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污水處理技術并不落后于國際污水處理技術,隨著環保意識的增強,污水處理廠數目在近幾年內迅速增長,但伴隨而來的是污水處理廠產生的大量城市污泥。污水污泥處理本為一體,同是環保事業,不能顧此失彼,只管污水不管污泥,將環保只進行一半。因此,城市污泥資源化處理是當下最為緊要的工作之一。環保企業鄭州鼎盛總結了業界專家針對城市污泥資源化處理提出4條建議。
統籌規劃。要實現城市污泥資源化處理,需要將污泥處理的末端位置,分布到生產、流通、消費、手機和處理的整個過程,需要污泥處理企業、政府、污泥處理設備供應商、環保企業等多方加強統籌協調、做好產業鏈上下游的銜接工作。如污泥資源化處置包括污泥調質、污泥脫水、泥餅運輸、泥餅資源化利用等過程,這就要求企業在決定污泥資源化處理前,結合自身情況與當地已有條件,決定好污泥資源化處置方案,如污泥制有機土、污泥焚燒發電,還是制建材。綜合污泥處置方案的出具、污泥處理設備的選購可咨詢環保企業如鄭州鼎盛。
推廣多模式污泥處置項目。對于城市污泥資源化處置,政府可以從污泥處置項目的投資、運營重負中解放出來,大力推廣PPP、BOT等模式的城市污泥資源化處置工程建設。這樣有利于推動城市污泥資源化處理處置工程快速建設、良好運營。
專項扶持。污泥處理處置工程需要大量的基建費用、污泥處理設備費用,以及定額的污泥處理費用。傳統的污泥處理費用僅占污水處理廠總運行費用的30%左右,投資在污水處理廠總投資中占據比例也不高,與實際產生的費用有差異。因此,政府應利用價格、財稅、金融等多種手段進行調節,增加污水處理廠運行中污泥處理費用來源。
完善污泥處置相關法制。目前,我國關于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資源化處理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全面、細化,如污泥脫水后應達到什么樣的標準,污泥資源化利用應該達到的標準等,讓城市污泥資源化處理有法律法規可約束。
目前,我國城市污泥處理,污泥脫水階段多達不到環保要求,但污水處理廠出于污泥處理設備更換成本的壓力,又難以快速接受新型高壓污泥脫水設備,因此污泥資源化處理效果難以保證。但環保企業鄭州鼎盛表示,由于市場新型污泥脫水設備大多是全自動運行,且像鼎盛超高壓污泥壓濾機,由于對污泥高壓機械壓干,污泥處理效率提升、污泥調理成本大幅境地,綜合污泥處理成本也降低50%-70%,經過一到兩年運行,便能把污泥處理設備投資節省出來。這種新型污泥脫水設備在城市污泥資源化處理中優勢明顯,近兩年已經快速推廣開,但要在國內污水處理廠中大范圍使用,還需一段時間。
城市污泥亟需資源化處理,無論是政府、企業、污水處理廠等,綜合以上建議攜手并進,才能快速推動城市污泥資源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