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水排水 |孫永利:全面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助力持續改善城市水環境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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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了《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后附全文),持續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應該說經過這6年多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和環境保護行動的持續推進,再加上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作的實施,已經基本上解決了我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水體黑臭問題。但是部分城市還存在區域污染和雨后水體黑臭問題,已經完成治理的城市水體也會出現返黑返臭現象。此次文件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指示精神,是在早先文件基礎上的進一步深化,重點聚焦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鞏固和縣級城市黑臭水體排查治理工作,對地級及以上城市和縣級城市的黑臭水體治理都提出了明確的技術和政策要求。
孫永利
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城市環境研究院院長,國家城市給水排水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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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地級城市,今后的工作重點是什么
持續推進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排查治理,強化長效機制建設與落實,加強日常性跟蹤監督,持續推進雨季溢流污染總量削減等都將成為地級及以上城市未來很長一段時間的常態化工作。
(一)持續推進黑臭水體排查與治理,協同推進水體治理與提質增效。
新發展形勢、新發展理念對城市水環境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政策文件要求“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達到70%以上”,很多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現狀與該目標要求還有比較大的差距,高效收集處理生活污水污染物,減少污染物入河量將是今后城市水環境治理工作的重點內容。新文件提出“地級及以上城市政府要排查新增黑臭水體及返黑返臭水體,及時納入黑臭水體清單并公示,限期治理”,進一步明確了城市水環境治理工作的長期性、系統性和復雜性,城市政府有關部門還需要繼續系統推進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和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將城市水體黑臭問題的排查識別,尤其是已經完成治理水體的返黑返臭問題甄別納入日常監督管理范疇,要積極主動作為,系統性的開展城市水環境治理工作。
(二)久久為功的強化水污染控制,攻堅克難治理城市水體的硬骨頭。
隨著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作的快速推進,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上已經雷厲風行的解決了影響水環境質量的主要污染源問題,但大家還要充分的認識到,城市水環境治理方面還有大量難啃的硬頭沒有徹底根治,尤其是我們在城市排水管網方面還有很多歷史欠賬,大量雷厲風行的封堵措施還需要繡花針功夫進行修補完善,流域區域污染問題還比較突出,因此新政策文件明確“加強建成區黑臭水體和流域水環境協同治理”“依法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圍內違法違規建筑”“科學實施沿河沿湖旱天直排生活污水截污管道建設”等技術要求和工作要點。
(三)持續做好污水收集系統效能提升,穩定提高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
隨著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工作的推進,我們在非生活污水清退治理、直排污廢水治理、污水收集率提升、小散亂整治及聯合執法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績。但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提升仍有較大的發展空間,2021年仍有約一半的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水處理廠進水BOD年均濃度低于100毫克/升,為此新政策文件提出“到2025年,進水BOD濃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規模占比達90%以上”。當然這個要求對于部分南方城市可能會形成一定壓力,這就要求我們系統分析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低的真正原因,到底是因為非生活污水排入稀釋影響了整體指標,還是因為管網流速過低,大量BOD沉積在管網內影響BOD濃度,并有針對性的采取治理措施,確保盡快提升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BOD濃度水平。
(四)系統謀劃降雨溢流污染治理,高質量削減污染入河總量。
應該說現階段絕大部分城市已經解決了水體沿線旱季入河排污的問題,但是“大截排”所引發的降雨沖刷和溢流污染問題也逐步顯現,分流制管網錯接混接、小散亂排污導致的雨水管道降雨污染,以及合流制管道旱季低流速沉積和降雨沖刷高濃度溢流污染問題已經成為行業新的關注點。今年1月生態環境部《關于開展汛期污染強度分析 推動解決突出水環境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將定期公布汛期污染強度前50名國控斷面及其責任地區清單,要求各地要堅決依法查處各類借汛期排污的違法違規行為,并向社會公開。生態環境部環境標準研究所也于近期啟動了《雨水排放控制標準體系研究》課題研究工作,此次新政再次明確提出“采取增設調蓄設施、快速凈化設施等措施,降低合流制管網雨季溢流污染,減少雨季污染物入河湖量”的技術要求,降雨污染凈化會成為下一個階段水環境治理的重要工作內容,納入督查核查體系。
(五)推進工業企業廢水排放和入園管理,提高安全風險防范能力。
工業廢水排放監管歷來是排水行業的老大難問題。執行城市下水道排放標準的工業企業廢水,一般也都在工業企業內進行了生物處理,其出水可生化性通常相對較差,難生物降解組分含量相對較高。在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相對寬泛的時期,這些排入城市下水道的工業廢水多數通過污水處理廠稀釋或污泥吸附作用就可以達到排放標準;隨著排放標準的逐步提高,這些難生物降解物質的影響逐漸顯現,很多城市不得不采取臭氧、芬頓等高級氧化工藝才能確保穩定達標,這不僅增大了運行成本,還可能因化學物質引入影響出水的生態安全性和污泥的安全處置與資源化。工業廢水即使處理到非常高的行業排放標準,還可能含有重金屬、有毒有害物質,以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污水資源化回補城市水體存在公眾接觸安全風險。另外大量低濃度工業廢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擠占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空間;經過高級氧化處理的工業廢水,還會呈現較高的“氧化性”,導致污水處理碳源無效損耗,也是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作需要關注的問題。因此新政策文件明確“工業企業排水水質要符合國家或地方相關排放標準規定”,明確工業企業清退除了要考慮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有效處理和出水達標兩個影響因素外,還要兼顧“避免污水資源化利用的環境和安全風險”,這也是對新頒布實施城鎮污水資源化利用系列政策的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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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縣級城市,這次的工作重點是什么,技術路線上與地級及以上城市有什么區別
縣級城市仍可按《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以下簡稱《工作指南》)的流程,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排查識別、方案制定、工程實施、機制建設與監督評估等工作。
(一)系統排查城市水體黑臭成因,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
城市政府要對排查出的黑臭水體逐一科學制定系統化整治方案,從城市外源污染、水體沿線點源及面源、水體底泥及漂浮物等內源、水體沿線垃圾堆放點、沿線畜禽養殖、工業企業超標排放等水體污染問題進行系統調查和影響分析,還要關注農業秸稈、秋季落葉等沉積到城市水體底部的污染物厭氧釋放風險,明確各項污染物的管控要求與治理方式,明確治理技術路線。考慮到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程的復雜性,建議委托有前期工作經驗的專業機構進行系統整治方案的編制。對于影響范圍廣、治理難度大的城市黑臭水體系統化整治方案,省級相關部門應加強指導。
與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普遍采用的雷厲風行與久久為功相結合的治理模式相同,縣級城市更要注重近遠期目標的合理設定,要做好近遠期工作的結合。近期的工作重點應放在顯而易見的污染問題,要雷厲風行的通過各種短頻快的污染治理工程措施和技術手段,快速解決那些污染比重大,且比較容易處理的污染問題;同時要兼顧久久為功啃硬骨頭的長效舉措,要以徹底解決城市水體污染問題,避免返黑返臭為基本遵循。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治理措施與治理效果要與人民群眾的切身感受相吻合;對城市水體斷面及結構形式進行改造的,應結合改造工程實施,打造親水和諧、生態安全的休閑景觀和親水空間。
縣級城市的黑臭水體治理,不僅要持續推進“左右岸、干支流”協同治理的綜合舉措,進一步提升城市水環境的內生動力;還要兼顧縣級城市的地理位置、產業類型、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可接受程度等因素。考慮很多縣級城市被鄉鎮包圍,存在大量農業用地、瓜果蔬菜種植業基地、規模化畜禽養殖行業、水產養殖業等實際情況,治理方案要兼顧城市建成區外的農業污染和水產養殖業等對建成區內水環境治理及長效保持的影響。
縣級城市的黑臭水體治理更要關注工業廢水排放對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系統效能的影響,關注工業廢水直排城市水體對城市水環境的影響。這主要考慮很多縣級城市是工業企業生產、制造的主陣地,但地下管線等基礎設施更加薄弱,再加上環境監管難以及時到位,工業企業超標排放的風險相對較大,無監管的排入城市下水道的問題較為常見,必須將工業廢水管控作為重點工作內容常抓不懈。因此新政策文件不僅沿用了早先文件對排入城市下水道工業企業廢水評估管控的要求,還進一步明確了工業企業廢水達標排放和向園區集聚的要求。
(二)應嚴格限制使用治標不治本的措施,嚴控不合規治理行為。
城市黑臭水體治理一定要將城市水體外源阻斷和底泥等內源治理作為首要任務,將生態修復和恢復作為完成內源治理后的水質維持輔助手段。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的經驗教訓已經證明,所有噴撒化學藥劑或生物制劑、河道原位污水處理、人工曝氣增氧等技術措施可能會有一時的治理效果,但都無法有效解決水體黑臭問題,部分技術措施甚至會加重后期的黑臭問題,造成難以挽回的影響。
城市水體噴灑化學絮凝劑,表面上看可以通過藥劑與水體的結合,將其中的部分營養鹽,包括一些膠體類物質轉變為可化學沉淀顆粒物而暫時恢復水體的黑臭問題,尤其是快速提高水體透明度,順利“通過”各種檢查評估。但這種撒藥方式實際上是將本來可以通過大氣自然復氧等功能氧化去除的物質沉淀到河道底部,使其失去與氧結合的條件而加劇底泥厭氧問題,會造成后期水體黑臭反彈。
城市水體投加所謂的底泥改良劑,實際上大部分是以高ORP化學物質為主要代表的強氧化劑。這些氧化劑覆蓋在河道底泥表層,可以將還原性的黑色底泥氧化成灰白色的底泥。但是過量投加強氧化劑將黑色底泥“漂白”,實際上是對水體底泥生物的“毀滅性”打擊,會導致水體長時間失去自凈能力;氧化劑還會對周邊環境形成潛在風險,應限制使用。
城市水體投加生物制劑,實際上是利用生物制劑加大水體中的微生物含量,以提高水體生物活性的過程,也就是將城市水體演變為“水體型污水處理設施”。但是污水處理是非常復雜的體系,首先需要有生物附著或懸浮生長的介質,這樣通常需要將河道底泥攪起,或者在河道中增加微生物附著的工程材料,使其成為微生物的附著體;另外,還需要“氧”的參與,也就是要確保微生物處于“好氧反應”環境條件,否則會因缺氧而形成厭氧環境,產生惡臭氣體,并使河道污泥變成黑色;一定要確保“全范圍的人工曝氣”,因為微生物是“活”的,曝氣區域的微生物會“跑到”沒有曝氣的區域,逐步適應非曝氣區的厭氧環境,加重非曝氣區的黑臭問題。另外,這種“微生物”治理方式還存在公眾,尤其兒童接觸的致病風險,周邊環境還會出現氣溶膠傳播風險。
應嚴控以恢復水動力為理由的各類調水沖污行為,尤其是要慎重調取城市外江河湖庫作為城市水體的補充水源。我們研究團隊對部分城市外江河湖庫補水工程的研究結果表明,城市外江河湖庫通常含有一定量的藻毒素類物質,也就是“藻種”,但是城市外江河湖庫通常呈現“營養匱乏”狀況,只能維持相對較少的藻類生物量;而城市水體則含有豐富的“營養源”,這些營養鹽不僅可以來自于水體本身殘余,或來自于水體底泥,也可以來自于居民生產生活排放。這樣城市外江河湖庫的“藻種”與城市水體的“營養源”密切結合,自然就形成了藻類生長的優良環境,夏季“綠油油”的城市水體就是這種補水方式的最直接表現形式。
應嚴格禁止采用河道填埋或水體加蓋等方式“消滅水體”,黑臭河道加蓋會使其成為長期“見不得光”的緩流水體,會加速形成硫化氫、甲烷等有毒有害危險氣體的生成環境,并在加蓋水體與大氣連通的區域,產生惡臭和燃爆風險。政府多項文件明確要求“不得以填埋或加蓋等方式代替水體治理。河渠加蓋形成的暗涵,有條件的應恢復自然水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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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長效機制建設和監管檢查方面,此次政策文件有什么最新要求
應該說此次發布的政策文件在管網日常運維管控、排水/排污許可發放與管理、日常監測與排查整改、責任落實與組織保障、資金保障與按效付費等方面都提出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明確要求。
滿管、帶壓、低流速、管道積泥運行是近年來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作實施過程中行業關注度比較高的排水管網問題,是我國排水管網有別于發達國家的最大特征,是污水收集系統運行效能低下、污水收集率偏低的最根本原因,此次新政策文件明確要求“對易淤積地段要重點清理,避免滿管、帶壓運行”,首次從管網運行性能方面提出了更明確的要求。
前已述及,降雨溢流污染將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尤其是生態環境部《關于開展汛期污染強度分析推動解決突出水環境問題的通知》的發出和生態環境部環境標準研究所《雨水排放控制標準體系研究》課題的實施,將在很大程度上助推降雨污染治理工程的科學實施。新政策文件順應行業發展需求,明確提出了降雨溢流污染控制的技術路線,并明確“加強汛期污染強度管控,因地制宜開展汛期污染強度監測分析”的行業監管要求。
新政策文件提出了以污水處理廠進水污染物濃度、污染物削減量和污泥處理處置量等作為運營服務費支付依據的機制建設要求,尤其是將“污水處理廠進水污染物濃度和污染物削減量”納入運營服務單位的績效考核范疇,實際上是廠-網-河一體化運營模式的科學體現,是對單一的污水處理模式向城市水環境綜合整治模式的重大轉變,因為只有把服務范圍內排水管網的運維服務權限下放給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他們才會綜合權衡濃度提升服務費保障與提升泵節能降耗降低運維成本之間的平衡,才有可能投入更多的資金和精力開展管網的運營維護,才可能真正研究通過污水處理廠集水井水位降低實現管網水位降低的可能性。
城市黑臭水體與水環境整治是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環境保護行動,是老百姓真正能看得見、摸得著,有切身感受的市政環境治理行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已經多次被寫入十八大以來的系列政策文件,已經納入生態環境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警示片現場調查拍攝范疇,正逐步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范疇,考核結果也將會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城市人民政府是黑臭水體治理工作的實施主體,要切實承擔實施主體責任,應積極協調各地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生態環境、水利、自然資源、工業信息、農業農村等部門通力合作,共同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為黨和國家、為人民群眾交上滿意的答卷。