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污泥是工業污水處理的“末端”,更是“五水共治”的一大難題,如何對工業污泥轉移處置行為進行監管,尋求長效的管理模式?近日,桐鄉市環保局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一般工業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從源頭控制、過程控制、末端管理三個方面共提出了十五項具體措施,標志著桐鄉市工業污泥全過程監管工作的全面啟動。
記者了解到,作為服裝紡織業的大市,桐鄉每天要產生大量的工業污泥,這其中不乏對環境安全影響較大的危險廢物,因此,工業污泥處置的監管也成為市環保局這幾年來的工作重點,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積極探索“良方”,新近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一般工業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無疑是桐鄉工業污泥的規范化管理的“升級版”,對一般工業污泥的產生、貯存、轉移、處置和監管都提出了詳細要求,把工業污泥全過程進行跟蹤、監管。
據市環保局管理科工作人員介紹,桐鄉加強工業污泥處置的監管首先針對污泥產生單位把好“源頭關”。桐鄉將全面建立一般工業污泥產生單位“一廠一檔”和分類管理制度,構建完善的申報體系,摸清全市底數。同時,推進重點工業污泥產生單位的信息化監控平臺的建設,督促企業在內部產生點、貯存場所、物流出入口安裝視頻裝置、配備相應設備,實現全時段監控、鎖鏈式追溯。
其次,針對污泥清運、處置單位把好“準入關”,對污泥清運單位和處置單位實施備案管理,要求污泥清運單位除具備合法的經營資質和運輸手續外,必須安裝GPS定位與視頻監控系統,并與環保部門監控平臺聯網,實現實時監控。同時,建立清運單位市場退出機制,對在清運過程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清運單位,實行一票否決,不得再對其進行備案,并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開。
在此基礎上,市環保局還通過建立規范的臺賬管理制度、強化一般工業污泥管理信息在環保部門內部的交流和傳遞、建立獎懲機制等系列措施,將一般工業污泥納入環境日常監管范圍,通過執法手段倒逼排污單位規范處置工業污泥。
通過這樣事前、事中、事后對各方主體的全過程監管,工業污泥“從哪里來到哪里去”都將變得一清二楚。市環保局管理科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隨著《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一般工業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制定出臺,桐鄉工業污泥全過程監管工作已全面啟動,有望進一步擠壓工業污泥貯存、轉移、利用不規范現象的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