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中心城區污泥干化處理工程PPP項目資格預審公告
發布時間:2017-03-29 信息來源:
宜昌市中心城區污泥干化處理工程PPP項目,已由宜昌市人民政府同意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進行投資、建設、運營和移交。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經宜昌市人民政府(項目授權主體)授權為本項目的項目實施機構,并以宜府函[2017]29號(批文名稱及編號)審核通過了項目實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采購方式為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項目編號:YCZ0099-20160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武漢賽德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采購人的委托,發布資格預審公告,邀請符合條件的社會資本(以下簡稱申請人)積極參與。
1.項目概況
1.1 項目規模
宜昌市中心城區污泥干化處理工程一期項目污泥處理規模180t/d(含水率80%左右)。項目的建設內容主要包括:辦公樓、處理車間及設備(包括污泥檢測設備)以及廠區必要的附屬建筑及設施。具體建設內容及標準由社會資本在投標時按照國家及行業規范和標準提供設計方案。
1.2 項目工藝及處置方式
工藝路線推薦采用“機械脫水+熱干化”兩段式干化組合工藝,投標人也可采用符合國家及行業政策、標準要求的其他工藝路線,但必須達到本項目要求的處理標準,確保本項目污泥處理工藝路線科學、節能、環保,并達到國內先進水平。設計采取的工藝路線需有效的綜合利用污泥,實現污泥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穩定化,經處理后的污泥含水率≤40%。干化后污泥的處置方式為水泥窯焚燒,應急可采用衛生填埋。
1.3 項目建設地點
項目的建設地點位于漢宜鐵路南側的花艷污水處理廠遠期用地內的西側地塊,南臨規劃保留綠地,北為漢宜鐵路,西為現狀公墓,東為花艷污水處理廠遠期用地。總用地面積12785.76m2(包含項目二期建設用地)。
1.4 項目建設投資
一期項目建設投資約6732萬元。項目建設投資包括: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標準,同時滿足本項目處理規模、工藝要求、處理標準的建筑(辦公樓、生產車間及附屬設施)、設備(包括不限于污泥計量、檢測、環境監測、干化處理設備)和廠區道路、綠化、圍墻等設施的工程費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以及預備費、建設期貸款利息等投資。
1.5 合作架構
由市政府授權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作為項目實施機構,負責選擇具有相應投融資、運營管理能力的社會投資人。中標社會資本獨立成立項目公司,依法負責本項目的融資、建設、運營和移交等全過程管理。在合作期限內,項目公司應遵從國家和項目所在地有關工程建設運營的法規、標準和規范,依據PPP項目合同約定,履行各項義務。政府按約定向項目公司付費。
1.6 項目公司組建要求
1.6.1 項目公司股東結構、出資比例、出資形式:
項目公司由中標社會資本獨立組建,政府不參股。項目公司注冊資本金人民幣2000萬元。
1.6.2 資本金繳納方式、資金來源:
項目資本金由項目公司股東籌措實繳,剩余建設資金由項目公司以項目收益權抵押融資或社會資本獨立融資,政府方不為項目的融資提供任何擔保或承諾。
1.7 PPP合作模式
本項目采用DBFOT(設計-建設-融資-運營-移交)模式,合作期為10年9個月,其中建設期9個月,運營期10年。在合作期限內,項目公司應遵從國家和項目所在地有關本項目工程建設運營的法規、標準和規范,依據PPP項目合同約定,履行各項義務,政府按約定向項目公司統一付費。合作期滿后項目公司將項目資產及相關權利等完好無償移交給政府。
1.8采購內容
包括宜昌市中心城區污泥干化處理工程(一期)建設期和經營期限內組織對項目的勘察、設計(包括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維護、移交等內容。
以上所述事項最終以招標文件的約定為準。
2.申請人資格要求
2.1本項目實行資格預審制度,資格預審采用有限數量制,本次采購限定參與競爭的合格社會資本的數量不超過5家。
2.2參與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規定的條件,并應同時具備下述條件:
2.2.1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且合法存續,沒有處于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不良狀態。
2.2.2年度財務報告應當經具有法定資格的中介機構審計,2015年末凈資產0.5億元人民幣以上,資產負債率小于85%(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任一方滿足即可)。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或其他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
2.2.3具有不低于項目投資估算的投融資能力,其中融資能力不低于:項目總投資額的70%(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任一方滿足即可)。
2.2.4商業信譽良好,在經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近三年內財務會計資料無虛假記載、銀行和稅務信用評價系統或企業信用系統中無不良記錄,且未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項目所在地政府采購活動。
2.2.5業績要求:社會資本應具備類似本項目的建設投融資運營管理經驗;如采用本項目推薦工藝,在近五年內至少有一項污泥干化項目規模大于80t/d的投融資、建設、運營管理的業績(BOT\TOT\委托運營,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如采用本項目非推薦工藝,在近五年內至少有一項污泥干化項目規模大于100t/d的投融資、建設、運營管理的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任一成員滿足即可)。
2.2.6提供近2年企業和企業法人均無行賄犯罪記錄的查詢結果(由申請人自行查詢,原件裝訂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正本中)。
2.2.7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不超過2家;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次招標中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視為無效投標;聯合體各方資格條件應符合本資格預審公告第2.2.1、2.2.4、2.2.6款的要求;聯合體牽頭人應當作為項目公司投資控股方;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資格預審申請;招標人將視具體情況,按照規定組織對符合條件的社會資本的資格條件進行考察核實,申請人應予以配合。
3.資格預審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項目實行網上發放并下載資格預審文件。
3.1發放時間:2017年3月29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止;
3.2下載方法:本項目實行網上下載資格預審文件。申請人須注冊成為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員后,方可登錄至網員專區并按網上提示下載資格預審文件及相關資料,申請人未按規定在網上下載資格預審文件的,其申請將被拒絕。(具體操作參見《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交易系統投標企業操作指南》)
4.資格預審文件的遞交
4.1資格預審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7年4月24日09時00分。
4.2資格預審文件遞交地點為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707室(宜昌市城東大道2號)。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是否有變化,請關注本次招標過程中發布的變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關信息。
4.3資格預審申請人應派授權代理人準時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出席資格預審會議。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出席資格預審會議時,授權代理人須攜帶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人授權委托書核查。開啟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前將對授權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證及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人授權委托書進行當場驗證,不能通過驗證的或沒有現場提交的,采購人將拒絕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5.資格預審公告發布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湖北省政府采購網、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
6.聯系方式
采購人: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
聯系人:顧繼勝
聯系方式:0717-6768768
聯系地址:夷陵大道95號建苑大廈3樓
采購代理機構:武漢賽德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徐虹
聯系方式:027-86652677;18672328010
聯系地址:武漢市江岸區建設大道626號3層
電子信箱:4502695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