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第六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集中通報5個典型案例
時間:2022-04-14
來源:生態環境部
第二輪第六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深入一線、深入現場,查實了一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核實了一批不作為、慢作為,不擔當、不碰硬,甚至敷衍應對、弄虛作假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為發揮警示作用,切實推動問題整改,現對第二批5個典型案例進行集中公開通報。
河北邯鄲鋼鐵行業去產能存在亂象 產業結構調整落實不力
2022年4月,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河北省發現,邯鄲市落實鋼鐵去產能工作不力,存在違規建設鋼鐵項目、虛假置換鋼鐵產能等亂象,產業結構調整落實不力,相關部門監管形同虛設。
一、基本情況
國家有關文件要求,嚴禁鋼鐵等行業新增產能,對確有必要新建的必須實施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邯鄲市作為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現有16家鋼鐵企業,生鐵產能4273萬噸/年,粗鋼產能3873萬噸/年。
二、主要問題
(一)未批先建,企業違規上馬鋼鐵項目
在國家嚴格控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推進鋼鐵行業去產能明確要求下,邯鄲市一些鋼鐵企業仍明目張膽違規建設鋼鐵項目。河北新金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金鋼鐵)2021年拆除原2號高爐后,在未取得能評、環評等相關審批手續情況下,在原2號高爐南側空地上違規開工新建一座1260立方米高爐,涉及產能116萬噸。2022年2月,前期暗查發現,該高爐主體建筑已經完工,其他附屬設施正在建設。河北新武安鋼鐵集團烘熔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烘熔鋼鐵)也在未取得相關審批手續情況下,于2021年底違規開工建設一座1580立方米高爐,涉及產能137萬噸。2022年2月,前期暗查發現,該高爐基座基本建成,熱風爐已具雛形,計劃2022年6月建成投產。這兩個違規建設高爐目前雖已拆除,但當地相關部門稱對違規行為毫不知情,暴露出監管不到位問題。
(二)偷梁換柱,用違規項目頂替化解鋼鐵產能
新金鋼鐵曾于2014年違規開工建設一座600立方米高爐,但實際未建成投運。2016年,新金鋼鐵一座450立方米高爐被納入河北省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方案,應拆除退出。督察發現,新金鋼鐵為保留已建成投產的450立方米高爐產能,用尚未建成的600立方米高爐頂替化解產能任務,并獲得獎補資金6383萬元。市、縣兩級政府及相關部門雖多次現場檢查,但對該公司以“偷梁換柱”方式完成化解過剩產能任務、獲取國家獎補資金行為視而不見,確認其完成了鋼鐵行業過剩產能化解任務。
(三)不嚴不實,早應淘汰產能違規用于產能置換
邯鄲鋼鐵公司原有一座1000立方米高爐,早在2011年就應關停,但該高爐一直違規生產,直至2016年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相關問題后,邯鄲鋼鐵公司才對其實施封停但未拆除。河北省和邯鄲市將其列入2018年鋼鐵行業去產能任務。《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規定“列入鋼鐵去產能任務的產能不得用于置換”。但督察發現,邯鄲鋼鐵公司2019年違規將該1000立方米高爐參與其老區搬遷產能置換,作為正在建設的新廠區置換產能指標來源之一,相關部門在審核時把關不嚴,讓其蒙混過關。
三、原因分析
邯鄲市推進鋼鐵行業去產能工作不力,相關部門對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審核把關不嚴,對企業違規建設監管不到位。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江蘇宿遷生態保護不到位 大運河宿遷段環境問題突出
2022年4月,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江蘇省發現,宿遷市對大運河保護力度不夠,一些突出問題持續存在,威脅大運河生態環境安全。
一、基本情況
大運河江蘇段是南水北調東線工程輸水主通道,其中宿遷段被稱為中運河,全長112公里,文化和生態環境價值十分重要。
二、主要問題
(一)磷石膏露天堆存威脅大運河環境安全
2018年第一輪督察“回頭看”期間群眾舉報反映,宿遷市豫星化工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在大運河岸線露天堆存大量磷石膏,并向堆場偷排廢水。督察發現,宿豫區對群眾投訴問題,敷衍調查、整改不徹底,在場地內仍堆存數萬噸磷石膏的情況下,2019年7月上報完成整改并銷號。2019年11月江蘇省級生態環保督察指出磷石膏清運不徹底,整改銷號不嚴不實后,宿豫區于2020年6月在整改不到位的情況下再次上報完成整改并銷號。
2021年12月,現場暗查發現,企業雖已停產廢棄,場地內仍然露天堆存大量磷石膏及硫精砂、硫磺膏、磷礦石等工業固廢,堆場沒有防滲漏措施,淋溶液積存形成多處坑塘,最近處距大運河岸線僅200米。監測顯示坑塘淋溶液pH值為2.6,呈強酸性。部分固體廢物被雨水沖刷至大運河30米管理線范圍內。直至督察進駐前,宿豫區才突擊清運磷石膏等各類固體廢物4.7萬余噸。督察進駐后核實發現,當地清理過程中將大量磷石膏固體廢物違法就地覆土掩埋。督察組指出該問題后,地方又清理出含磷石膏等固廢的混合土約4萬噸。對其析出的淋溶液抽樣監測,總磷、氨氮濃度分別高達3350毫克/升、172毫克/升,對大運河水生態環境安全形成嚴重威脅。
(二)違規擠占濱河生態空間
《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規劃綱要》明確,大運河兩岸除建成區外各1000米為濱河生態空間,嚴控新增非公益性建設用地。宿遷市泗陽縣靠近大運河建有八堡建材園,最近處距大運河不足300米。督察發現,大運河規劃出臺以后,泗陽縣繼續出讓建材園土地2.4萬平方米,建設江蘇憶維盛建材有限公司和宿遷恒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2個工業項目。宿豫區于2020年在大運河濱河生態空間同意建設蘇華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違規出讓土地。
此外,宿豫區江蘇惠然實業有限公司廠界距離大運河岸線約200米,長期非法占用大運河鄰近約130畝土地,亂堆亂放大量水淬渣等工業固廢;企業未經審批占用大運河154米岸線建設配套碼頭,非法運營至今,破壞大運河岸線和濱河生態空間。
(三)城區雨污混排影響大運河水環境
宿城區馬陵河是一條首尾均與大運河連通的城市內河,是宿遷市2017年公示完成黑臭水體整治的河道。督察發現,馬陵河周邊區域管網雨污混流情況嚴重,大量雨污水混合排入馬陵河,在河面形成明顯污染帶,部分河段返黑返臭。督察組現場對溢流口排水取樣,監測顯示,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濃度分別為81毫克/升、12.4毫克/升、1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3倍、11倍、4倍。據當地有關部門統計,僅2021年6月至9月,馬陵河就向大運河排放雨污水約500萬噸。2021年7月至9月,大運河馬陵翻水站國控斷面連續超標。
督察組進一步調查發現,宿遷市主城區污水收集處理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現象較為普遍,對運河水系水質造成威脅。督察組隨機抽查位于宿遷市主城區的民便河、小白河等河道,均有多處污水直排口和溢流口,排水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濃度最高分別為140毫克/升、26.3毫克/升、2.3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6倍、25倍、10倍。
三、原因分析
宿遷市有關區(縣)保護大運河生態環境不到位,建設大運河綠色生態廊道工作不堅決,對群眾舉報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敷衍應付,大運河宿遷段生態環境安全持續受到威脅。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內蒙古鄂爾多斯棋盤井區域違法取水用水問題突出 生態環境影響嚴重
2022年4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內蒙古自治區發現,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盤井區域水資源管理長期寬松軟,違法取水用水問題突出,地下水超采整改目標落空,地下水位下降嚴重,水生態狀況堪憂。
一、基本情況
鄂爾多斯市有8個地下水超采區,是內蒙古自治區超采區數量最多的區域。棋盤井區域位于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西北部,屬嚴重缺水地區,水資源匱乏已成為制約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突出瓶頸。
二、主要問題
(一)整改目標落空,地下水位持續下降
2016年第一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指出內蒙古自治區地下水超采嚴重后,自治區整改方案要求對地下水超采區實行“水量、水位”雙控制。鄂托克旗按要求制定了棋盤井超采區治理方案,采取了部分取水壓減措施,并于2019年底上報整改銷號。但督察發現,棋盤井超采區實際未落實水量控制要求。2021年超采區地下水開采量已達995萬立方米,是自治區下達該區域控制量512萬立方米的近兩倍。兩年來,該區域因地下水水位嚴重下降被自治區有關部門紅牌預警6次。2021年6月,自治區通報了棋盤井超采區“整改反彈”、水位下降嚴重等問題。2022年1月,鄂托克旗再次申請整改銷號。但截至督察時,治理方案明確的多項節水措施未落實,地下水取水底數不清,瞞采盜采現象多發。監測數據顯示,2019年以來,該區域地下水水位下降超過20米,是全自治區水位下降最嚴重的超采區。
(二)水資源監管混亂,違法取水用水問題突出
2020年以來,自治區有關部門多次指出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違法取水用水問題,但鄂托克旗有關部門沒有加強監管,而是以補辦手續替代整改,轄區違法取用水數量大、問題突出,地下水取水量長期為一筆“糊涂賬”。棋盤井超采區歷年上報地下水開采量均不高于自治區下達的年度可采量512萬立方米,但經督察核實,其實際開采量遠遠大于上報開采量和許可開采量。地方上報自治區的2021年度超采區內地下水取水量為398萬立方米,督察進駐后,地方再次核定實際取水量猛增到995萬立方米,是原上報量的2.5倍。
此外,部分企業大量違法違規取水,其中9家混凝土攪拌企業年總用水量為3—4萬噸,均沒有合法取水手續,生產用水全部私自外購地下水;紅纓焦化未按取水許可證載明的水源和水量用水,私自大量購買各類非法渠道的地下水,僅2021年非法購水就超過40萬立方米。
(三)河道管理無序,入黃河道生態堪憂
鄂托克旗長期不重視保水節水管水基礎工作,放任企業違規侵占黃河水資源,甚至隨意更改河道為開發資源讓路。烏珠林溝發源于鄂托克旗,是匯入黃河的季節性河流。2017年12月,由于一宗采礦權與河道重疊,鄂托克旗有關部門不顧生態影響,以行洪為由更改烏珠林溝河道走向,為企業開發資源讓道。2021年4月,鄂托克旗不顧烏珠林溝下游水資源和水生態安全,未經科學評估、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同意企業在烏珠林溝河岸建設16.5萬立方米蓄水池用于截取水資源,目前已基本建成。督察還發現,河道及兩岸存在各類違法違規取用水設施,一些個人私自在烏珠林溝岸邊違規取用地下水銷售牟利;部分河道支離破碎,工程棄渣隨意堆放在岸邊,河流自然生境受到較大影響。
三、原因分析
鄂托克旗不重視水資源管理和集約利用工作,工作敷衍,監管缺位,導致棋盤井地區水資源浪費、水生態惡化。鄂爾多斯市有關部門監督執法寬松軟,違規取水用水售水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西藏那曲色尼區砂石開采違法違規問題突出 嚴重破壞高寒草原生態環境
2022年4月,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西藏自治區發現,那曲市色尼區砂石開采活動管控不力,違法違規問題突出,對高寒草原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
一、基本情況
那曲市位于青藏高原腹地,是長江、怒江、拉薩河、易貢藏布等大江大河的源頭,素有“江河源”之稱,生態地位十分重要。那曲市現有草地絕大部分為高寒草原,生態環境十分脆弱。色尼區是那曲市政府所在地,近年來砂石料需求量較大。
二、主要問題
(一)把關不嚴,違規審批涉草原砂石開采
礦產資源法規定,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領取采礦許可證,《西藏自治區砂石料礦產資源開采管理辦法》作出具體規定。但那曲市、色尼區執行上述規定時打折扣、搞變通,違規批準有關單位無證開采。督察發現,色尼區多個砂石料場按規定應當依法辦理采礦許可證,但那曲市、色尼區2018年以來多次以部門文件形式變相批準上述砂石料場,未要求辦理采礦許可證。此外,當地有關部門也未按規定要求這些砂石料場辦理草原征占用、水土保持等手續,放任其長期非法開采,共涉及草原面積46.8萬平方米。
(二)監管缺失,無序野蠻開采問題突出
部分砂石開采企業長期肆意野蠻開采、越界開采、超量開采,造成嚴重破壞。督察發現,中建交通建設工程(西藏)有限公司1號砂石料場未進行開挖邊坡設計,對山體進行野蠻開挖作業,形成一個高差達70米的巨大垂直剖面,對后期恢復治理造成很大難度。2019年以來,該公司還突破批準范圍非法開采,其中越界開采面積達到7.6萬平方米,超批準面積1.7倍,超量開采砂石達到97.3萬立方米,超批準開采量9.3倍,直至2021年5月群眾舉報后才被有關部門叫停。此外,那曲市城投碎石場未落實臺階式開采要求,造成山體大面積裸露。當地有關部門簡單一批了之,監督管理不嚴不實,放任上述違法違規問題持續存在。
(三)保護不力,嚴重破壞草原生態環境
國家有關部門對高寒區露天采礦的棄土棄渣堆放、草皮層剝離養護等有明確要求。督察發現,那曲市、色尼區對礦山生態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不力,部分企業履行“誰開采、誰治理,邊開采、邊治理”責任不到位,甚至只開采不治理,對高寒草原生態造成嚴重破壞。其中,中建交通建設工程(西藏)有限公司1號砂石料場共計占用破壞草地面積12.1萬平方米,直到此次督察進駐后才準備實施生態修復治理。現場督察發現,大量剝離廢石隨意堆棄在山坡上,壓占破壞草地;部分剝離的草皮層隨意堆放,沒有做到規范養護,基本喪失移植恢復價值。此外,羅瑪鎮五村砂石礦2018年7月就已關閉,但其破壞的近10萬平方米草地至今未完成生態修復;鑫湖商貿有限公司砂石料場未落實草皮層剝離養護要求,大量砂石壓占草地1.8萬平方米。
三、原因分析
那曲市、色尼區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不力,相關部門違規批準涉草原砂石料礦產資源開采項目,放任違法違規開采砂石、破壞草原生態問題長期存在。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新疆“烏昌石”區域大氣污染防治推進不力 重污染天氣多發
2022年4月,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現,“烏昌石”區域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不嚴不實,同防同治短板突出,重污染天氣應對不力,采暖期重污染天氣頻發,大氣污染形勢依然嚴峻。
一、基本情況
“烏昌石”區域主要包括烏魯木齊市、昌吉州局部、五家渠市和石河子市,是新疆天山北坡經濟帶重要組成部分。該區域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公路運輸占比高,以占全疆4.1%的國土面積承載了全疆近一半煤炭消費量,一半以上二氧化硫,約三分之一氮氧化物、顆粒物,四分之一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量。2022年1—3月,區域重污染天數比例高達30.4%。
二、主要問題
(一)部分重點工作推進不嚴不實
督察發現,“烏昌石”區域各市州對大氣污染防治重視不夠,緊迫感不強,相關工作推進落實不力,甚至放松要求;發改、工信等部門工作不嚴不實,一些重點工作任務推進滯后。
有關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明確,2020年“烏昌石”區域各市州煤炭消費總量較2015年下降10%。但相關市州減煤工作敷衍應付,只調度不核實,工作沒有落地,煤炭消費量不僅沒有減少,反而較大幅度增加。經核查,區域煤炭消費總量由2015年的6500萬噸增加至2020年的7729萬噸,削減10%的目標完全落空。督察發現,昌吉州阜康市放松減煤要求,僅要求開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改造且未組織有效實施,全市煤炭消費量不降反增。部分市州落實工業爐窯綜合整治要求不到位,部分工業爐窯環保治理設施簡易、超標排放。督察發現,石河子經濟技術開發區42臺工業爐窯未按要求安裝脫硫設施;昌吉州泰華、永鑫、優派等焦化企業焦爐煙氣二氧化硫,熄焦廢水揮發酚、氰化物嚴重超標。
(二)同防同治要求落實不到位
《關于加強烏魯木齊、昌吉、石河子、五家渠區域環境同防同治的意見》明確要求,牢固樹立“一盤棋”理念,堅持大氣污染防治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政策、統一標準、統一推進,強化區域同防同治。督察發現,相關要求僅停留在紙面上,該區域既未建立統一的規劃政策標準體系,也未按要求實施監督,市州及相關部門各自為戰、各搞一攤的情況仍較普遍。
地方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要求,“烏昌石”區域內可能影響相鄰行政區域大氣環境的項目建設,應相互征求意見。督察發現,石河子市與瑪納斯縣、沙灣市交界區域內的有些項目在建設前未征求瑪納斯縣、沙灣市意見,目前已建成投產。現場檢查發現,企業存在廢氣直排、無組織排放等突出問題。2020年11月,烏魯木齊、昌吉、石河子、五家渠簽訂生態環境同防同治框架協議并約定,區域內城市達到預警條件時,昌吉、石河子、五家渠和烏魯木齊市米東區同步啟動應急響應。2021年12月1日昌吉、石河子、五家渠聯合啟動預警時,烏魯木齊市米東區未同步參與應急響應。
(三)重污染天氣應對不力
強化應急減排,是有效減輕大氣污染,防止和減少重污染天氣的重要手段。督察發現,該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不合理,預測預報能力薄弱。一些地方落實應急減排措施不力,企業主體責任缺失,違法排污行為多發。
部分市州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未實現涉氣企業全覆蓋,僅昌吉州就有71家企業未納入2021年應急減排清單。烏魯木齊石化公司擅自放松黃色及橙色預警響應期間常減壓裝置負荷壓減要求。2022年1月28日至2月5日,區域4市州同時出現連續9個重度以上污染天氣,但未準確做出預警,也未采取有力的應對措施。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橙色預警期間,烏魯木齊市八一鋼鐵轉爐、燒結機等工序未落實停限產要求,焦爐無組織排放問題突出。石河子市3家化工企業70臺工業爐窯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應當停產一半,實際僅停了10臺工業爐窯。
督察還發現,一些企業煙氣長期超標排放,在應急響應期間依然如故。五家渠市新業能源將約300萬立方米/日含硫化氫和揮發性有機物的工藝廢氣,混入燃煤鍋爐煙囪偷排;五家渠市鴻基焦化始終未執行焦化行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長期超標排放,現場檢查時煙氣二氧化硫濃度最高超標3.6倍;昌吉州天龍礦業焙燒、煅燒等煙氣中顆粒物最高超標3倍,瀝青煙最高超標5倍。
三、原因分析
“烏昌石”區域相關市州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決策部署不力,區域同防同治“一盤棋”的理念樹得不牢。相關部門工作不嚴不實,推進落實不到位。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解讀
- 2022-04-09專家解讀 | 認真貫徹落實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核管理新要求
- 2022-04-02一圖讀懂《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二期)工作方案》
- 2022-03-09一圖讀懂《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生態環境保護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