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州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規劃策略
(本文作者為常州市城鄉建設局史政達,常州市排水管理處陳俊、鄭璐)
常州市區擁有城鎮污水處理廠17座,2014年處理城鎮生活污水1.89×108m3,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94.2%,年產脫水污泥18.66×104m3,折合絕干污泥日均產量106.73tDS/d。根據平均污泥經驗產率為1.38tDS/104m3計算,預測近期(2020年)常州市區污水處理廠污泥產量為204tDS/d,遠期(2030年)污泥量為259tDS/d,污泥處理處置形勢更加嚴峻。
早在2003年常州就啟動了污泥安全處置項目,主要采取熱電廠協同焚燒的技術路線,2005年正式建成投運國內最早的污泥協同焚燒處置工程。目前全市污泥在廣源熱電、振東建材等五處污泥集中處置點進行無害化處置,其中主要是協同焚燒(87.71%)、制磚(7.59%)和制陶粒(2.16%),剩余少量填埋。但隨著城市化進程,污泥處理處置的形勢仍不樂觀,較為單一的協同焚燒方式所帶來的問題也逐步顯現。
1常州污泥處理存在的問題
① 污泥處置方式單一、出路不穩
目前,常州市區污水處理廠將近88%的污泥進行熱電廠協同焚燒處理處置,其余污泥直接用于制磚、制陶粒,污泥處理處置方式比較單一。由于熱電廠、制磚廠等處置方式易受產業規劃調整和市場需求波動影響,存在污泥出路不穩定、處置保障性不足的問題。例如,由于常州市產業規劃調整,廣源熱電和振東建材均存在搬遷或停運的可能;廣源熱電以向印染工業園區銷售蒸汽為主要盈利渠道,未來3~5年內隨著印染工業園區的搬遷,廣源熱電也將關閉。因此,常州市未來污泥出路問題的解決方案須提前研究。
② 污泥產量不斷增加,處置缺口明顯
根據規劃,未來5年常州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處理量還將大幅度增長,污泥產量也在日益增加。與此同時,隨著常州城市規劃和產業結構的加快調整,工業熱電需求將呈現萎縮趨勢,現有協同焚燒處置污泥能力將逐漸減小。因此,常州市近期存在污泥產量遞增與污泥處置能力嚴重不足的矛盾,現有污泥處置設施將難以滿足未來發展的需求,加快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迫在眉睫。
③ 污泥處置環境問題突出,存續性下降
隨著熱電廠污泥焚燒量的增加、設備的老化,污泥處理現場環境也趨惡化,臭氣、煙氣等環境問題也逐步顯現,從嚴格環保意義上而言,焚燒尾氣的排放未得到針對性的處理。同時隨著周邊區域的城市化發展,社會環境對廣源熱電的環境要求也越來越高,城市居民的環境投訴已逐步顯現,環境問題也將日益突出。環境壓力和成本的繼續增加,其長期存續的可能性正在不斷下降。
④ 污泥未能有效利用,資源化水平低
目前,常州市區污水處理廠污泥在處置前普遍缺乏穩定化處理,將近88%的脫水污泥直接進行協同焚燒處理處置,污泥中的有機質、養分等資源未得到有效的利用,資源化水平偏低。此外,由于部分污水處理廠進水中工業廢水比例較高,導致污泥中重金屬等含量偏高,污泥不適合進行土地利用,建材利用也被嚴格限制,制約了污泥資源化水平的提高。
2污泥處理處置規劃
① 近期污泥處理處置規劃
根據泥質特性分析,現階段重金屬是常州市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中的主要污染物,也是制約污泥處置方式選擇的主要因素。綜合考慮,近期污泥處理處置建設采用污泥干化焚燒方案。
污泥處理處置規劃方案以組團式集中處理處置為主,適當考慮市區二級排水管理行政區劃,近遠期結合,分期、分步實施。近期(2020年)常州市區將形成“北江邊、南夾山,兩個中心”的污泥處理處置格局,規劃江邊和夾山兩個集中式污泥處理處置中心,處置規模分別為134tDS/d和70tDS/d,均采用污泥“脫水+干化+焚燒”的技術路線,
② 遠期污泥處理處置規劃
隨著常州市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工業廢水監管體系的完善,污泥中重金屬等污染物質含量將逐漸減小,污泥通過土地利用、建材利用等方式進行處置的環境安全性將逐漸提高;同時隨著污泥有機物含量、熱值的進一步提高,污泥處置量的高度集中,集中式的污泥能源利用將更為充分。遠期(2030年)常州市污泥處理處置將延續近期“北江邊、南夾山”整體格局,但向資源化利用方向轉型,規劃江邊污泥能源工廠和夾山污泥資源化處理處置中心。
規劃遠期江邊污泥資源化處理處置中心轉型為污泥能源工廠,處理規模150tDS/d,采用“預處理+高溫熱水解+厭氧消化+脫水/干化+土地利用/焚燒”的技術路線,充分回收生物質能源,部分干化污泥進行土地利用,其余污泥采用焚燒的方式進行處置。規劃遠期夾山污泥資源化處理處置中心污泥,處理規模110 tDS/d,采用“預處理+高溫熱水解+厭氧消化+脫水/干化+焚燒+建材利用”的技術路線,產生焚燒灰渣制取建筑材料。
3規劃原則與實施建議
① 堅持安全永續的原則
常州城市污水處理發展至今,污水收集處理問題已基本得到解決,污泥問題成為污水處理的制約因素。其一,污泥處理設施是污水處理廠的“第二排放口”,沒有污泥排口,何談污水處理。其二,常州市區污水處理設施總資產超過100億元,雖然污泥現階段也得到了有效的安全處置,但離安全永續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建設該類設施投資不足污水處理設施的8%,運行費用不到15%,本與末的主次關系顯而易見。由此,政府應制定的是安全、長久、保底的技術政策,堅持以污泥干化焚燒為技術路線,實現終端有效處置的規劃原則是常州當前最適宜的選擇。
② 適度集中實現規模經營
常州市污泥處理設施的規劃布局主要考慮幾方面因素,一是打破污水廠隸屬行政關系,統籌全市規劃;二是應兼顧污水廠分布,減少污泥運輸成本,三是應避開居民集中居住區域,降低環境影響程度;四是經營建設規模不易太小,發揮規模效益;五是應統籌規劃,分期建設。常州污泥永久性規劃設施選址于“北江邊、南夾山”也正是基于上述因素的綜合考慮。
③ 政府主導和專業運營
常州由于事業單位運營管理性質,存在體制障礙和專業缺少的問題,現責任單位難以在沿襲現有機制下按規劃自行實施和運行污泥處置項目。政府面臨的選擇有兩種,一是泥水分離模式,即由政府另行委托污泥處置的特許經營單位,二是泥水不分模式,由現責任單位作為發起人,采取類似PPP模式,組建污泥處置專業運營企業,企業可由相關利益方和專業運行商共同出資構成。總體來說,由于污泥處置特別重要,且存在集中處置、分期建設、環境緊逼等因素,BOT、TOT模式并不太適用。
④ 資金保障和鼓勵多種經營
現階段污泥處置重要性大于污水處理,污泥處置資金來源必須予以政策落實。如采用泥水不分模式,則由一家責任單位統一收取污水處理費,統籌核算泥水處置費用。如采用泥水分離模式,政府物價和財政部門應制定污泥處置價格政策,可參造江蘇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污水處理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工〔2008〕126號)精神,從污水處理費中提取不低于0.2元/m3用于污泥處置,在資金政策上予以保障。關于多途徑的污泥處置方式,筆者認為,這可以看做是在保底措施存在情況下政府予以的鼓勵政策,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將污泥作為資源或產品進行經營,如生產生物碳土、營養土,制取天然氣,提取稀缺物質等。
⑤ 積極應對鄰避效應
不可回避,污泥焚燒項目存在“鄰避效應”,政府部門要按照環境分配公平正義的原則主動作為。在科學選址的基礎上,除采取必要的信息公開、溝通交流、規范操作外,更重要的還有兩點:一是構建公平、互惠、可持續的復合型補償機制。二是強化政府與社會共同監管制度。政府在做好行政監管的同事,尤其是要建立公眾監督制度,組織項目所在地居民代表監督項目建設和運行,讓居民得以安心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