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科級單位——河北省秦皇島市北戴河供水總公司的原總經理馬超群,其家中竟然搜出1.2億元現金、30多公斤黃金,并擁有河北、北京等地的60余套房產手續。
對于這些財產,司法機關解讀為贓款贓物。據《第一財經(微博)日報》記者了解,因為該案尚未偵結,辦案機關正在篩查證據,馬超群最終涉嫌犯罪的贓款贓物數額尚無最終定論;而馬超群的母親面對媒體,則稱所披露的財物為已去世的馬超群父親多年來靠倒騰礦產和開診所的所得。
不管司法機關最終如何認定馬超群所涉嫌的犯罪,但據新華社報道及本報記者獲知的線索,馬超群與北戴河多家酒店服務企業和房地產商存在瓜葛,主要問題集中在供水和供水工程方面。馬超群案發,也緣于一家大型酒店的舉報。
供水尋租鏈
公開資料顯示,北戴河供水總公司成立于2011年年初,成立之初,便由馬超群擔任總經理。該公司負責北戴河區、北戴河新區和撫寧縣、昌黎縣部分村鎮及將來納入城市區規劃的供水區域的企事業單位、居民供水和供水基礎設施建設等。
比起天津,秦皇島沿海擁有更優質的沙灘,因此成為距離北京最近的沿海旅游城市。該市所轄的北戴河區更以舉辦中央重要會議而知名。
這些年來,北戴河區的城市面積不斷擴張,五星級酒店不斷入駐,旅游地產項目也是風起云涌。
在此輪全國的反腐浪潮中,房地產行業的官商勾結行為不斷被曝光,問題主要集中在土地審批等環節。而馬超群一案,從另一個層面說明,供水公司這樣壟斷性質的企業也參與其中,大肆尋租。
《第一財經日報》采訪了多名秦皇島當地的酒店經營業者或房地產商。他們表示,在樓盤開發過程中,均遭遇過有關壟斷企業的“吃拿卡要”,但像媒體報道的“像馬超群那樣胃口如此大的事情,比較罕見”。
一位房地產商告訴本報記者,一個房地產項目拿到土地開始施工,就要具備最初的幾個條件:“三通”“五通”或“七通”,其中最主要的是“通水、通電、通氣(天然氣或燃氣)”,“通水”排在第一位。
之前,為了減少在供水環節上的開發成本,一小部分開發商在自己開發的區域自建供水設施,保障居民和公共用水。但隨著城市發展趨于規范化,全國絕大部分地方政府都出臺規定,要求實行統一供水。
在秦皇島,公用事業管理局管理著城市內的供水企業。
供水企業承擔著日常的供水管理工作,名義上是服務性企業,實則擁有很大權力。
上述房地產商稱,一個房地產項目除了用地外,供水是最初必須做的事情。新建項目想要開通公共供水工程,首先要取得立項核準等材料,第二步便是向供水企業提出書面申請。之后,供水企業需現場勘查。勘查合規后,便進入了供水工程的施工階段。
具體的環節是,用水企業提出申請,將設計施工圖交給供水公司審核,供水公司找造價公司做預算,雙方簽署合作協議,工程款當然由用水企業負責。然后,供水公司進行招投標,確定好施工單位并竣工后,主要由供水公司驗收,驗收完畢,用水企業付款,供水設施移交。
這其中,基礎工程一般分為項目內外兩部分:外部主要是供水企業的管網鋪設;內部工程比較復雜,雖然已經具備設計圖紙,但因供水是比較專業的工程,最終還是由供水企業說了算——如果在這個階段,供水企業提出種種問題,項目的進度肯定會受相當大的影響。
一位房地產商表示:“你可以想想,不管是酒店業和房地產業,在工程當中,因為有銀行貸款利息、人員工資等開支,每耽誤一天都是極大的損失。所以只要適度,我們給他們從上到下一些好處,這很常見。”
而這只是尋租的開始。
按規定,供水工程要面向符合資質條件的公司公開招標。“但那只是走個形式,”上述房地產商告訴本報記者,“基本上由供水公司確定,或者內定。馬超群在這個環節也存在從工程公司索賄的可能。”
在秦皇島當地,供水工程竣工后的驗收單位仍然是供水企業。按照規定,如果未能驗收合格,工程不得投入使用。這又是一個存在尋租可能的領域。
房地產項目竣工或酒店竣工進入銷售或使用階段前,一般還需要滿足這樣的條件: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使用條件。而供水環節具備使用條件的標準,當然仍需由供水企業證明。
按照常規,供水、供氣等基礎工程的造價,均被包含在房產的總價內。那么,其中因為賄賂而發生的費用又如何計算呢?
當地開發商表示,如果是房地產項目,這些額外成本當然會以各種方式計算入工程成本,“當然最終實質上還是要由商品房購買者承擔。如果是酒店等服務企業,就要另當別論了。相比之下,他們對這種負擔更為痛恨。”
當地一位熟悉城市用水工程的人士表示,據他了解,除了上述可能存在的尋租環節外,馬超群還存在從政府投資的公用事業工程中貪污和挪用公款的嫌疑。因為這些工程也主要是由供水公司承接完成的。
案件尚未定論
據新華社報道,秦皇島市當地一些干部群眾反映,馬超群作為當地供水公司領導,相當“貪婪跋扈”,他在當地人中的口碑“挺壞”,名聲較差。“誰的錢他都要收,哪兒的錢都敢要。”一位熟悉馬超群的當地官員稱,“不給錢就不給你通水,給錢少了就給你斷水。”
導致馬超群落馬的關鍵,在秦皇島當地流傳著兩種原因。
其一,馬超群被查與秦皇島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局長馬壯對其舉報有關。馬壯與馬超群是上下級關系,馬超群為該局副處級調研員兼北戴河供水總公司總經理。
馬壯系2009年由當地畜牧局局長轉任公用事業管理局,與在這個行業深耕多年的馬超群矛盾很深。有當地人士稱,馬壯曾試圖協調北戴河供水總公司與一些入駐當地的企業的關系,但“馬超群很不給馬壯面子”。
馬超群的親屬對媒體稱,馬超群近日試圖舉報馬壯,并稱后者因為害怕“自己嚴重違法行為暴露,而打擊報復馬超群一家”。但他們承認,舉報材料并未正式向有關部門發出。
第二個說法是:馬超群落馬是因為位于北戴河的華貿喜來登大酒店經營者舉報。喜來登酒店建設過程中,其內部供水系統需要對接公共供水管網。馬超群直接索賄,要300萬元,隨后又漲到500萬元。喜來登方面無奈之下,將其索賄過程錄音,隨后向有關部門舉報。
這也是新華社披露的案發原因,但新華社的報道隱去了舉報方。
今年年初,馬超群被有關部門帶走。隨后,馬超群的6名親屬被帶走協助調查。
近日,媒體披露稱,馬超群目前涉嫌貪污、受賄和挪用公款等罪名,其親屬還有人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等罪。辦案機關在馬超群家中查獲了1.2億元現金、37公斤黃金和68套房產手續,部分房產位于北京黃金地帶。
接近此案案情的人士對本報記者稱,因為該案尚未偵查終結,部分證據還在篩選甄別,最終結論應由法院認定。但他也表示,基本和關鍵的證據,辦案部門已經掌握,比如有關監控錄像、財務往來證明和證人證言等證據鏈條。
河北億元貪官供水尋租鏈: 疑向喜來登索賄5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