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拍現場丨怒!400噸廣東垃圾偷倒到藤縣登洲頭河段!導致全城停水!
【藤縣水利供水公司】接縣政府通知,昨天晚上發現我縣潯江登洲頭河段有船只傾倒了生活垃圾,已經對河水水質產生影響。為了確保縣城供水安全,現啟動應急預案停止取水。我公司積極配合政府妥善處理,有最新進展我公司會通過短信及時告知各用水戶,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今天,這條內容在朋友圈被瘋狂轉發,大家無不憤慨! 真有人這么大膽嗎?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情?事情一出小編立即趕往現場,用無人機給大家航拍到以下現場圖片:
(事發現場遍地都是垃圾,一片狼藉)
經現場初步調查發現,在藤縣潯江登洲頭河段,有一艘船號為 “平南永佳0585” 的船正在用一臺鉤機將船中的貨物勾卸到江中。經向船上工作人員質詢,他們向江中傾倒的貨物是生活垃圾,是從廣東省東莞運來的,共約400噸!他們約在9月3日下午6點多到達該河段,已向江中傾倒垃圾約100多噸。
藤縣政府綜合執法人員立即對該船采取了強制措施,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對有關人員進行詢問筆錄,開展現場取證。
潯江登洲頭位于我縣縣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內,離縣城取水口上游約8.5公里。
市、縣應急調查組現場檢查分析,污染船傾倒的屬于生活垃圾,監測結果顯示對縣城潯江水質沒有受到很大影響。9月4日上午12時縣城已恢復取水。
此事一出,許多居民的生活都深受影響。藤縣水利局相關人員出動水罐泡沫消防車,在河西縣政府門口、河東廣場緊急設點,給需要儲水的居民們提供部分用水。現場許多居民都紛紛拿水桶前來裝水。
網友們憤怒不已,紛紛發表意見,表示這種行為實在是太過“陰濕”、可惡至極!小編翻查資料發現,近年來,江蘇蘇州、無錫等地也曾發生過外地垃圾跨省傾倒事件。在2016年7月份,就有約4000噸來自上海的垃圾,竟被偷運、傾倒至蘇州太湖西山島。
有記者調查發現,垃圾違規外運已經形成一條黑色利益鏈,城市垃圾經層層轉包倒手,每一層利潤都很驚人。一名業內人士介紹,從上海運到蘇州或無錫,貨主給的價格比普通砂石的運費要高一倍多。“中間人”可以從中獲利至少30元/噸,為其尋找垃圾傾倒地點的人獲利約5元/噸,另外卸載垃圾、填埋垃圾的人員也能分得一杯羹。
為蠅頭小利,一些人竟然干出這種沒有底線的事情!簡直令人難以相信!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徹查,追究垃圾根源,嚴懲不貸。
▍部分消息來源:今日藤縣、朋友圈整理
▍編輯:西瓜 來源: 藤縣微生活
最新進展
震驚!上海偷倒的垃圾 原計劃是400萬噸
本報訊(記者桃小桃)這兩天上海垃圾偷運太湖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昨天小8也對此事進行了報道,引發了大家的熱切關注。今天,關于此事相關部門有了最新消息,原來從上海運過來準備偷倒的垃圾原計劃為400萬噸!
2萬噸只是冰山一角,400萬噸才是原計劃
記者從吳中區政府了解到,這些運送垃圾的船只已經在夜間偷倒垃圾1.58萬方,約2萬余噸,此外,在附近湖面處還發現另外有10余條垃圾船逃逸。
據悉,這些垃圾是由昆山市錦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從上海嘉定運送而來的。這家公司與太湖戒毒所在3月8日簽訂了卸土合同,準備將300萬方,換算后約為400萬噸的渣土運送至戒毒所區域,每方單價7元,工期約為18個月。試想一下2萬噸已經堆成這樣,400萬噸會是怎樣的規模,簡直不敢想象。
一船能裝400噸垃圾,收入至少2000元
據現場65歲劉姓船老大講述,這批船原本是裝砂石的,一船能裝400噸。老板對他們的說法是只管運到地方,會有人來接應。按照船老大估算,運一艘船的垃圾,收入至少能在2000左右。
從船老大口中還得知,他們是在6月25日早上從上海的蘇州河段裝的垃圾,然后在6月26日到達蘇州這邊,由于當天下雨雨勢較大,還沒有來得及卸下來,就被發現舉報了。
“中間人”和建筑公司涉事其中,已被警方控制
目前蘇州警方也已經就這一事件進行了嚴肅調查。據了解,此次垃圾傾倒事件中還有涉及到一名“中間人”,該中間人主要是為偷倒垃圾進行地點指引。
同時,還有一家非金庭鎮本地的建筑公司涉事其中,負責把運上岸的垃圾進行填埋處理。據悉,這名“中間人”和涉事的建筑公司相關負責人已經被警方控制,正在接受進一步的調查。
事件追蹤
運一船垃圾可賺兩千元
生活廢品、磚塊、舊木材……這些堆積成山的垃圾如今竟出現在碧波萬頃的太湖邊。近日,有約4000噸來自上海的生活及建筑垃圾欲在蘇州太湖西山違規傾倒時被當場抓獲,測算顯示,事發區域相關垃圾總重量超過2萬噸。
幾個籃球場垃圾引蒼蠅滿天飛
臭氣令附近居民無法吃飯
風景秀美的太湖,是蘇州人最為集中和重要的飲用水源地。然而,記者在蘇州市吳中區金庭鎮太湖邊卻看到,“垃圾山”高高聳立,與水面落差七八米,占地兩三個籃球場大小,表面覆蓋著各種各樣的生活廢棄物和磚頭、瓦塊等。
一名跑沙石運輸的船主介紹,這里從6月12日起開始被傾倒垃圾,每天有兩三艘三五百噸的運輸船前來,直到7月1日被相關部門查處。家住附近的沈女士抱怨,垃圾運來后臭氣熏天,蒼蠅蚊蟲滿天飛。“大熱天,家里不敢開窗,連飯都沒辦法吃。”
目前,涉事的8艘垃圾運輸船全部被海事部門原地扣留。一名劉姓船主告訴記者,6月26日船就靠岸了,因為下大雨,前面的船無法“卸貨”,他的船只能排隊等待。“前面的船開走后,我準備卸貨,卻被抓住了。”
“這些垃圾約有1.5萬立方米,成分主要是建筑垃圾、裝潢垃圾,也有少部分生活垃圾。”蘇州市吳中區金庭鎮副鎮長顧麗明說,現有垃圾堆放在太湖邊的廢棄宕口堤岸上,與太湖水隔離,并安排公安、環保、城管部門現場看守。環保部門已對周邊太湖水質進行檢測,目前沒有發現異常,下一步還將要求有關部門盡快調查,恢復環境原狀。
垃圾違規外運已成黑色利益鏈
最大責任還是在源頭
近年來,江蘇蘇州、無錫等地接連發生外地垃圾跨省傾倒事件。記者調查發現,垃圾違規外運已經形成一條黑色利益鏈,城市垃圾經層層轉包倒手,每一層利潤都很驚人。
被扣貨船中一艘“安航機00008”船主稱,船停在上海某處水域時,有大卡車把垃圾運到船上來,一名“中間人”讓他們把船開到蘇州太湖邊的碼頭。“運一船貨約2000元,卸完貨可以拿錢。我不知道是什么貨,我只管運。”
一名業內人士介紹,從上海運到蘇州或無錫,貨主給的價格比普通砂石的運費要高一倍多。“中間人”可以從中獲利至少每噸30元,為其尋找垃圾傾倒地點的人獲利約每噸5元,另外卸載垃圾、填埋垃圾的人員也能分得一杯羹。
一些環保專業人士指出,這一“骯臟生意”的最大責任還是在源頭——輸出地負責垃圾處理的機構,其在當地處理與轉運他地處理之間可能存在較大的成本差異。
蘇州市吳中區金庭派出所副所長卞曉和說,公安部門已就偷倒垃圾介入調查,情況正在偵查中。對有關責任人無論牽涉到誰,將一查到底,嚴肅處理。 據新華社
官方回應
上海將配合蘇州調查依法處理相關責任人
本報訊(記者 桃小桃)昨天下午2點左右,上海官方對于垃圾偷倒事件進行了回應,將全力配合蘇州相關部門進行調查。
根據最新消息,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已經成立專項工作組,全力配合蘇州警方及相關管理部門調查。同時,派專人赴蘇州現場調查取證。市綠化市容局表示,事實一經查明,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據悉,昨天上午,上海專項工作組已經抵達蘇州配合展開調查,在對現場進行初步的調查取證以后,工作組人員表示初步看來,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建筑垃圾。經過吳中區環保部門抽樣檢測,初步分析傾倒的垃圾為建筑垃圾、裝潢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物,不屬于危險的廢棄物和工業廢物。
在進一步查明情況、做好后續處置工作的同時,上海市綠化市容局表示已要求上海市建筑垃圾管理行業開展全面自查,針對薄弱環節加強管理。 來源:蘇州新聞網
治理異地偷倒垃圾需要“一盤棋”
來源:青島新聞網
針對上海4000噸垃圾被偷運至蘇州一事,記者5日從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獲悉,該局已成立專項工作組,全力配合蘇州警方及相關管理部門調查,并已派專人赴蘇州現場調查取證。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環衛管理處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趕赴現場的工作人員初步調查,偷運的垃圾基本為建筑垃圾。“上海市的生活垃圾是閉環管理,由環衛企業承運處理,在上海市域內進行全量處置,不允許外運。但是,上海市的建筑垃圾處理則是通過市場化機制。” (詳見本報昨日報道)
像上海這樣將4000噸垃圾偷運到蘇州傾倒的事兒早就不新鮮了:
2016年5月27日晚,一輛大掛車從廣東深圳運來滿滿一車垃圾至于都縣葛坳鄉蛇頸村偷倒,刺鼻的惡臭味彌漫整個村落。
2016年3月,河北省巨鹿縣警方查獲一起跨省非法傾倒固體廢物垃圾案,現場發現非法運輸至巨鹿傾倒垃圾400噸,扣押半掛運輸車5臺,裝載機1臺,挖掘機1臺。
2015年5月,上千噸的生活垃圾被從上海用船偷運到江蘇無錫惠山區洛社鎮掩埋,導致當地環境污染,影響惡劣。
安徽省環保部門在2009年、2010年、2011年三年內發現近十起跨省傾倒危險廢料污染事件,這些化工廢料大都名列國家危險廢物目錄……
類似的新聞我們還可以列舉很多,甚至有不少還能追溯到十幾年前。遍看這些新聞,每一次類似異地傾倒垃圾的事件被曝光后,有關部門幾乎總會成立 “專項工作組”,組織“突擊式”、“地毯式”的監督檢查。然而,檢查查處過后,這樣的異地排污事件又會卷土重來,越來越多山青水秀的鄉間成了臭氣熏天的垃圾堆,以至于現在這樣的垃圾堆都堆到了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蘇州市的水源地太湖邊上。這不禁讓人擔憂,如今太湖都被堆滿了垃圾,那么下一個被垃圾填滿的地方又會是哪里?
異地排污事件為何如此猖獗?據報道,“一噸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理費用至少要在7000元以上,而如果是采取異地傾倒,成本僅僅每噸百元甚至幾十元,可謂暴利。”與之相對,我國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罰款最高上限為20萬元。也就是說,即便異地傾倒垃圾被查處,對那些每年產生幾千上萬噸垃圾的企業來說,違法反而是更“經濟”的選擇。這自然會讓更多人鋌而走險,并演化出異地垃圾傾倒的黑色產業鏈。
其實,隨著新環保法的實施,對環境違法犯罪的認定,已經不再要求必須有損害后果,只要排污行為達到一定標準就可以 “入刑”。跨區域轉移污染的行為,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都早已觸犯法律。如果監管部門“動真格”,發現一起就查處一起,及時將違法排污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則能形成打擊環境犯罪的震懾氛圍。然而一些地方依然錯誤地認為,如果嚴格落實環保制度和法律,勢必會對本地經濟造成影響,不利于招商引資、培育產業和稅收征繳。在這種陳舊滯后的發展觀的支配下,剛性的環保法律屢屢被“彈性操作”、“靈活變通”,甚至有關部門對環境違法“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城市垃圾處理要避免 “以鄰為壑”,各地需提高“一盤棋”意識,強化跨區域聯防共治,依靠強有力的懲罰與約束機制——即切實提高跨區域傾倒垃圾的成本,對涉事單位、企業責任人給予嚴懲,除了對傾倒行為的實施者提高處罰標準,還可以擴大范圍,讓廢物的產生企業承擔連帶責任,追究其刑事責任。打掉“垃圾偷運”的黑色產業鏈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還需要提高城市的垃圾處理能力,加快垃圾循環利用。同時提高市民的環保意識,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尤其是環保部門要加強監管,嚴格控制工業垃圾、有毒垃圾排放,減少垃圾總量,讓城市有能力處理自身產生的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