面復印)、聯合體協議書原件。
2、 所有資料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由投標員攜帶企業IC卡、企業投標員IC卡、上述資料及原件到場報名,經查驗符合要求的方可接受報名,原件不齊全不受理;相關證件完整復印,一式兩份(分正、副本,自“投標申請函”起每頁標注頁碼,目錄所標注的頁碼必須與每頁標注的流水頁碼相對應。正、副本均需加蓋法人公章),須按封面、目錄及上述資料排列的順序裝訂成冊(A4紙)。
五、報名時間:2014年1月20日上午10:30時~11:30時,下午2:30時~4:00時。
六、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及購買招標文件: 符合要求的報名單位少于5家時重新招標,不少于5家時,均取得投標資格。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1月24日上午10:30時~11:30時,下午2:30時~4:00時,節假日除外。招標文件每套(含光盤及其他資料)售價人民幣2500元(現金),售后不退。
七、報名地點及招標文件發售地點:四會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四會市新行政中心市建設大樓五樓),
八、招標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謝先生,0758-3323217
九、招標代理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謝小姐,020-83372591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西江日報》、四會市人民政府網、廣東建設信息網、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發布。
四會市水務局
廣州市東建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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