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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記者 臧鳴
“十三五”期間,上海市各區縣將建設不少于1個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區域,中心城區試點區域面積將不宜小于1個雨水排水系統面積,其他的區域將不低于2平方公里。
昨天,《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發布,該意見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排水標準將至少1年1遇
根據意見,到2020年的基本目標是:綠地系統、建筑與小區、道路與廣場、排水系統等新建、改建工程將達海綿城市建設規劃有關目標和指標,試點區域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不低于80%;采取蓄排結合措施,逐步提高城市排水防澇標準,上海市全市城鎮建成區雨水排水系統不低于1年一遇標準,中心城建成區20%以上的雨水強排系統達到規劃新標準要求;提升上海市11座雨水調蓄池和分流制排水系統初期雨水截流設施的運行效能。
據介紹,上海將加大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力度。統籌考慮排水系統提標、水環境治理和內澇防治的要求,一次規劃,分期實施,中心城消除建成區排水系統空白,郊區結合城鎮建設同步開展排水系統新建和完善。
新建區域必須分流排水
同時,上海將加強城鎮徑流污染控制措施實施力度。支持推廣道路雨水口污物攔截裝置,盡量減少地表徑流產生的非溶解性污染物進入管道。新建區域必須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統,必須同步實施雨污水管道建設;加快推進建成區排水系統雨污混接改造。結合排水系統新建與提標改造,加強初期雨水污染控制。
道路縱、橫坡設計將與道路綠化隔離帶海綿化建設相協調,支持結合道路綠化隔離帶建設生態樹池、植草溝、雨水花園和雨水調蓄設施。支持新建或改建的城市立交、快速路等高架道路采用透水瀝青鋪裝以減少路表徑流、提高行車舒適性與安全性,新建和改建高架道路的透水鋪裝率分別不低于70%和50%;人行道、步行街和停車場建設將優先采用透水鋪裝,鼓勵對有條件的既有人行道、步行街和停車場透水改造,新建和改建人行道的透水鋪裝率分別不低于50%和30%;鼓勵專用非機動車道、步行街采用透水鋪裝,新建和改建專用非機動車道的透水鋪裝率分別不低于40%和20%,新建和改建步行街的透水鋪裝率分別不低于70%和50%。
綠色屋頂率不低于30%
上海將支持新建建筑采用綠色屋頂,鼓勵有條件的既有建筑綠色屋頂改造。減少建筑與小區的硬質鋪裝面積,鼓勵建筑與小區的非機動車道路、廣場、停車場和運動場等采用透水鋪裝,硬化面積達1公頃及以上的地塊將按照不低于250立方米/公頃的標準配建雨水調蓄設施。
同時,機關、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交通場站和商業綜合體等各類大型公建將率先踐行海綿城市建設理念,規劃用地面積2公頃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將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鼓勵工業園區因地制宜采用綠色屋頂、下凹式綠地和透水鋪裝等,有條件的可建設雨水收集、蓄存和利用設施。另外,上海還將加強綠化建設,確保建成區綠地率不低于34%。
對照規劃要求,新建和改建綠地將加強雨水利用和調蓄,鼓勵已建綠地雨水利用和調蓄。公園綠地內步行系統、廣場和停車場等硬質鋪裝將采用透水材料,新建和改建項目透水鋪裝率分別不低于50%和30%;支持屋頂綠化和垂直綠化等立體綠化建設,綠色屋頂率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