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環保局發布了關于加快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具體如下:
關于加快工業集聚區
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
各開發區管委會環保部門、清徐縣環保局:
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治理是2017年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也是市政府下達給各開發區和有關縣(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動計劃》(晉政辦發〔2017〕35號)、《太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政發〔2015〕47號)和《太原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動計劃》(并政辦發〔2017〕42號)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治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專人負責,扎實推進,確保2017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污水得到有效處理。
二、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各單位對所轄區域內各類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統籌考慮,倒排工期,加快進度,確保2017年底前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名單見附件1)建設完成工業廢(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總排口全部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實施調度制度,各單位每月5日前將工程進展情況上報市局,切實抓好建設項目的落實工作。
三、逾期未完成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任務的,國家環保部將根據考核情況,采取園區區域限批、取消園區資格等處罰措施。
附件: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