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設富裕和諧秀美江西,促進全省生態環境建設,確保省政府辦公廳轉發江西省水利廳《關于規范水庫養殖行為加強水庫水質保護指導意見的通知》(贛府廳字[2013]94號)精神落到實處,經省政府同意,2014年1月26日,江西省水利廳印發了《江西省水庫水環境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明確了水庫水環境專項整治目標,建立了專項整治聯席會議制度,確定了公安、發改、財政、國土、衛生、環保、水利、農業、林業、電力等各部門工作職責,提出了專項整治工作步驟及要求。
通過水庫水環境專項整治,確保到2015年底,江西省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小(2)型及以上水庫水質全面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水域功能Ⅲ類以上標準。
《江西省水庫水環境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印發
時間:2014-01-28 來源:江西省水利廳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