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污水、土壤治理成本較高
在環保專家彭應登看來,污水滲坑治理除了成本高,還面臨一些難點。
“當地政府曾委托專業治污公司對滲坑內的污水治理過,但是效果不好,為什么?就是因為對污水的來源與水質狀況摸得不徹底,所以沒有制訂出一個很精準的治理方案。”彭應登說。
據他介紹,目前環保界對污水滲坑的修復方法分為原位修復和異位修復。原位修復指對污水滲坑就地修復,異位修復則是在滲坑旁邊建污水處理設施,把滲坑的污水、土壤、地下水移出進行處理。
他傾向于原位修復和異位修復相結合的方法。“異位修復的效果更好,但是經濟成本巨大。如果將污染區劃為生態類用地,修復后的地塊不用于商業居住或涉及食物鏈的農業生產,那采取原位修復,成本可能低一點,修復時間也相應較短。”
但無論采取何種方法,當地都將面臨著修復時間長、資金投入大的考驗。
“估計僅污水處理就需要一年半到兩年時間;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復周期更長,快則3到5年,慢則5到7年。”彭應登說,以17萬平方米的污水滲坑為例,據他估算,要完全恢復生態面貌,資金投入可能超過2億元。
他算了一筆賬,1立方米工業廢水的處理成本是5到7元,在深度未知的情況下,以17萬立方米計算,需要約百萬元,處理裝置的投資也需要約2000萬元。
“土壤和地下水修復更為昂貴。”彭應登說,一立方米污染土壤的修復需要1000元,17萬立方米就需要1.7億元,“而且土壤的邊界和地下水污染的邊界難以確定。”
東南大學能源與環境學院教授呂錫武說,如果污水已經滲透到地下含水層,要治理的話,得看當地含水層換水需要多少年能換過來,還要先對這片地區的含水層進行評估,視情況而定。
彭應登認為,季節因素也是滲坑污水處理的一個難點。北方冬季約占4個月時間,坑中污水在低溫或結冰的時候無法進行連續修復,導致短時間內即使處理也不能根治,彭應登說。
除了技術因素外,污水滲坑治理的難度還在于責任主體不清晰。“如果追究到責任主體,就按‘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處理;無法明確責任主體的時候,或者責任主體沒有賠付能力,由政府先行為治污買單。”他說,環保部門和司法部門需盡快建立污染損害的評估、賠付機制。
據他介紹,對這種難以追究責任主體的污染,國外有經驗可供借鑒,“比如美國的解決方法是讓現有的污染企業交一定份額的資金,組成一個污染修復的超級基金,遇到責任主體不清晰時,由超級基金來解決。”
面對污水滲坑的治理,4月19日,大城縣政府表示,已制定了一系列的舉措,不管任何困難,不惜任何代價,一定要將污染滲坑治理到位。
這些舉措包括成立縣長為組長,分管副縣長為副組長,環保、公安和有關鄉鎮為成員的滲坑治理領導小組,加快推進滲坑治理工作。由環保、國土部門對滲坑水樣、土樣進一步檢測,查清污染物主要構成,為制定治理方案提供依據。
同時,積極聯系國內頂尖治理公司對污染水體進行研究,制定切實有效的治理方案。
河北省表示,立即開展專項檢查和專項治理,在全省范圍內對所有滲坑進行自查自糾,全面徹底排查治理,嚴厲打擊違法傾倒行為;高標準整改治理,根據檢測結果,聘請專家立即制定科學的治理方案。同時要查明原因,依法依規問責處理,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孫振、孫樺等村民表示,各級政府的表態讓他們看到了希望,“只希望能把水治理好”。
如今,孫振從家里出來,時常會路過化肥廠污水滲坑,岸邊那塊寫著“此處污水坑正在治理中”的牌子依然醒目。(應受訪者要求,孫振、孫樺、孫進、徐軍、郭強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