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貴州美人芋農業科技有限公司10萬噸/年芭蕉芋原淀粉及粉條和綠色食品加工生產示范基地建設項目(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4年1月2日-2014年1月8日。如您認為公示項目涉及您的重大環境利益關系,可在公示時間內向我局提出申請聽證。相關內容見報告書(門戶網站鏈接)或到縣環保局生態環評股進行查閱。
電 話:0859-7237484 傳真:0859-7237484
通訊地址:普安縣環境保護局 聯系人:楊 彩
項目基本情況如下:
項目名稱:10萬噸/年芭蕉芋原淀粉及粉條和綠色食品加工生產示范基地建設項目(一期)
建設單位:貴州美人芋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普安縣三板橋鎮板橋社區三丫口組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成都寧灃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位置:本項目位于普安縣三板橋鎮板橋社區三丫口組(原三板橋化肥廠用地),基地總占地面積64603.23m2,其中:本項目占地面積37646.62m2,主要修建修建鋼結構標準化廠房3座(生產車間一、生產車間二和備用生產車間),倉庫3個,料場3個,修理車間1間,煤庫1個,同時修建食堂、辦公樓及住宿樓,并修建配套的污水處理系統、煙氣處理系統等配套生產、環保設施。項目建成后年產原淀粉100000t。
建設內容:項目建設包括主體工程、輔助工程、配套設施及環保工程等。其中主體工程修建3座鋼結構標準化廠,均為1F建筑,總建筑面積3746m2;倉庫3個,面積分別為515m2、760m2、981m2;料場3個;修理車間1個,面積為172.9m2;煤庫1個,面積為984m2。同時建設食堂1個,面積為309m2,住宿樓1棟,3F,占地面積308m2,建筑面積1081.08m2;辦公樓1棟,并修建配套的污水處理系統、煙氣處理系統等配套生產、環保設施。
產品及服務規模:本項目以新鮮芭蕉芋為原料,生產原淀粉,其產品為原淀粉,年生產100000t。
項目總投資為8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74.75萬元,占總投資的9.11%。
環評結論:
一、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該項目以芭蕉芋為原料生產原淀粉。根據發改委第21號令《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及發改委第9號文《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中有關條款,本項目不屬于國家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項目,同時根據國務院國發[2005]40《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第十三條“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為允許類。”因此,本項目為允許類,符合國家現行產業政策。
二、符合區域總體規劃
根據普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2013年11月15日出具的“關于項目選址的證明”,本項目選址不在普安縣三板橋鎮總體規劃控制范圍內。根據普安縣國土資源局于2013年9月2日出具的“關于對普安縣三板橋鎮《10萬噸/年芭蕉芋原淀粉基粉條和綠色食品加工生產示范基地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的審查意見”(普國土資規[2013]72號),項目用地符合三板橋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
三、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1、廢水治理
該項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經室外雨水管網收集后,排入烏都河。產生的污水包括生產污水、設備清洗廢水、地面沖洗廢水和生活污水。(1)生產污水:本項目生產廢水產生于原料清洗、離心提取、濃縮洗滌、薯渣及淀粉脫水等,此部分廢水主要污染因子為氨氮和COD,進入項目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部分作為原料清洗用水回用,多余部分經“調節池+配井+SRIC厭氧反應器+A/O活性污泥池”后達到《淀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1-2010)表2中所列標準排入項目區北面80m處的烏都河;(2)設備沖洗廢水:此部分廢水水質主要污染因子為SS和石油類,經“隔油池+沉淀池”預處理后經泵抽至項目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3)地面沖洗廢水:其主要污染因子為懸浮物,經廠區內排水溝收集進入項目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4)生活污水:項目生活污水包括員工生活污水、食堂清洗及餐飲廢水。此部分廢水經“隔油池+化糞池”預處理后進入項目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淀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1-2010)表2中所列標準排入項目區北面80m處的烏都河。
2、廢氣治理
(1)鍋爐煙氣:經引風機引致煙道收集后進入氣箱脈沖布袋除塵器(風機風量不小于40000m3/h)除塵,經除塵處理后進入濕法煙氣脫硫設施進行脫硫,經除塵、脫硫凈化后的煙氣經三級氣液分離裝置除去水霧,由項目所建煙囪(高40m,內徑0.5m)高空排放;(2)薯渣粉碎粉塵:設置獨立粉碎車間,必須選用自帶集粉器的木粉機,安裝布袋除塵器,同時車間屋頂安裝粉塵收集管道,引致項目所建煙囪后高空排放;(3)食堂油煙:安裝油煙凈化器;(4)沼氣:經氣液分離器,同時配套購買冷卻設施、脫硫塔凈化處理后進入貯氣柜(320m3),作為食堂燃料;
3、固廢處置
不合格原料:經收集后外售至飼料加工廠生產飼料;雜質:泥土、根須、木質等,經收集后交由當地農戶用于堆肥;薯渣:經收集后脫水、烘干、粉碎分裝打包外售至附近的飼料加工廠生產飼料;生活垃圾: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箱,生活垃圾經分類收集袋裝后,送至當地指定垃圾填埋場集中處理;污泥:污水處理系統每6個月清掏一次,清掏出的污泥送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而得到無害化處置;餐飲廢液:盛裝在50L的封閉鐵桶內交由當地農戶作為牲畜飼料,潲水必須每天回收一次。項目建成投產后,在“三廢”污染源經有效治理、達標排放的前提下,不會改變地表水、環境空氣、聲學等環境質量級別和現有功能。只要嚴格按照本報告書、工程設計等提出的環保、安全對策及建議,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前提下從環境角度看,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普安縣環境保護局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