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水排水 |馬洪濤:因地制宜、系統治理、強化制度、夯實責任
導 讀
“十三五”期間,我國在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在成績的背后,縣級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尚未全面開展,部分已經治理完成的黑臭水體存在水質不穩定的風險、城市污水處理系統效能不高等問題依舊存在。近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聯合印發了《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后附全文),明確了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的總體要求、工作目標。《實施方案》從加快城市黑臭水體排查、強化流域統籌治理、持續推進源頭污染治理、系統開展水系治理、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強化監督檢查、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對進一步提升城市污水處理效能、鞏固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促進縣級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指明了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馬洪濤
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北京分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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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系統排查分析城市黑臭水體及其產生原因
要治理城市黑臭水體,必須全面調查黑臭水體的數量和分布,科學認識黑臭水體產生的原因,避免“情況不明決心大、底數不清點子多”,為科學制定黑臭水體治理方案奠定基礎。
(一)開展黑臭水體治理成因調查。造成城市黑臭水體的原因復雜,在進行黑臭水體排查時就不能就水論水,要站在城市角度統籌考慮。這就需要通過水質水量監測,分析河道現狀水環境情況、入河污染物總量,分析水體自凈能力和水動力,計算河道環境容量,明確允許排放的污染總量。具體調查內容包括:一是沿河調查城市點源、面源等污染排放的情況;二是調查城市排水體制、排水分區情況,從河道排水口倒查排水管網連接情況和管網運行水位,分析是否存在混接錯接漏接、管網破損、河水倒灌等問題;三是沿河道調查排水口數量,分析排水特征(旱天排水還是雨天排水、排水水量水質等);四是調查排放水體所對應的污水處理廠情況,污水處理廠處理水量、進水水質、出水標準、處理后尾水出路等;五是調查河道常、枯、洪水位對應的水量、水質,生態來水情況,消落帶保護與利用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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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系統統籌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作
在總結“十三五”期間黑臭水體治理經驗的基礎上,《實施方案》對黑臭水體治理提出了更加系統的要求,這就要求我們要用“系統的方式、統籌的方法”來推進黑臭水體治理工作。
(一)統籌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和黑臭水體治理
一些城市在黑臭水體治理中,對于入河排口“見口就截”、“見水就截”,導致大量地下水、山泉水等清水被截流進入污水系統,擠占了空間、降低了效能,出現了黑臭水體治理過程中污水處理廠入廠污染物濃度斷崖式下降、污水處理廠長期滿負荷運行甚至污水處理廠“建一座滿一座”的情況。雖然,這種末端大截流的粗放方式短期內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水體環境,部分解決了晴天水體黑臭問題,但是效能的降低、資源的浪費,以及雨天溢流導致水體水質不穩定的情況比較突出。《實施方案》要求,要“科學實施沿河沿湖旱天直排生活污水截污管道建設”,同時,也提出了兩個非常明確的目標要求,要求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達到 70%以上”以及“進水 BOD 濃度高于 100 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規模占比達90%以上”。為了貫徹落實這些要求、實現相關目標指標,需要更加系統治理城市黑臭水體,達到“晴天污水不入河、雨天污水少溢流、入廠濃度有提高”的治理成效。
具體來說,一是要補全污水管網系統、保證污水全面收集。在治理黑臭水體過程中,需要全面排查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空白區,因地制宜、分類施策,補齊管網缺口,做到“污水應收盡收”。一方面對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區域,結合城市路網建設、更新改造等分類確定污水系統建設方案;另一方面針對入河排口,做到精細化截污,針對污水直排口“底截死、一個不放過,針對混錯接排口進行溯源排查盡可能在源頭進行改造,針對合流制排口通過就源頭減量、末端截流調蓄等手段綜合施策減少溢流污染。
二是要完善污水處理系統,保證污染有效處理。要在處理好集中與分散、晴天與雨天、永久與臨時、點源與面源四個關系的基礎上,首先要綜合謀劃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布局,布置城市污水處理廠和臨時、分散處理設施,保證收集污水能得到處理;其次要系統、綜合,綠灰結合解決城市面源污染,綜合統籌源頭削減和末端處理,堅持因地制宜、綠灰結合、綠色優先的原則,盡量采用源頭削減措施而不是簡單的末端截流和處置;最后,在有條件的地區在完成片區管網排查修復改造的前提下,采取增設調蓄設施、快速凈化設施等措施,降低合流制管網雨季溢流污染,減少雨季污染物入河湖量。
三是要清理污水管道外水,保證效能高效提升。首先,要通過降低河道水位、排口防倒灌設施建設、遷改或修復河道水位以下管道等方式減少河水倒灌進入污水管道;其次,要開展“清污分流”工作,減少上游非建成區的清水進入污水系統,分離上游清水和污水,清污分流、各行其道,確保污水截流進入污水系統、上游清水單獨入河進行生態用水補給;最后,要減少施工降水、基坑排水,特別是不能進入合流制管道、污水管道和下游設有截流設施的雨水管道,盡量進入下游沒有截流設施的雨水管道排放,對于有條件的城市,可以考慮建設專管進行排放。
四是要維持管道低位運行,保證設施有效運行。應盡量恢復污水管道的設計水位和流速,通過合理加大管道流速,減少污染物在管道內的沉積、降解,同時可以騰出空間,增加調蓄容量,減少雨天污染物溢流。
(二)強化“污澇統籌”,系統綜合解決城市水問題。
一些城市在治理黑臭水體時,為了減少污水溢流,對入河排口采取了簡單封堵或者修建簡單截流堰,導致雨水排口、合流制排口在汛期排水不暢、城市大面積積水,甚至有的城市因為黑臭水體治理導致城市在面對10mm左右的小雨時就出現城市大面積積水的情況。部分城市為了營造“水景”、遮擋排口,有意通過閘壩等措施抬高河湖水位,造成降低了河湖調蓄空間、頂托城市雨水管道等,進一步加重了內澇災害。因此,在黑臭水體治理過程中,一是要針對入河排口特別是混錯接的雨水排口、合流制排口在截流中要避免簡單封堵或者修建簡單截流堰的形式,為雨水排放提供河流空間,避免因為治污導致內澇,針對排口處的防倒管設施或者截流設施,要做到“旱天封得死,滴水不漏;雨天打得開,排水通暢”;二是要盡可能恢復河湖天然水位,避免人為憋高、壅高河湖水位,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和河湖調蓄能力,減少高水位對城市排水管道頂托。正如《實施方案》中提出的,“減少對城市自然河道渠化硬化,恢復和增強河湖水系自凈功能,為城市內澇防治提供蓄水空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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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開展縣級城市黑臭水體治理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縣級城市要基本消除黑臭水體,相比于地級及以上城市,縣級城市存在建成區面積小容易受到周邊區域影響、相對工業較多且小散亂偏多、城市財政能力不高等問題,因此,縣級城市需要因地制宜、結合自身特點開展黑臭水體治理工作。
(一) 科學合理制定方案
要結合縣級城市的自身特點和經濟承受能力,建立系統、綜合、統籌的思路,統籌推進黑臭水體治理和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做到問題導向、因地制宜、綠色優先、綠灰結合、源頭治理、系統治理。
一是要從流域全局視角,定量分析問題和成因,針對性提出工程措施。
二是要從完成整體目標的角度,統籌源頭-過程-末端工程體系,協調灰色和綠色基礎設施關系,明確各流域工程措施應達到的目標,確保整體工程方案的實施效果。
三是要從工程方案的可操作性,梳理多工程體系與目標實現之間的關系,進行多工程優化組合,綜合考慮經濟性、落地性和實施難度,力求做到整體效果最優。
(二)強化流域統籌
縣級城市建成區面積一般較少,很多黑臭水體的上游、支流均不在城市建成區內,因此縣級城市內的黑臭水體受到流域影響較大,受到周邊農村農業污染影響較大,為了保證縣級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就必須綜合統籌流域,統籌城市與農村污染治理,正如《實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在治理黑臭水體特別是縣級市黑臭水體治理過程中,需要“統籌協調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鄉村的綜合治理,對影響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水質的建成區外上游、支流水體,納入流域治理工作同步推進。根據河湖干支流、湖泊和水庫水環境、水資源、 水生態情況,開展精細化治理,提高治理的系統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完善流域綜合治理體系,提升流域綜合治理能力和水平”。針對農業農村污染影響較大黑臭水體,要針對黑臭水體流域范圍全面開展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特別是針對水產養殖、畜禽養殖、農家樂、采摘園等需要強化對其污水和垃圾治理,設有排污口的一定要發放排污許可,并嚴格持證排污、按證排污。
(三)強化工業廢水治理和監管
縣級城市中的工業企業一般較多,對水體污染較大,工業廢水排放往往是水體黑臭的主要原因,因此,為了確保縣級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效果,需要加強工業廢水治理和監管。一是要監管并確保工業企業排水水質要符合國家或地方相關排放標準規定,在工業集聚區要按規定配套建成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穩定運行,達到相應排放標準后方可排放;二是對排放污水的工業企業加強監管,確保其應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或納入排污登記,并嚴格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加強證后監管和處罰;三是強化城市黑臭水體沿岸工業企業的管理,嚴控違法排放、避免通過雨水管網直排入河,加強監管,對工業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或不達標排放導致水體黑臭的工業集聚區嚴格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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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建立長效機制確保黑臭水體治理成效
為了確保黑臭水體治理成效,特別是已經治理完成的黑臭水體不再返黑返臭,就需要建立起長效機制,達到“長制久清”目標要求,重點就在于加強排水許可特別是黑臭水體沿線排水戶的管理、完善加強設施運維和完善收費機制。
(一) 強化排水許可發放和管理
鑒于城市排水戶數量龐大、污染因子及影響復雜,因此排水許可發放和管理也應該根據排水戶類型實行分類管理。《實施方案》明確提出的“到2025年,對城市黑臭水體沿線的餐飲、洗車、洗滌等排水戶的排水許可核發管理實現全覆蓋,城市重點排水戶排水許可證應發盡發”的要求,正是體現了這一理念。在具體排水許可發放時,對城鎮排水設施影響較大或已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如工業企業、醫院等)應實行重點管理,對城鎮排水設施影響一般或排放量較大的集中排水戶可實行一般管理,對城鎮排水設施影響較小的排水戶(如居民小區、餐飲等)可實行備案管理,特別是對建立沿街商鋪應該對其名稱、地址、法人、經營項目、日排水量、主要污染物及濃度、預處理設施、排水走向等信息進行登記管理。
在排水許可發放后,在管理階段,應該依托城市排水管網GIS系統,建立接入市政管網的排水戶接駁口名錄,實施信息化管理。對于工地,應該發放施工降水臨時排水許可發放和加強后期兼顧,保證工地依照許可要求進行施工降水排放;對于沿街店鋪,應該合理實施管網改造,對經營性排水戶因地制宜進行接駁,并對特定行業排水的預處理提出要求。
同時,應該依托排水許可的發放和管理,健全污水應接盡接制度,完善污水管網移交,強化“小散亂”規范管理等管理要求。
(二) 優化設施運行維護管理機制
“三分建、七分管”,為了保障黑臭水體治理效果,針對大量的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需要加強對其的運行維護。為了保障設施運維效果,建立專業運維隊伍是基礎,將市政小區污水設施統一管理是重點,構建“廠-網”一體運行維護機制是有效措施。
一是要建立專業運維隊伍。通過大量城市的實踐經驗表明,構建一個有責任心、有能力的城鎮污水設施專業維護隊伍,特別是依托國有企業建立本地化的專業養護企業,是城市污水設施有效運維的基礎。在構建隊伍過程中,對于運營維護單位,其從業經驗、人員素質、機具設備和注冊資金等應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以及當地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要求,應建立完善的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執行到位;對于城市政府,應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定額實施污水管網運行維護,根據城鎮污水管網的特點、規模、服務范圍等因素確定人員配置和資金保障。
二是逐步將市政小區污水設施進行統一管理,避免將小區小問題變成市政的大問題。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既可以參考常州模式由開發企業委托排水部門開展“統一設計、統一建設、統一管理”,也可以參考深圳模式由政府出資委托當地市政污水設施的運行單位進行統一管理。
三是要構建“廠-網”一體運行維護機制。通過“廠-網”一體運行維護機制可以有效整合污水處理廠、排水管網等各運營方利益,避免各自為政。在實施過程中,要避免將廠、網委托給一個企業的兩個獨立子公司,造成形式上一體化、實際上扯皮不斷的局面,要盡量委托給同一家獨立公司,并且構建邊界清晰、權責明確,目標合理、指標清晰,嚴格考核,按效付費的考核體系,將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提升、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設施空白區消除、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等進行綜合考核,真正實現“廠-網”一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