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環境部公布了2017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嚴重超標和處罰情況,去年四個季度共171家(次)國控重點企業嚴重超標被處罰,涉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新疆等全國22省(市區)。
環境部表示,嚴重超標企業的處罰情況,可查閱企業所在地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網站“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欄目,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舉報企業超標排放違法行為。
澎湃新聞注意到,被處罰的企業中,有被按日計罰上百萬元,例如,遼寧鞍山盛盟煤氣化有限公司被罰款10萬元,按日連續處罰320萬元,內蒙古包頭市加通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罰款24.7022萬元,按日連續處罰707.7324萬元。
去年嚴重超標的國控重點企業中,共有102家(次)污水處理廠,在所有類型企業中占比近六成,并且,由于污水處理廠的整改工期較長,截至目前被處罰的多數污水處理廠還未完成整改。
環境部表示,列入201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應按照《環境保護法》的要求,向社會公開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