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武漢市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辦〔2016〕31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武漢市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3月21日
武漢市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發展戰略,打造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生態城市,全面推進我市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精神,按照大力建設自然滲透、自然積存、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要求,轉變城市建設理念,優化城市發展模式,堅持“生態為本、自然循環、規劃引領、統籌推進、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的基本原則,統籌協調城市生態保護、土地利用、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關系,注重綠色生態措施和灰色基礎設施、地上設施和地下設施的有機結合,實現空間約束和資源約束并重,保護和恢復城市生態,改善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功能。用3年的時間,集中力量開展青山和漢陽四新示范區試點工作,積極探索城市建設管理模式,為我市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到2017年底,實現以下5個方面指標:
(一)城市雨水管理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年徑流總量控制率:青山示范區不低于70%,漢陽四新示范區不低于80%;年徑流污染控制率(以TSS去除率計)不低于50%。
(二)城市內河水系水質得到有效改善。示范區湖泊水質達IV類標準率為100%,港渠水質達IV類標準率為65%。當內河水系存在上游來水時,下游斷面主要指標不得低于來水指標。
(三)城市防澇水平和防洪標準得到提高。示范區易澇點改造基本完成,示范區內澇防治標準提高到50年一遇,防洪體系達到100年一遇防洪標準,防洪堤防達標率為100%。
(四)城市生態底線得到有效保護。示范區天然水面保持率達到100%,生態護坡比例達到50%。
(五)建立一套源頭控制、過程管理、末端治理的海綿城市建設管控體系和規劃、設計、施工、竣工驗收、運行維護等技術標準體系。新建項目的海綿性審查率達到100%。
三、工作任務
(一)加強政策法規體系建設。依法行政,嚴格遵守、執行《武漢市城市綠化條例》、《武漢市湖泊保護條例》、《武漢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規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24號)等法規、規章。抓緊制定出臺《武漢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配套制度,建立集規劃、建設、管理、維護、調度于一體的政策法規體系。
(二)形成系統技術體系。積極開展海綿城市建設技術理論和應用、監測評價方法等研究。制訂《武漢市海綿城市規劃技術導則》(以下簡稱《導則》),市城鄉建設、園林和林業、水務部門根據《導則》分別制訂建筑、道路、園林綠地、水系等相關技術規范,組織制訂《武漢市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成立武漢市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聯盟,開展技術體系研究及技術推廣。擇優選取有實力的海綿城市技術服務機構,為規劃制訂、方案設計、監測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相關單位和示范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結合工程實踐,及時總結提煉,為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提供技術支撐和示范經驗。
(三)加大統籌管理力度
1.明晰責任。各示范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全面負責示范區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居住小區和公共建筑工程由各示范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公園綠地、城市道路、排水管渠泵站、城市水系生態修復等項目按照《中共武漢市委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市區兩級政府共同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武發〔2013〕16號)確定的市區分工原則進行建設。城鄉建設、水務、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規劃、園林和林業、環保、氣象、住房保障房管、城管、交通運輸、審計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服務、協調和監管等工作。
2.規劃引領。在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過程中,要保護好山水田林湖自然本底,優化區域空間結構,加強各專項規劃間的協調與融合,構建城鄉一體、區域聯動的空間格局,夯實海綿城市的生態基底。要把地塊年徑流總量控制率、面源污染削減率、峰值徑流系數等指標作為項目開發建設規劃條件的重要技術指標,嚴格管控落實。
3.分類實施。綜合考慮示范區的自然地理條件、市政基礎設施現狀能力、經濟社會發展條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因地施策。新建項目要嚴格按照海綿城市建設的理念和方法系統推進。對既有項目海綿性改造要結合棚戶區(危舊房)改造、舊城改造等項目同步實施。
4.項目認定。根據年徑流總量控制率、面源污染削減率、峰值徑流系數等指標要求,市城鄉建設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國土規劃、水務、園林和林業等部門,對海綿城市建設項目進行評估、篩選,確定海綿城市建設項目清單。
5.制定補助資金(含中央財政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補助資金(含中央財政資金)按各區投資占試點建設總投資的比例進行分配。具體使用管理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城鄉建設等部門制定。
6.實行獎勵。對示范區非政府投資項目的海綿設施建設給予資金獎勵。在試點期內,以2015年10月1日為節點,在此前開工建設的非政府投資項目按照海綿設施建設資金的30%予以獎勵;在此后開工建設的非政府投資項目按照海綿設施建設資金的15%予以獎勵。由各示范區制定本區的獎勵細則并組織實施。
7.創新機制。區別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經營性與非經營性屬性,建立政府與社會資本風險分擔、收益共享的合作機制,采取明晰經營性收益權、政府購買服務、財政補貼等多種形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加大對創新建設運營機制的統籌管理力度。
8.統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要堅持集約節約原則,結合城市建設、土地開發和舊城改造工作予以統籌推進。以解決實際問題為導向,加強質量控制,加強施工管理,做到功能性、經濟性、實用性有機統一。在建政府投資項目因海綿城市相關工程建設而調整概算的,經相關部門審查認可后,由項目業主承擔調增的工程投資。
9.績效考核。將示范區海綿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全市城建跨越重點項目建設綜合考核范圍,定期組織考核。
(四)實施海綿設施建設。2015年至2017年三年試點期內,打造青山和漢陽四新兩片海綿城市試點區,總面積38.5平方公里。青山示范區東起工人村路,西至建設一路,北抵臨江大道,南到歡樂大道,總面積23平方公里;漢陽四新示范區東靠長江、南臨三環線,西至龍陽大道,北抵漢新大道,總面積15.5平方公里。實施項目包括居住小區、公共建筑、公園綠地、城市道路、排水管渠泵站、城市水系生態修復和檢測評估平臺建設等7個方面內容。
(五)積極多方籌措資金。積極爭取國家海綿城市建設獎補資金。整合市、區財政資金,市財政每年至少安排資金4億元,示范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各自安排資金每年不少于1億元,專項用于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市城鄉建設部門在安排城建計劃時,向示范區傾斜,支持其道路、園林綠地等海綿性改造工作。建設項目責任單位和項目業主等要充分利用國家對海綿城市建設的支持性政策,積極向銀行爭取中長期貸款,相關部門采取以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積極籌措海綿設施建設資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具體組成人員名單附后),建立工作協商機制,對試點工作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項進行決策、協調、督辦。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城鄉建設委辦公,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示范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成立海綿城市建設工作專班,由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全面統籌、協調、組織、實施示范區內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
(二)強化部門聯動。各級城鄉建設、水務、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規劃、園林和林業、環保、氣象、住房保障房管、城管、交通運輸、審計等部門要緊密合作,帶動社會力量和投資形成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合力;要開辟綠色審批通道,加強工作配合,縮短審批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強宣傳引導。要做好海綿城市建設的宣傳和發動工作,提高公眾對海綿城市建設的認知度,加大對海綿城市建設帶來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的宣傳力度,形成全社會廣泛支持和參與海綿城市建設的氛圍。
市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萬 勇 市人民政府市長
副組長:王 立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成 員:林文書 市城鄉建設委主任
左紹斌 市水務局局長
汪祥旺 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周學云 市財政局局長
盛洪濤 市國土規劃局局長
李 湛 市環保局局長
張 軍 市城管委主任
余世平 市交通運輸委主任
王清華 市審計局局長
潘臻肇 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副局長
蘇霓斌 市園林和林業局局長
涂松柏 市氣象局局長
盛繼亮 漢陽區人民政府區長
何建新 青山區人民政府區長
陳新垓 洪山區人民政府區長
常大盛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金國發 市城投公司董事長
桂敏楨 武漢碧水集團董事長
汪普查 市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張 斐 市水務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城鄉建設委辦公,辦公室主任由林文書兼任,副主任由汪普查、張斐,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規劃局、市園林和林業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擔任。
附件:武政辦[2016]31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